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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已来叶弥已是一个对时间毫无概念的人了,哦,还有对季节。她可以把头埋在一堆书中五个小时不抬一下,比如今天。
若不是为了找一本前两年用过的英语笔记,她还可以这样埋下去,直到天黑。抬起头来的时候她一瞥瞥到了电子钟上的万年历,8月31日,星期日。
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这并非十分平常的一天,因为第二天是开学的日子。
可对于一个即将—不,已经升入高三的学生—叶弥来说,又真的很平常,因为提前补课已进行一个月了。今天是周日,学校难得放了一天假。不过对于叶弥们来说,放与不放也无甚区别,反正一样是学。
叶弥起身找她高一的英语笔记。她碰到了一道挺麻烦的关于宾语从句的单项选择,A.which B.that C.the one D.which the one,看来看去没一个对,也没一个错。这是《黄冈考典》上的一道题,再往上看,这几页上关于宾语从句的题她几乎都做得不大顺当,所以她打算查查以前的笔记。叶弥是那种记忆清晰而缜密的女生,她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关于宾语从句的若干语法条例及注意点是高一时候学的,记在她当时那本深红色封皮的硬面抄快用完的那几页上。历年来她用过的所有教科书与参考资料、笔记她都放在手边的书橱上,高一用的一层,高二用的两层,很有条理。她要用什么向来很容易就能找到,她这两年的好成绩中这一点也有很大的功劳。她将目光投向书橱搜索那本深红色的书脊,可奇怪的是,没有。
她大动干戈地把书橱全翻了一遍,没有。
叶弥的英语写不下去了。这真是件奇怪的事情,因为她从没有像别的女生那样毛毛躁躁丢三落四。她坐在书橱下的木地板上开始回忆,那本深红色的笔记,到底被她放到了哪里?
关于宾语从句的问题是记在那本笔记最末几页上的,那是高一下学期,也就是说,是初夏,要放假前没多久。初夏,初夏,长时间以来她对季节的感觉已经很麻木,可为了找到她的笔记,她拼命想像着“初夏”这两个字的内容。初夏应该是很美的季节吧,夏风柔和,阳光灿烂,空气中荡满植物蓬勃生长的绿色的味道,人们可以裸露手臂,轻盈而轻松,亦如一株植物般生机勃勃地成长。高一的初夏,她又做了些什么呢?还能有什么,一个学生,无非就是上课,做题,两点一线的生活嘛。更何况她这样一个向来至少看上去中规中矩的重点中学的学生。嗯,N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它是这个小城不多的骄傲之一,每年它居高不下的升学率总让暑假去别处旅游的叶弥因胸前别着的N中校徽而备受赞扬。
不过说实话叶弥自己并没怎么为她的学校自豪过,尤其是前两年。
因为那时的她一直自以为是一个自由还有点散漫的人,N中专门培养高分低能毫无生活情趣的书呆子的氛围想来她并不钟意。她那时总是自言与N中里其他“好孩子”不是一种人,她那马马虎虎还过得去的成绩是凭一点小聪明撑下来的。当然,这早已是曾经了。叶弥又瞥了两眼满书橱整整齐齐的参考书,颇有些自嘲地想——“哦,我还曾是N中里的异类!”
