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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纠结这样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我为什么一直在国外“流浪”,毫无建树。
抱歉,我本来是想说“留学”来着,事实上,我花着父母的血汗钱也确实是在留学,可我什么都没学到,混得就像个傻瓜。
是的,在国外的这些年,我弄丢了我的骄傲、我的梦想以及我曾经深爱的女人。
柏林,火鸡之夜
火鸡,又叫吐绶鸡,原产于美洲,本为野生,后被驯化为肉用家禽。实际上最不喜欢圣诞节的,除了火鸡,其实还有我。
我和婉伊在圣诞节分手,我记得那天我和她本来是在一起吃火鸡的。那时,我们两个很穷,只买得起去骨的火鸡瘦肉卷回宿舍烹调。
吃着吃着婉伊和我谈分手的事,理由说了1、2、3、4点,每一点又分为a、b、c、d几个小点。对于一位学过程力学的女博士,她总是很有条理,但我听得十分头大。
我于是吼了起来,叫她滚蛋。她说:“吃完饭我收拾好碗筷就会走。”于是我把她从椅子上揪起来,丢出门外。
普通的火鸡经过四百年的物种演变,已经成了肉鸡。但火鸡中有一种叫做眼斑火鸡的,它们比普通火鸡还小,头部的冠子是蓝色,羽毛柔滑鲜亮,酷似孔雀,该物种从未被驯化。
那个圣诞节,我独自坐在冰冷的宿舍里喝着闷酒,倔强与悲惨同时袭上心头,我想我很像一只眼斑火鸡。德国的黑啤酒很适合在夜里喝,我喝了很多很多,喝完了我就跑到街头,在冷风中呕吐。
据说有人依照跳楼所需的时间来划分世界各地的城市,芝加哥是30秒、法兰克福是19秒、慕尼黑只有7秒。而柏林理论上是一座城,但以我的标准看只是座8秒钟城市,电视塔有365公尺高,可免费开放的瞭望台却只有203公尺,从那儿坠落到亚历山大广场,不多不少正好8秒钟。
我站在宿舍大楼顶上,远远望向提供8秒钟下降时间的电视塔。
北京,莱卡卫星
回国以后,我认识了几个打篮球的朋友,我们定期在一间专供出租的地下篮球馆打球。
我们是纯粹打球,纯粹锻炼身体,所以大家事先都商量好谁都不可以带女孩来看。但有一次,篮球朋友中的一个男生食言了,他带来一个漂亮姑娘。我们当然不好马上把人家清除出场,还是开球了。
那天球场上每个人都厮杀得特别卖力,卖力之余,每个人都抽空瞄了那个姑娘。她一个人坐在看台上,一边听歌一边看着我们。隔着很远,都能感觉出来她的漂亮。其实漂亮并不一定是身材五官有多美,而是一种气息,那种气息能逆风散播三百里。
然后大家一起去吃宵夜。北京簋街上的饭馆白天几乎没有人光顾,但是到了晚上却门庭若市、车水马龙,也许是到了夜里鬼们都要进城吃饭吧。
吃饭的时候大家谈起我的专业。毫无惊喜的,他们又开始称呼我为“未来的科学家”,Scientist。其实,我更希望他们叫我眼斑火鸡。他们要我讲科学故事,我的段子只有一个:“考考你们,第一个登上卫星的宠物是什么?”
男人们答不上来,倒是那姑娘说:“好像是一只小狗。”
没错,1957年的冬天,前苏联人造卫星“斯普特尼克2号”携带一条名叫莱卡的小狗进入太空,围绕地球运转。报道说,莱卡在太空生活了一周后平静地死亡。但其实莱卡刚飞上天没几个小时,就在酷热和高压中死掉了。这是个让人忧伤的故事,一个有去无回的故事。
“什么啊!”我笑道,“正确答案是,嫦娥的玉兔!”
那天散场后,坐在出租车里,我的脑际出现一个画面:莱卡尖尖的鼻子抵着舱门,看着外面墨蓝色的宇宙。它会看到地球吗?它知道自己永远也回不去了吗?
