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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实际应用中的几个有关室内消火栓的常见问题,通过对规范深层次的理解,找出规范真正的含义。
关键词:规范;室内消火栓;成环;管径
Abstract: "the building fire prevention design specification" (GB50016-2006)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some common problems of indoor fire hydrant, through the specification of deep understanding, to find out the real meaning of specification.
Keywords: specification; indoor fire hydrant; cyclization; diameter
中图分类号:TU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从74年到今天已经走过了39个年头,经过多次的重编和修订,如今已经包含12章1个附录387条,强制性条文176条。是建筑消防行业中最重要的规范之一。是我国建筑防火设计中指导工程建设的基础技术规范,是工程设计、施工和消防监督的依据和标准。本人从事建筑给排水消防已有十年,在执行《建规》的过程中,遇到过一些问题,也有一些自己的体会和思考,在这里抛砖引玉,希望和读者们共同来探讨。
1.《建规》第8.4.2 条第一款:“室内消火栓超过10 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 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按照一般的理解及长期以来的做法,此种情况只要是底部成环即可,条文说明中也只是强调了2条进水管的供水可靠性。但是在实际工程设计中,一些审图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要求多层建筑的消防立管也应连成环状,即室内消防管道立体成环。在已废止的旧版规范中,对于立管成环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新规范不知道什么原因缺少了这部分内容。笔者认为,消防管道成环的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无论是水平成环还是竖向成环,最终保证的是检修的时候,停用的消火栓数量不至于太多,不会在火灾时产生过大的影响,即本规范第8.4.2 条第六款所规定的数量。所以,对于多层建筑,只要底部成环,并用阀门合理分隔,保证检修停用数量在本规范第8.4.2 条第六款范围之内即可,没有必要整个室内消防管道立体成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建规》第8.4.2 条第二款:“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此款的正常理解应为针对高层厂房(仓库)消防给水的要求,但是中间的连接用的是句号,在语法上又是表达的两个没有直接关系的意思。这里我们不妨参考一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的说法,《高规》在条文里跟《建规》一样,只是要求成环,但条文说明中却明确了竖向和横向都要成环。这里又要回到上面《建规》第8.4.2 条第一款的问题,一些审图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在此条没有确切说明的时候可能是参考了《高规》的条文说明。
继续分析,《建规》第8.4.2 条第一款要求成环,如果做与《高规》一样的理解,
即横管跟竖管都要求成环,那么第8.4.2 条第二款要求竖管成环的条文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第8.4.2 条第二款理解为所有的多层都要求竖向成环的话,那么此条文又略显多此一举,只要把第8.4.2 条第一款象《高规》一样,明确竖向和横向都要成环即可。另外,从理论上来看,与上述第一部分一樣,消防管道成环的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无论是水平成环还是竖向成环,只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行了。
所以,笔者认为,《建规》第8.4.2 条第二款中所指的“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只是针对高层厂房(仓库)而言。
3. 《建规》第8.4.2 条第三款:“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此款的理解在条文说明中应该是表述的比较清晰。条文说明中写道:“2.多层建筑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灭火时最不利处消火栓出水要求经计算确定。最不利处一般是离水泵最远、标高最高的消火栓,但不包括屋顶消火栓。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不小于5L/s时,按最上1层进行计算;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不小于10L/s时,按最上2层消火栓出水计算;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不小于15L/s时,应按最上3层消火栓出水计算。
3.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室内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灭火时最不利处消火栓出水要求经计算确定,消防竖管上的流量分配可参考表26选择。当计算出来的竖管直径小于1OOmm时,应采用1OOmm。”
条文说明中,已经把多层和高层两种情况分别列出,加以说明。意指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室内消防竖管最小不能小于DN100。但是,在条文中,此款是单列出的一款,室内消防竖管之前并没有定语,在《建规》的大背景之下,如果不充分理解规范的含义,只是死抠字眼的话,确实容易理解为所有建筑的室内消防竖管直径均不应小于DN100。而事实上,包括很多的设计人员、审图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确实是这样理解错误的。
4. 《建规》第8.4.3 条第七款:“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 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 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 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此款规定本身并无问题,在实际工程中也能很好的执行,但是现实情况下还有一种建筑形式,即仅首层设有疏散口,层数为1~3层的小开间连排门面房。这种建筑现在在城市中非常普遍,如果此时要设置消火栓的话就出现了问题。设置在室内,则仅供本店使用;设置在室外,有专家提出过这种方案,应设置在室外店与店之间的公共部位,但是这样就将面临着盗窃、损坏、偷水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而且在北方,冬季的防冻也是很大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本人曾见过设置在店与店中间的隔墙上的消火栓,两面都可以打开,个人感觉从直观上看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是他确实也破坏了店与店之间的隔墙,可能会导致火灾的蔓延。最后这个问题留待大家一起讨论吧。
近些年来,我国火灾形势很严峻,火灾给公民人身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全社会对火灾的关注都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一个消防设计人员,不仅仅要会用规范,更要多参与到实践中去,去真正的理解规范,理解编者的意图,让规范的思想去指导工作,而不能被规范限制住了手脚。
参考文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关键词:规范;室内消火栓;成环;管径
Abstract: "the building fire prevention design specification" (GB50016-2006)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some common problems of indoor fire hydrant, through the specification of deep understanding, to find out the real meaning of specification.
