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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孙志刚被殴打致死案而引发的三公民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收容办法违宪调查到6月20日国务院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8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等系列事件,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
1982年5月颁布的“收容遣送办法”,之所以能在后来的20年间与最初的“救助贫弱”的指导思想渐行渐远,最根本的原因是该“办法”追袭着一个“计划经济时代限制公民尤其是农民自由流动迁徙”的思想。随着商品大潮的涌动,以至于成为一桩桩“孙志刚”式悲剧的“法律依据”。于是,理应作为慈善机构的收容救治站竟变成了明火执仗的敲诈勒索民工等弱势群体(后来扩大到大学生、外地出差者)的甚至掠财夺命的“巴士底狱”。
如此形容并非夸大其词,看看湖南涟源收容站六年搜刮320万元的收容黑幕吧——该收容站勾结警察搞“创收”,从1996年开始,通过给回扣与当地派出所勾结“收容”外来人员,向每个被“收容”人员收取500至800元“遣送费”。据该收容站前党支部书记郭先礼主动向媒体披露,从1996年到2002年11月,已经从1万多名农民身上榨取现金320万元。据报道,该收容站职工年薪三四万,在当地“很令人羡慕”。他们除了和当地火车站派出所“共同致富”(联手抓农民“创收”)外,从周围地区“中转卖人”也是“生财之道”,有的人就是从广东、深圳等地被拉到湖南怀化,又“中转”到涟源的。该收容站站长声称“中转”生财的目标是“东望上海,难接粤桂,北进京津”。而据郭先礼透露,“有些收容的是外地的乡镇干部,照样挨打”,“我们抓的大学生多了,我们一样让他们拿钱把自己赎出去”……
上述报道让我不寒而栗。我怕得有理。我不知北京、上海人怕不怕,反正我怕。我是西部人,生就一副农民的模样,若走在广州或涟源街上,很可能成为收容站的猎物;我读过大学,天生爱争辩,若被收容也难逃孙志刚的厄运。虽然我有决心此生不去广州、湖南,但不免为在南方打工的亲友担心。我甚至为我们陕西的一些文化名人及领导干部担心,因为他们大多模样象农民,如果他们在无人陪同或无人追星的情况下独自漫步广州、湖南街头,说不准会成为收容站里的冤魂。当然,这种担心已经过时,国人可以在自己国土上自由的行走了。
然而,我心依旧悲哀、愤懑。那个“收容遣送办法”在身为大学生的孙志刚魂断收容站之后方才引起各界的震惊,血淋林的“收容”内幕才得以曝光,代价未免太惨重了!20年间,我们的政治家在干什么?法学家在干什么?媒体在关注什么?怎么就忽视了收容站这个被法律和良知遗忘的角落?这的确值得每个国人反思。每个有话语权却未为受害的弱势群体呼吁过的、那些曾从“收容遣送办法”中获取了利益的人,甚至应当做出深深的忏悔。
面对国务院已经通过的《救助管理办法(草案)》,我们应当珍重,应当欢呼,虽然它姗姗来迟。它的通过,标志着我们的社会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尊重,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对公民流动迁徙权利的承认。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标志着中华民族整体智慧的提升。联想到最近连续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法官的13条惩戒等等法规,表达了对强权的监督、约束,对弱势群体的扶助,这完全可以说是“三个代表”思想最切实的体现。
现在,我又萌发了到南方旅游和打工的念头。等国务院取代“收容遣送办法”的那个《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真正实施的时候,我也要到属于自己国土的广州街头,自由地走一走,看一看,而不必担心突然被收容站“收容救治”,魂断异乡……
1982年5月颁布的“收容遣送办法”,之所以能在后来的20年间与最初的“救助贫弱”的指导思想渐行渐远,最根本的原因是该“办法”追袭着一个“计划经济时代限制公民尤其是农民自由流动迁徙”的思想。随着商品大潮的涌动,以至于成为一桩桩“孙志刚”式悲剧的“法律依据”。于是,理应作为慈善机构的收容救治站竟变成了明火执仗的敲诈勒索民工等弱势群体(后来扩大到大学生、外地出差者)的甚至掠财夺命的“巴士底狱”。
如此形容并非夸大其词,看看湖南涟源收容站六年搜刮320万元的收容黑幕吧——该收容站勾结警察搞“创收”,从1996年开始,通过给回扣与当地派出所勾结“收容”外来人员,向每个被“收容”人员收取500至800元“遣送费”。据该收容站前党支部书记郭先礼主动向媒体披露,从1996年到2002年11月,已经从1万多名农民身上榨取现金320万元。据报道,该收容站职工年薪三四万,在当地“很令人羡慕”。他们除了和当地火车站派出所“共同致富”(联手抓农民“创收”)外,从周围地区“中转卖人”也是“生财之道”,有的人就是从广东、深圳等地被拉到湖南怀化,又“中转”到涟源的。该收容站站长声称“中转”生财的目标是“东望上海,难接粤桂,北进京津”。而据郭先礼透露,“有些收容的是外地的乡镇干部,照样挨打”,“我们抓的大学生多了,我们一样让他们拿钱把自己赎出去”……
上述报道让我不寒而栗。我怕得有理。我不知北京、上海人怕不怕,反正我怕。我是西部人,生就一副农民的模样,若走在广州或涟源街上,很可能成为收容站的猎物;我读过大学,天生爱争辩,若被收容也难逃孙志刚的厄运。虽然我有决心此生不去广州、湖南,但不免为在南方打工的亲友担心。我甚至为我们陕西的一些文化名人及领导干部担心,因为他们大多模样象农民,如果他们在无人陪同或无人追星的情况下独自漫步广州、湖南街头,说不准会成为收容站里的冤魂。当然,这种担心已经过时,国人可以在自己国土上自由的行走了。
然而,我心依旧悲哀、愤懑。那个“收容遣送办法”在身为大学生的孙志刚魂断收容站之后方才引起各界的震惊,血淋林的“收容”内幕才得以曝光,代价未免太惨重了!20年间,我们的政治家在干什么?法学家在干什么?媒体在关注什么?怎么就忽视了收容站这个被法律和良知遗忘的角落?这的确值得每个国人反思。每个有话语权却未为受害的弱势群体呼吁过的、那些曾从“收容遣送办法”中获取了利益的人,甚至应当做出深深的忏悔。
面对国务院已经通过的《救助管理办法(草案)》,我们应当珍重,应当欢呼,虽然它姗姗来迟。它的通过,标志着我们的社会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尊重,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对公民流动迁徙权利的承认。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标志着中华民族整体智慧的提升。联想到最近连续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法官的13条惩戒等等法规,表达了对强权的监督、约束,对弱势群体的扶助,这完全可以说是“三个代表”思想最切实的体现。
现在,我又萌发了到南方旅游和打工的念头。等国务院取代“收容遣送办法”的那个《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真正实施的时候,我也要到属于自己国土的广州街头,自由地走一走,看一看,而不必担心突然被收容站“收容救治”,魂断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