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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依税收法定原则,纳税人应否纳税、纳多少税,均须由法律规定。因此,纳税人虽"依法"缴纳税收,但事后依税法计算规定,国家丧失据有该笔税款之部分或全部的正当理由时,则该税额应就无正当理由部分退还给纳税人。规定纳税人的退税权,是各国税法通例,也是税收法定主义的必然要求。我国《税收管理法》第51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