Keywords: specification; indoor fire hydrant; cyclization; diameter
中图分类号:TU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从74年到今天已经走过了39个年头,经过多次的重编和修订,如今已经包含12章1个附录387条,强制性条文176条。是建筑消防行业中最重要的规范之一。是我国建筑防火设计中指导工程建设的基础技术规范,是工程设计、施工和消防监督的依据和标准。本人从事建筑给排水消防已有十年,在执行《建规》的过程中,遇到过一些问题,也有一些自己的体会和思考,在这里抛砖引玉,希望和读者们共同来探讨。
1.《建规》第8.4.2 条第一款:“室内消火栓超过10 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 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按照一般的理解及长期以来的做法,此种情况只要是底部成环即可,条文说明中也只是强调了2条进水管的供水可靠性。但是在实际工程设计中,一些审图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要求多层建筑的消防立管也应连成环状,即室内消防管道立体成环。在已废止的旧版规范中,对于立管成环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新规范不知道什么原因缺少了这部分内容。笔者认为,消防管道成环的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无论是水平成环还是竖向成环,最终保证的是检修的时候,停用的消火栓数量不至于太多,不会在火灾时产生过大的影响,即本规范第8.4.2 条第六款所规定的数量。所以,对于多层建筑,只要底部成环,并用阀门合理分隔,保证检修停用数量在本规范第8.4.2 条第六款范围之内即可,没有必要整个室内消防管道立体成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建规》第8.4.2 条第二款:“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此款的正常理解应为针对高层厂房(仓库)消防给水的要求,但是中间的连接用的是句号,在语法上又是表达的两个没有直接关系的意思。这里我们不妨参考一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的说法,《高规》在条文里跟《建规》一样,只是要求成环,但条文说明中却明确了竖向和横向都要成环。这里又要回到上面《建规》第8.4.2 条第一款的问题,一些审图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在此条没有确切说明的时候可能是参考了《高规》的条文说明。
继续分析,《建规》第8.4.2 条第一款要求成环,如果做与《高规》一样的理解,
即横管跟竖管都要求成环,那么第8.4.2 条第二款要求竖管成环的条文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第8.4.2 条第二款理解为所有的多层都要求竖向成环的话,那么此条文又略显多此一举,只要把第8.4.2 条第一款象《高规》一样,明确竖向和横向都要成环即可。另外,从理论上来看,与上述第一部分一樣,消防管道成环的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无论是水平成环还是竖向成环,只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行了。
所以,笔者认为,《建规》第8.4.2 条第二款中所指的“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只是针对高层厂房(仓库)而言。
3. 《建规》第8.4.2 条第三款:“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此款的理解在条文说明中应该是表述的比较清晰。条文说明中写道:“2.多层建筑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灭火时最不利处消火栓出水要求经计算确定。最不利处一般是离水泵最远、标高最高的消火栓,但不包括屋顶消火栓。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不小于5L/s时,按最上1层进行计算;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不小于10L/s时,按最上2层消火栓出水计算;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不小于15L/s时,应按最上3层消火栓出水计算。
3.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室内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灭火时最不利处消火栓出水要求经计算确定,消防竖管上的流量分配可参考表26选择。当计算出来的竖管直径小于1OOmm时,应采用1OOmm。”
条文说明中,已经把多层和高层两种情况分别列出,加以说明。意指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室内消防竖管最小不能小于DN100。但是,在条文中,此款是单列出的一款,室内消防竖管之前并没有定语,在《建规》的大背景之下,如果不充分理解规范的含义,只是死抠字眼的话,确实容易理解为所有建筑的室内消防竖管直径均不应小于DN100。而事实上,包括很多的设计人员、审图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确实是这样理解错误的。
4. 《建规》第8.4.3 条第七款:“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 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 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 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此款规定本身并无问题,在实际工程中也能很好的执行,但是现实情况下还有一种建筑形式,即仅首层设有疏散口,层数为1~3层的小开间连排门面房。这种建筑现在在城市中非常普遍,如果此时要设置消火栓的话就出现了问题。设置在室内,则仅供本店使用;设置在室外,有专家提出过这种方案,应设置在室外店与店之间的公共部位,但是这样就将面临着盗窃、损坏、偷水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而且在北方,冬季的防冻也是很大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本人曾见过设置在店与店中间的隔墙上的消火栓,两面都可以打开,个人感觉从直观上看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是他确实也破坏了店与店之间的隔墙,可能会导致火灾的蔓延。最后这个问题留待大家一起讨论吧。
近些年来,我国火灾形势很严峻,火灾给公民人身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全社会对火灾的关注都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一个消防设计人员,不仅仅要会用规范,更要多参与到实践中去,去真正的理解规范,理解编者的意图,让规范的思想去指导工作,而不能被规范限制住了手脚。
参考文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