我的手机传来讯息:不要为莱卡难过,人生不会像飞船那么孤独,这是我的号码,你记下吧。不用想都知道,是那个姑娘。卫星在绕着地球轨道运转2570圈后,于1958年4月4日坠入地球大气层,燃烧成灰烬。
厨房,美妙生活
后来打篮球的那帮人疏远我了,很显然,他们觉得我不地道,因为我撬走了别人想追的女生。但我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可以,一,他只是想追;二,他并没追上。
我每周和那姑娘见两次或三次面,去她们学校附近的一家朝鲜餐馆吃带冰碴的冷面。每次老板娘都给我们很多免费的土豆泥,作为回报,那通情达理的姑娘送给老板娘的小儿子一个望远镜。
我觉得这姑娘是有美德的,我愿意和她在一起,吃完冷面我们就去她的住所嘿咻。其实这样的生活只要不想以后真的堪称完美,尤其是当天色近晚,她下床去冰箱里拿一些桑葚或草莓,我们随便倚在抱枕上看碟时
更是欢快无比。
有时候是《雾中风景》,有时候是《世界地理》,有时候是周星驰。我们一边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火鸡,你的前女友现在在做什么?”
“我不知道。”
“那你们在德国的时候,有没有像我们这样看碟?”
“我忘了。”
“火鸡,我困了,我想睡觉。”
“好的,我去给你做饭,等你醒来就可以吃了。”
这姑娘最大的好处就是她从不追根究底,点到即止,手下留情。她虽然有一切姑娘对于男友的好奇,但这好奇并不会摧毁我们的关系。为了奖赏这个聪明的姑娘,我学会了做鱼香肉丝、宫爆鸡丁和清炒土豆丝这些家常菜给她吃。
在厨房抽油烟机的嗡嗡声里我会想起婉伊,她有杏仁的眼白,而眼窝深陷像一个异族人。回忆如果有形态和重量的话,把它放到太空去,它会绕着地球转多少圈呢?
青春,死亡永恒
我和女朋友一起度过了那一年的春、夏、秋、冬,然后圣诞节又到了。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像一只丧家犬一样地想找个地方躲躲。而我的女朋友在平安夜的傍晚却扛着一棵假的圣诞树回来了,她还让我帮她把礼物挂好。
安排好一切以后,我们开始吃饭。我觉得节日是人类的一种集体强迫症,在十二点到来前接吻、在吹掉蜡烛时许愿、在焰火腾空时拥抱。 然后我的女朋友忽然说:“火鸡,我知道你并不快乐。”
“是啊,每一只火鸡都不爱过圣诞节。”
“不,不是因为这个,你的不快乐,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就睡觉,什么都别说,Come on baby!”
那个晚上的后半夜,我梦醒,发现她坐在沙发上。她手里握着一杯没有喝完的红酒,一直扭头看着西边的天际。
我没有走过去拥抱她或者招呼她不要傻坐,因为我也被那场景弄得很感伤。她多像多年以前的我啊,一样在喝闷酒,一样在望着夜空,一样在感受爱的绝望和孤单。
早上的时候她在沙发里睡着,我给她盖上被子。中午我看到她留在桌上的纸条:我不想过30岁以后的日子,青春逝去永不再来,那将是多么难堪的事。所以,我决定在29岁时去北欧,最好是圣诞节,只穿一件衬衫,在北欧的冬夜冻死。愿意和我一起去吗?火鸡。
我承认,我们都是有郁结的年轻人,我们之所以会在一起,因为我们是同类。我的女友,一个看上去明朗活泼的姑娘,其实骨子里也有如蛭附骨的忧郁,这一天,她的RP大爆发了。
青春和死,是地球和卫星的关系吗?青春绕着死亡转上一圈又一圈,青春结束的时候,死亡还是那么永恒,不动声色。
婉伊,恭喜你们
后来,我收到婉伊写给我的邮件。她说她将要回国开一个研讨会,有空的话,见一面吧。
她还给了我送她的那条金项链,她说:这件首饰还是还给你为好,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保存,也不经常戴。对了,我要结婚了。
我把项链收进衬衣左边的口袋里。
我看着婉伊,她的眼睛一点都没变,皎洁的白眼仁,乌黑的黑眼珠。十五岁那年我曾为这双眼睛腿软,是的,当她打来第一个约会电话时,我腿软地接了,紧张到快要失禁。
然后我们一起度过翘课、早恋、落榜的日子,那时我们的老师喜欢说:过早品尝禁果的孩子应该受到惩罚。
我们觉得和那个世纪的封建余孽没什么话好讲,遂开始逃学。婉伊的父亲因为替女儿忧心开始去喝酒,一只眼睛失明了,我们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发奋。我们不是笨人,第二年都考进北京,接着便是出国。
听说很多在国内素不相识甚至有仇的男女一留学就会好得要死要活,还能结婚。我和婉伊正好相反,她爱上了洋人。
为了平衡自己的心态,我和一个台湾的女孩上了床。然后就是在那个圣诞节,我们分手了。
现在婉伊坐在我的面前,她告诉我她和洋人就要修成正果了。恭喜你们,我说了这辈子最不想说的话,然后埋单,走人。
我忽然觉得我的女朋友那张纸条写得很好很正确,我决定跟她一起那么干。不过,似乎我们可以把年限再提前一点。
28岁,怎么样?
