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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年年“一票难求”,只有从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入手,在铁道行业内实行公司化经营,引入竞争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今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但是现在无论在哪个火车票预售点,都很难买到19日以后的火车票了。年关将近,不少人开始动用关系托朋友帮忙从铁道部门购买火车票,也有人到处寻找票贩子购买高价火车票……每年春运都会出现的“一票难求”情景剧再次如期拉开序幕。
铁道部1月13日举行的2011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指出,2011年春运期间,全国旅客运量将达到28.5亿人。为缓解春运压力,铁道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在增加运力方面,今年春运铁路共安排直通旅客列车336对,加上固定列车,旅客列车总对数达到2262.5对,运力安排为历年之最。而为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购票,今年春运铁路开设售票窗口19747个,比2010年增加2963个;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学生往返票业务,并扩大办理农民工团体往返票业务范围;在256个车站试行银行卡刷卡支付业务;扩大实名制购票试点车站范围;在春运全路共有8个铁路局开通5.5万条电话订票线路。
但是,为什么在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的情况下,今年春运却还是一如既往地上演着“一票难求”的大戏呢?
铁路运营应引入竞争机制
春运“一票难求”现象背后的原因,究竟是运力仍不到位?打击票贩子没有力度?还是火车票实名制不足以应对汹涌的购票大军?
“其本质在于目前的经营体制使铁路行业严重缺乏竞争,因此导致绝对的单边优势、卖方市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荣国权对记者说,“拿运力来说,正是由于铁路企业的垄断,缺乏竞争,再加上企业受制于追求赢利的心态,导致即使增加了运力,仍然无法满足需求。”
对此,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学棉解释说:“如果运力在春运期间都大于乘客需求的话,就意味着平时将有大量客运运力闲置,企业是不会愿意的。对企业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显然是平时的运力能完全满足需求,同时预留一部分运力应对春运。而预留多大的运力取决于春运期间的盈利是否会大于平时预留运力的成本。”
显然,春运期间的客运需求要远远大于平时,企业不可能留有如此多的闲置运力,再加上铁路企业缺乏竞争,因此,无论它宣称将如何增加运力,都是不能满足春运需求的。荣国权说:“只有从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入手,在铁道行业内实行公司化经营,全国形成若干个大的铁路集团公司,引入竞争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火车票分配机制应加强正当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春运火车票在预售点是很难买到的,但是托关系可以从某些地方“搞到”。这反映了火车票分配机制存在的不正当性问题。“火车票的分配机制缺乏正当性,首先是体现在购买优先权的问题上。”王学棉指出,“购买火车票的优先权应当仅限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形,比如军人购票优先的问题,自然应当执行。但现实状况是对法定优先权随意扩大范围。”
荣国权认为,有的地方规定政府官员购票优先,这显然没有法律依据。还有的自行规定预留关系票,经常留到开车前,以此作为社会关系交换的本钱,这也是不能允许的。此外,还有一种现象,如有的旅行社通过与车站签订合同获得优先购买权的这种约定优先权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仅靠严惩还不够
其实,铁路企业有严格的“禁止倒票”的规定。记者了解到,铁道部去年春运出台了“七不准”,规定一旦发现内部工作人员有倒票行为就予以开除。但是,铁路内外勾结倒卖火车票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在王学棉看来,如果铁路企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真的在发现内部工作人员倒票时就予以开除,完全可以遏制这一现象。对此,荣国权则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这还是由于车站工作人员收入与业绩不挂钩所致。工作人员没有工作积极性,因此内外勾结赚取暴利,“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弥补工资的不足。可见,解决火车站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现象,光靠惩罚措施是不够的,也要考虑改变工资制度。
加重罚款额度
彻底打击票贩子,最佳的处理办法当然是实名制。但是,由于受制于火车售票业务量大以及需验证上车而候车场所又有限等因素,短时间内实名制购票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王学棉认为,可以在个别票源特别紧张,倒票特别猖獗的线路上实行。同时,还要加强对票贩子的打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火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在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为“情节严重”。
但是,一旦票贩子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就无法适用刑法进行定罪量刑,只能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而这些法律法规对票贩子的制裁并不严重,票贩子经常是在被处罚后又卷土重来。“因此,相关部门应当考虑修改法律法规,对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票贩子应加重罚款额度,使其倒票所得远不及罚款金额。”王学棉说。
改善售票服务
就记者提出的为什么火车票不能像飞机票那样好买的问题,王学棉认为,除了价格因素,最主要的是购票渠道不畅通所致。在购票渠道上,除了现有的火车站窗口售票外,还应当进一步增加车票代售点,增设自助售票机,网上购票,电话购票等。
在售票时间上,自助售票机、网上购票应当24小时服务。火车站的人工售票窗口、电话购票在春运期间应实行24小时服务。售票时间应进一步提前,如提前到一个月前或更早。航空售票都可以提前到两个月,足见在技术上这不是一个难题。
如果购买渠道畅通,即使车票有限,票贩子也难以比别人更快地获得车票,其生意也就难以为继了。
责任编辑:刘潇潇
今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但是现在无论在哪个火车票预售点,都很难买到19日以后的火车票了。年关将近,不少人开始动用关系托朋友帮忙从铁道部门购买火车票,也有人到处寻找票贩子购买高价火车票……每年春运都会出现的“一票难求”情景剧再次如期拉开序幕。
铁道部1月13日举行的2011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指出,2011年春运期间,全国旅客运量将达到28.5亿人。为缓解春运压力,铁道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在增加运力方面,今年春运铁路共安排直通旅客列车336对,加上固定列车,旅客列车总对数达到2262.5对,运力安排为历年之最。而为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购票,今年春运铁路开设售票窗口19747个,比2010年增加2963个;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学生往返票业务,并扩大办理农民工团体往返票业务范围;在256个车站试行银行卡刷卡支付业务;扩大实名制购票试点车站范围;在春运全路共有8个铁路局开通5.5万条电话订票线路。
但是,为什么在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的情况下,今年春运却还是一如既往地上演着“一票难求”的大戏呢?