N中,异类……叶弥突然想起她的深红色的英语笔记在哪儿了。
每年的6月是N中的校园文化艺术节。高一的叶弥被老师指定参加朗诵比赛。虽说在16岁的叶弥心中N中既无文化又无艺术只有分数和考试,搞这么个艺术节完全是为了撑撑“全国重点中学”的门面,但她还是极认真地准备了,她愿意为她的班级做点贡献。
可事实并非如叶弥所愿。
那天的朗诵比赛是在一个很漂亮的会场举行的。叶弥坐在第二排,等待自己的出场。她是最后一个,大家笑言她是压轴好戏,叶弥并不反驳,因为她心里的确有这个自信。20号,最后一个,她对自己的排号实在很满意,因为当她耐心并保持着足够的虚心看完前19位选手的“朗诵”之后,她对自己的脱颖而出愈加信心十足——有一个男生很优秀,朗诵《大漠》的那个,她承认。而除此之外,叶弥无法为自己找出竞争对手。终于等到自己上场了。流沙河的《就是那只蟋蟀》。和此前的无数次练习一样,叶弥表达得激情而流畅。下场的时候,她听到了这个一直昏昏欲睡的赛场的观众席上传来的真诚而热烈的掌声。
比赛结果当场就出来了。一等奖没有叶弥的名字,她笑,暗叹评委的审美能力不足;二等奖没有。三等奖没有!一共20个人,2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人获奖没有她叶弥!她无泪亦无痛,只是一片空白的大脑中闪过无数个惊叹号:这根本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她无意于陈列她曾代表全市中学生在各种活动中发言,在毕业典礼上演讲而说明她在此次朗诵比赛中毫无疑问的出色,但她心中的确清楚,她比太多的人出色得多!她有一双喜爱朗诵的父母,从小听着孙道临诵读唐诗宋词长大,无数次地欣赏过濮存昕瞿弦和——她不是以此来说明这就确定了她今天表现得有多好,只想证明她至少有鉴赏力!至于她今天的表现,那完全可以由同学对她竖起的“victory”手势、她身边一陌生选手跟她耳语“你赢定了”、朋友客观地说“只有那个男生与你有一拼了”来证明。可是,这样的叶弥竟然如此彻彻底底的一败涂地!她在她的同学和好友一片群情激愤中浑浑噩噩地回到教室时,话也不会说了。
课桌上《流沙河诗选》安静地躺着,可此刻的叶弥眼中它却完全成了一种触目惊心的示威。她一言不发地回家,不是悲伤,不是难过,就是至死也想不通—到底为什么?我叶弥苦练了一个月的朗诵博得了父母与同学一致赞扬的朗诵不如毫无激情亦无技巧的读书,敌不过某个女生声音干涩地糟蹋着舒婷的《祖国,我亲爱的祖国》,敌不过某人毫无起伏地捧着书用比叶弥平时背“之乎者也”还无味的声音读《点缀》,敌不过一篇细着嗓子作嗲腔的《光阴》……叶弥并不在乎荣誉,以前参加的比赛,亦有得有失,她向来是个蛮温和的孩子,一直一笑了之。可今天……她和他们的水平悬殊太大了,没理由,“简直就是颠倒黑白”,她的同学这么说。她一步三晃地到了家,在桌前坐下,麻木地看着自己一本本从书包里取出的习题集——为了这次比赛她花了太多时间,各科练习已很多没做了。可是……
那个晚上她接了很多个后来看来很“致命”的电话。
她的朋友们帮她分析着原因,无外乎两种——1.很多人获奖的原因是由于他们水平以外的因素;2.评委的眼光的确过分低。后一种显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但对于叶弥和她的朋友而言却是最好的发泄。8点钟左右的时候叶弥挂掉了她那个晚上接的最后一个安慰电话,在电话线那头她那个死党愤怒的“白痴”的咒骂下她下意识地抽出了一张王菲的CD放进了音响,《白痴》。她一直爱疯了王菲,王菲的音乐,王菲的自我,王菲的率直,王菲的敢于反抗绝不妥协任性执着—正因为叶弥自己从来不是这样的人。那个晚上3个小时中《白痴》被她重复了无数遍,她在王菲的愤怒与无畏中终于痛哭流泪。
她的父母没有劝阻。他们心疼地看着女儿,从小到大一路可称顺风顺水因而也很少在乎什么计较什么的女儿,今天她真的太委屈。
如今这世上没有鸽子只有黑乌鸦
我既没有办法也找不到说法
可固执无罪 梦想有价
让你们惊讶!