四月,长胖十斤
现在我28岁了,我的女友在下班的时候买了很多桂圆。我们还像从前一样,没事儿就窝在床上看碟。
我们几乎看遍了所有国产大导演拍摄的电影,后来就看美剧、日剧、韩剧,再后来我们看国产动画片,接着又回顾了饭岛爱生前的那些毛片。
在死亡之前,可以把这世界上所有的电影看一遍,也是不错的事。
我们预计在十二月出发,行李不需要太多,两套合身的衬衣牛仔裤就可以。至于就算穿衬衣都冻不死这样的奇迹,我想不会发生。
但是有一件事使这一切都发生了转变,那就是我的女友怀孕了。当我们看到测纸上的两条小杠杠时,我们目瞪口呆。
我不是那种一听说女友怀孕,就哄她去做掉的男人,我说:“如果你想生下来的话,我就陪着你。”
“可是我们十二月不是要去芬兰吗?”
但无论如何……我想了片刻之后,说:“先让孩子诞生到这个世界上吧。”
就从这时开始,我们的生活完全变了。为了让一个生命有机会出世,我们开始上网去淘各种婴儿服,孕妇奶粉。我们又一起去呼吸新鲜空气,我开始做营养的大餐,然后我们都长胖了十斤。
有一天傍晚,当我们穿着情侣式的MUJI大裤衩大背心散步时,被那群打篮球的朋友们遇见了。“哟喂喂!”他们走过来,和我摒弃前嫌重归于好,还起哄地恭喜我们。他们说:“真的羡慕你们,你们是有勇气的一对,是我们的骄傲!”
我和女朋友都很高兴。
这种幸福真是太久违了,原来幸福感是这么容易、这么浅显、这么直接的一种东西。
幸福,活到一百岁
就在那天晚上我看碟的时候我的女朋友变卦了:“火鸡,我们还是不要去北欧了吧。”
我沉默了一会,然后说:“把钱省下来买一辆小童车怎么样?”
“好主意。”
然后我们睡着了,然后天又亮了,然后我去研究所上班,我要努力成为一个科学家。想想看,有一天,我的孩子去对别的孩子夸耀他的爸爸是一位科学家时,他该有多么幸福。
幸福本来就是一件值得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的故事。
直到有一天。婉伊,她从北京离开后没有直接回柏林,她和她的洋人未婚夫去了赫尔辛基,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他们洗了芬兰浴、逛了博物馆,吃了鲑鱼、蘑菇、奶酪,在广场的喷泉里投下许愿的硬币之后,他们双双服毒死在宾馆的床上。
赫尔辛基是一个倒霉的城市,每年要迎接很多的自杀者。本来挺安静的一个地方,因为寻死的人太多,变得热闹非凡。
婉伊和洋人的尸体没有运回北京或柏林,在芬兰葬了。或许他们会喜欢那地方,那才是他们终极的归宿和乐土。
为什么每一个女生在快30岁时都会有这么一个关于死掉的愿望呢?婉伊之所以与我分手,或许就是因为她看透了我。
我,只是一个苟活的小人物,不是她心中可以一起死掉的大英雄。而那洋人是,那是个爱听哥特音乐的大胡子,他仅会说的一句中文是: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地出生,想死就随便死一死。
而我,我只会讲那个关于卫星的故事。我打算告诉我未出世的孩子,卫星绕着地球运转,它很孤独,地球也很孤独,因为他们并不能够了解彼此的内心。但是,这样的相伴久而久之也会成为一种稳定的关系,那也许就是生命真正的意义。