铁路运营应引入竞争机制
春运“一票难求”现象背后的原因,究竟是运力仍不到位?打击票贩子没有力度?还是火车票实名制不足以应对汹涌的购票大军?
“其本质在于目前的经营体制使铁路行业严重缺乏竞争,因此导致绝对的单边优势、卖方市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荣国权对记者说,“拿运力来说,正是由于铁路企业的垄断,缺乏竞争,再加上企业受制于追求赢利的心态,导致即使增加了运力,仍然无法满足需求。”
对此,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学棉解释说:“如果运力在春运期间都大于乘客需求的话,就意味着平时将有大量客运运力闲置,企业是不会愿意的。对企业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显然是平时的运力能完全满足需求,同时预留一部分运力应对春运。而预留多大的运力取决于春运期间的盈利是否会大于平时预留运力的成本。”
显然,春运期间的客运需求要远远大于平时,企业不可能留有如此多的闲置运力,再加上铁路企业缺乏竞争,因此,无论它宣称将如何增加运力,都是不能满足春运需求的。荣国权说:“只有从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入手,在铁道行业内实行公司化经营,全国形成若干个大的铁路集团公司,引入竞争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火车票分配机制应加强正当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春运火车票在预售点是很难买到的,但是托关系可以从某些地方“搞到”。这反映了火车票分配机制存在的不正当性问题。“火车票的分配机制缺乏正当性,首先是体现在购买优先权的问题上。”王学棉指出,“购买火车票的优先权应当仅限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形,比如军人购票优先的问题,自然应当执行。但现实状况是对法定优先权随意扩大范围。”
荣国权认为,有的地方规定政府官员购票优先,这显然没有法律依据。还有的自行规定预留关系票,经常留到开车前,以此作为社会关系交换的本钱,这也是不能允许的。此外,还有一种现象,如有的旅行社通过与车站签订合同获得优先购买权的这种约定优先权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仅靠严惩还不够
其实,铁路企业有严格的“禁止倒票”的规定。记者了解到,铁道部去年春运出台了“七不准”,规定一旦发现内部工作人员有倒票行为就予以开除。但是,铁路内外勾结倒卖火车票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在王学棉看来,如果铁路企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真的在发现内部工作人员倒票时就予以开除,完全可以遏制这一现象。对此,荣国权则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这还是由于车站工作人员收入与业绩不挂钩所致。工作人员没有工作积极性,因此内外勾结赚取暴利,“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弥补工资的不足。可见,解决火车站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现象,光靠惩罚措施是不够的,也要考虑改变工资制度。
加重罚款额度
彻底打击票贩子,最佳的处理办法当然是实名制。但是,由于受制于火车售票业务量大以及需验证上车而候车场所又有限等因素,短时间内实名制购票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王学棉认为,可以在个别票源特别紧张,倒票特别猖獗的线路上实行。同时,还要加强对票贩子的打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火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在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为“情节严重”。
但是,一旦票贩子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就无法适用刑法进行定罪量刑,只能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而这些法律法规对票贩子的制裁并不严重,票贩子经常是在被处罚后又卷土重来。“因此,相关部门应当考虑修改法律法规,对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票贩子应加重罚款额度,使其倒票所得远不及罚款金额。”王学棉说。
改善售票服务
就记者提出的为什么火车票不能像飞机票那样好买的问题,王学棉认为,除了价格因素,最主要的是购票渠道不畅通所致。在购票渠道上,除了现有的火车站窗口售票外,还应当进一步增加车票代售点,增设自助售票机,网上购票,电话购票等。
在售票时间上,自助售票机、网上购票应当24小时服务。火车站的人工售票窗口、电话购票在春运期间应实行24小时服务。售票时间应进一步提前,如提前到一个月前或更早。航空售票都可以提前到两个月,足见在技术上这不是一个难题。
如果购买渠道畅通,即使车票有限,票贩子也难以比别人更快地获得车票,其生意也就难以为继了。
责任编辑:刘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