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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厨余和果蔬垃圾压榨液及水解酸化液作为污水处理系统外加碳源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测定了在AAO-MBR工艺污水处理系统中分别加入厨余垃圾压榨液、果蔬垃圾压榨液、经过水解酸化的果蔬垃圾压榨液,污水处理系统出水中化学需氧量(COD)与总氮(TN)指标,经检测,按一定比例在污水处理系统中加入以上浆液后,出水水质均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6)一级A标准,并且出水水质优于未加浆液组。结果表明,厨余垃圾压榨液、果蔬垃圾压榨液、经过水解酸化后的果蔬垃圾压榨液均可作为补充碳源,加入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污水处理效能;通过生产性验证可知,厨余垃圾压榨液按照1‰比例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影响系统出水水质,并且可部分甚至全部替代传统外加碳源(如乙酸钠等),降低污水处理厂碳源药剂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