生命的意义并不复杂,让我们相信我们都是非常平常的人。不需要在28岁时死掉,我们可以慢慢地腐朽,活到一百岁最好。
(责任编辑:花掩月[email protected])
抱歉,我本来是想说“留学”来着,事实上,我花着父母的血汗钱也确实是在留学,可我什么都没学到,混得就像个傻瓜。
是的,在国外的这些年,我弄丢了我的骄傲、我的梦想以及我曾经深爱的女人。
柏林,火鸡之夜
火鸡,又叫吐绶鸡,原产于美洲,本为野生,后被驯化为肉用家禽。实际上最不喜欢圣诞节的,除了火鸡,其实还有我。
我和婉伊在圣诞节分手,我记得那天我和她本来是在一起吃火鸡的。那时,我们两个很穷,只买得起去骨的火鸡瘦肉卷回宿舍烹调。
吃着吃着婉伊和我谈分手的事,理由说了1、2、3、4点,每一点又分为a、b、c、d几个小点。对于一位学过程力学的女博士,她总是很有条理,但我听得十分头大。
我于是吼了起来,叫她滚蛋。她说:“吃完饭我收拾好碗筷就会走。”于是我把她从椅子上揪起来,丢出门外。
普通的火鸡经过四百年的物种演变,已经成了肉鸡。但火鸡中有一种叫做眼斑火鸡的,它们比普通火鸡还小,头部的冠子是蓝色,羽毛柔滑鲜亮,酷似孔雀,该物种从未被驯化。
那个圣诞节,我独自坐在冰冷的宿舍里喝着闷酒,倔强与悲惨同时袭上心头,我想我很像一只眼斑火鸡。德国的黑啤酒很适合在夜里喝,我喝了很多很多,喝完了我就跑到街头,在冷风中呕吐。
据说有人依照跳楼所需的时间来划分世界各地的城市,芝加哥是30秒、法兰克福是19秒、慕尼黑只有7秒。而柏林理论上是一座城,但以我的标准看只是座8秒钟城市,电视塔有365公尺高,可免费开放的瞭望台却只有203公尺,从那儿坠落到亚历山大广场,不多不少正好8秒钟。
我站在宿舍大楼顶上,远远望向提供8秒钟下降时间的电视塔。
北京,莱卡卫星
回国以后,我认识了几个打篮球的朋友,我们定期在一间专供出租的地下篮球馆打球。
我们是纯粹打球,纯粹锻炼身体,所以大家事先都商量好谁都不可以带女孩来看。但有一次,篮球朋友中的一个男生食言了,他带来一个漂亮姑娘。我们当然不好马上把人家清除出场,还是开球了。
那天球场上每个人都厮杀得特别卖力,卖力之余,每个人都抽空瞄了那个姑娘。她一个人坐在看台上,一边听歌一边看着我们。隔着很远,都能感觉出来她的漂亮。其实漂亮并不一定是身材五官有多美,而是一种气息,那种气息能逆风散播三百里。
然后大家一起去吃宵夜。北京簋街上的饭馆白天几乎没有人光顾,但是到了晚上却门庭若市、车水马龙,也许是到了夜里鬼们都要进城吃饭吧。
吃饭的时候大家谈起我的专业。毫无惊喜的,他们又开始称呼我为“未来的科学家”,Scientist。其实,我更希望他们叫我眼斑火鸡。他们要我讲科学故事,我的段子只有一个:“考考你们,第一个登上卫星的宠物是什么?”
男人们答不上来,倒是那姑娘说:“好像是一只小狗。”
没错,1957年的冬天,前苏联人造卫星“斯普特尼克2号”携带一条名叫莱卡的小狗进入太空,围绕地球运转。报道说,莱卡在太空生活了一周后平静地死亡。但其实莱卡刚飞上天没几个小时,就在酷热和高压中死掉了。这是个让人忧伤的故事,一个有去无回的故事。
“什么啊!”我笑道,“正确答案是,嫦娥的玉兔!”
那天散场后,坐在出租车里,我的脑际出现一个画面:莱卡尖尖的鼻子抵着舱门,看着外面墨蓝色的宇宙。它会看到地球吗?它知道自己永远也回不去了吗?
