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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精心设计的投资基金治理制度在现实中遭遇"中心委托人缺席困境"、"持有人集体行动困境"、"监督者激励约束困境",这种困境最终反映的是经济学产权治理理论和法学分权制衡治理理论在面对投资基金这种新型企业形式时解释力不足,投资基金治理应为组织治理和市场治理的统一,投资基金治理制度的新版图也应包括组织治理制度和市场治理制度,且市场治理制度应成为投资基金治理制度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