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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解释问题属于法学方法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和32条所体现的约文解释法是否为DSB所遵循实际上关切到WTO成员的主权是否被所谓的争端解决机制所侵蚀。在世界多边贸易谈判日趋艰难的时节,通过对条约的解释DSB大体成功地解决争端,给世界贸易体制增加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也给人们提出这样的疑问:已有的WTO条约体系真的是完备自足的法律制度吗?DSB解释条约的界限在哪里?DSB是下一个欧洲法院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一系列的学术努力,而从DSB的裁决中总结其解释条约的方法应是必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