我的手机传来讯息:不要为莱卡难过,人生不会像飞船那么孤独,这是我的号码,你记下吧。不用想都知道,是那个姑娘。卫星在绕着地球轨道运转2570圈后,于1958年4月4日坠入地球大气层,燃烧成灰烬。
厨房,美妙生活
后来打篮球的那帮人疏远我了,很显然,他们觉得我不地道,因为我撬走了别人想追的女生。但我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可以,一,他只是想追;二,他并没追上。
我每周和那姑娘见两次或三次面,去她们学校附近的一家朝鲜餐馆吃带冰碴的冷面。每次老板娘都给我们很多免费的土豆泥,作为回报,那通情达理的姑娘送给老板娘的小儿子一个望远镜。
我觉得这姑娘是有美德的,我愿意和她在一起,吃完冷面我们就去她的住所嘿咻。其实这样的生活只要不想以后真的堪称完美,尤其是当天色近晚,她下床去冰箱里拿一些桑葚或草莓,我们随便倚在抱枕上看碟时
更是欢快无比。
有时候是《雾中风景》,有时候是《世界地理》,有时候是周星驰。我们一边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火鸡,你的前女友现在在做什么?”
“我不知道。”
“那你们在德国的时候,有没有像我们这样看碟?”
“我忘了。”
“火鸡,我困了,我想睡觉。”
“好的,我去给你做饭,等你醒来就可以吃了。”
这姑娘最大的好处就是她从不追根究底,点到即止,手下留情。她虽然有一切姑娘对于男友的好奇,但这好奇并不会摧毁我们的关系。为了奖赏这个聪明的姑娘,我学会了做鱼香肉丝、宫爆鸡丁和清炒土豆丝这些家常菜给她吃。
在厨房抽油烟机的嗡嗡声里我会想起婉伊,她有杏仁的眼白,而眼窝深陷像一个异族人。回忆如果有形态和重量的话,把它放到太空去,它会绕着地球转多少圈呢?
青春,死亡永恒
我和女朋友一起度过了那一年的春、夏、秋、冬,然后圣诞节又到了。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像一只丧家犬一样地想找个地方躲躲。而我的女朋友在平安夜的傍晚却扛着一棵假的圣诞树回来了,她还让我帮她把礼物挂好。
安排好一切以后,我们开始吃饭。我觉得节日是人类的一种集体强迫症,在十二点到来前接吻、在吹掉蜡烛时许愿、在焰火腾空时拥抱。 然后我的女朋友忽然说:“火鸡,我知道你并不快乐。”
“是啊,每一只火鸡都不爱过圣诞节。”
“不,不是因为这个,你的不快乐,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就睡觉,什么都别说,Come on baby!”
那个晚上的后半夜,我梦醒,发现她坐在沙发上。她手里握着一杯没有喝完的红酒,一直扭头看着西边的天际。
我没有走过去拥抱她或者招呼她不要傻坐,因为我也被那场景弄得很感伤。她多像多年以前的我啊,一样在喝闷酒,一样在望着夜空,一样在感受爱的绝望和孤单。
早上的时候她在沙发里睡着,我给她盖上被子。中午我看到她留在桌上的纸条:我不想过30岁以后的日子,青春逝去永不再来,那将是多么难堪的事。所以,我决定在29岁时去北欧,最好是圣诞节,只穿一件衬衫,在北欧的冬夜冻死。愿意和我一起去吗?火鸡。
我承认,我们都是有郁结的年轻人,我们之所以会在一起,因为我们是同类。我的女友,一个看上去明朗活泼的姑娘,其实骨子里也有如蛭附骨的忧郁,这一天,她的RP大爆发了。
青春和死,是地球和卫星的关系吗?青春绕着死亡转上一圈又一圈,青春结束的时候,死亡还是那么永恒,不动声色。
婉伊,恭喜你们
后来,我收到婉伊写给我的邮件。她说她将要回国开一个研讨会,有空的话,见一面吧。
她还给了我送她的那条金项链,她说:这件首饰还是还给你为好,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保存,也不经常戴。对了,我要结婚了。
我把项链收进衬衣左边的口袋里。
我看着婉伊,她的眼睛一点都没变,皎洁的白眼仁,乌黑的黑眼珠。十五岁那年我曾为这双眼睛腿软,是的,当她打来第一个约会电话时,我腿软地接了,紧张到快要失禁。
然后我们一起度过翘课、早恋、落榜的日子,那时我们的老师喜欢说:过早品尝禁果的孩子应该受到惩罚。
我们觉得和那个世纪的封建余孽没什么话好讲,遂开始逃学。婉伊的父亲因为替女儿忧心开始去喝酒,一只眼睛失明了,我们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发奋。我们不是笨人,第二年都考进北京,接着便是出国。
听说很多在国内素不相识甚至有仇的男女一留学就会好得要死要活,还能结婚。我和婉伊正好相反,她爱上了洋人。
为了平衡自己的心态,我和一个台湾的女孩上了床。然后就是在那个圣诞节,我们分手了。
现在婉伊坐在我的面前,她告诉我她和洋人就要修成正果了。恭喜你们,我说了这辈子最不想说的话,然后埋单,走人。
我忽然觉得我的女朋友那张纸条写得很好很正确,我决定跟她一起那么干。不过,似乎我们可以把年限再提前一点。
28岁,怎么样?
