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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禁止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采矿等活动。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水库工程运行调度管理.加大水库安全保护力度,规范水库安全管理;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煤、采石、采矿;禁止在库区内进行围垦、采煤、开矿、修坟等其他危害水库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