四月,长胖十斤
现在我28岁了,我的女友在下班的时候买了很多桂圆。我们还像从前一样,没事儿就窝在床上看碟。
我们几乎看遍了所有国产大导演拍摄的电影,后来就看美剧、日剧、韩剧,再后来我们看国产动画片,接着又回顾了饭岛爱生前的那些毛片。
在死亡之前,可以把这世界上所有的电影看一遍,也是不错的事。
我们预计在十二月出发,行李不需要太多,两套合身的衬衣牛仔裤就可以。至于就算穿衬衣都冻不死这样的奇迹,我想不会发生。
但是有一件事使这一切都发生了转变,那就是我的女友怀孕了。当我们看到测纸上的两条小杠杠时,我们目瞪口呆。
我不是那种一听说女友怀孕,就哄她去做掉的男人,我说:“如果你想生下来的话,我就陪着你。”
“可是我们十二月不是要去芬兰吗?”
但无论如何……我想了片刻之后,说:“先让孩子诞生到这个世界上吧。”
就从这时开始,我们的生活完全变了。为了让一个生命有机会出世,我们开始上网去淘各种婴儿服,孕妇奶粉。我们又一起去呼吸新鲜空气,我开始做营养的大餐,然后我们都长胖了十斤。
有一天傍晚,当我们穿着情侣式的MUJI大裤衩大背心散步时,被那群打篮球的朋友们遇见了。“哟喂喂!”他们走过来,和我摒弃前嫌重归于好,还起哄地恭喜我们。他们说:“真的羡慕你们,你们是有勇气的一对,是我们的骄傲!”
我和女朋友都很高兴。
这种幸福真是太久违了,原来幸福感是这么容易、这么浅显、这么直接的一种东西。
幸福,活到一百岁
就在那天晚上我看碟的时候我的女朋友变卦了:“火鸡,我们还是不要去北欧了吧。”
我沉默了一会,然后说:“把钱省下来买一辆小童车怎么样?”
“好主意。”
然后我们睡着了,然后天又亮了,然后我去研究所上班,我要努力成为一个科学家。想想看,有一天,我的孩子去对别的孩子夸耀他的爸爸是一位科学家时,他该有多么幸福。
幸福本来就是一件值得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的故事。
直到有一天。婉伊,她从北京离开后没有直接回柏林,她和她的洋人未婚夫去了赫尔辛基,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他们洗了芬兰浴、逛了博物馆,吃了鲑鱼、蘑菇、奶酪,在广场的喷泉里投下许愿的硬币之后,他们双双服毒死在宾馆的床上。
赫尔辛基是一个倒霉的城市,每年要迎接很多的自杀者。本来挺安静的一个地方,因为寻死的人太多,变得热闹非凡。
婉伊和洋人的尸体没有运回北京或柏林,在芬兰葬了。或许他们会喜欢那地方,那才是他们终极的归宿和乐土。
为什么每一个女生在快30岁时都会有这么一个关于死掉的愿望呢?婉伊之所以与我分手,或许就是因为她看透了我。
我,只是一个苟活的小人物,不是她心中可以一起死掉的大英雄。而那洋人是,那是个爱听哥特音乐的大胡子,他仅会说的一句中文是: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地出生,想死就随便死一死。
而我,我只会讲那个关于卫星的故事。我打算告诉我未出世的孩子,卫星绕着地球运转,它很孤独,地球也很孤独,因为他们并不能够了解彼此的内心。但是,这样的相伴久而久之也会成为一种稳定的关系,那也许就是生命真正的意义。
生命的意义并不复杂,让我们相信我们都是非常平常的人。不需要在28岁时死掉,我们可以慢慢地腐朽,活到一百岁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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