什么海角 什么天涯
明天我要攀越喜马拉雅
什么高楼 什么大厦
我睥睨你们不堪一击的繁华
呜里哇拉 依里呀啦
只有天才听懂我的话
呜里哇啦 依里呀啦
莫非是我的层次太高啦
呜里哇啦 依里呀啦
你们以为我骂谁来啦
呜是哇啦 依里呀啦
你看你们已经心虚啦
被当晚真的是委屈之极的叶弥随手写在她快记完的深红色英语课堂笔记(她那晚本想复习落下太多的功课的)的某页上的王菲的《白痴》在几天后的英语早读课上被某位大腹便便来叶弥班随便视察观察的人物see到了。叶弥后来回想,她当时是有种故意的成分做出那样的举动的——她在那么一个晨光大好,别的同学都精神振奋地晨读的时候唯独她一个女生懒洋洋地倚在椅背上双目无神地扫着课桌上一本摊开的笔记的姿态本身就够另类了,更何况那笔记上有她用红色圆珠笔抄下的触目惊心的《白痴》。“人物”的脸慢慢成了茄子色,冰雪聪明的她自是清楚个中含义——他是那天评委之一。后来的结果没什么好说的,叶弥被免除了原先由她担任的班干部职务,“人物”对她的评价是:这个女生恶毒而复杂!
叶弥乱七八糟愤世嫉俗地把她还剩二十几天的那一学期熬完,期末考试她理所当然地一败涂地。
高一也结束了。
叶弥百无聊赖地打发着她的暑假。无论她在高一最后的日子里表现得多么坚强多么无畏地与“人物”甚至整个N中对抗着,但可以肯定,她的内心比任何时候都要脆弱。真的是,真的是不堪回首啊——没有哪个女孩不想在所有人心中留下一个温和、单纯、善良的形象,叶弥花了16年的时间成全了这些,然而毁于一旦。可如果时间推回6月之前,这一切重来——叶弥却说她一定仍会和如今一样反应激烈。因为她年轻,人情世故中她还是个白坯,她只会选择最痛快的方式发泄,而不是最安全、稳妥的。成长到16岁,一直看着太阳,这是第一次看见黑子。她说她鄙视N中的所有人。
一个暑假叶弥都靠上网混着日子。她从来都无意于上网聊天的,但如今她几乎与整个现实世界决裂,这样的人除了去Internet还能干什么?QQ上她的名字叫荼靡,大部分时间她只和一个叫蟋蟀的家伙聊。—为什么选择他/她,原因很明白,叶弥只觉得天然地亲切。
荼靡to蟋蟀:为什么叫蟋蟀?
蟋蟀to荼靡:因为很帅:.),and what about you?
荼靡to蟋蟀:乱起的,因为本名里有个蘼。
……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乱聊着。三五天后叶弥就把她的悲剧概要告诉了蟋蟀。虽然他/她男女未知,年龄不详。蟋蟀某日回了封E-mail,轻描淡写地安慰了几句,又讲了一个他/她自己的相似的故事。
荼靡to蟋蟀:我不想再违心地说我毫不后悔了。Tell me,最后你那事怎么收场的?
蟋蟀to荼靡:以本人妥协而终,还用说吗?和一个群体对抗是很傻的。
荼靡to蟋蟀:我承认我后悔……可我永远不觉得自己有错,至少最初……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蟋蟀to荼靡:我猜你还是个小孩——至少心理上。成人世界的游戏有它自己的另一套准则,无法简单地评判错对。你在成长,要学着适应。学会在内心保持自我的前提下将外壳磨圆磨光滑,变柔软,不要有那么多锋芒——我不是教你圆滑,是教你柔韧。
荼靡to蟋蟀:“磨圆磨光滑,不要有那么多锋芒”——像刺猬剔掉刺一样,那不是太疼了吗?
蟋蟀to荼靡:当然。但必须这样。成长如蜕。
叶弥动了动不短时间里一直保持同种姿势而略感麻木的腿。
抬头看看窗外,暮色已渐浓了。她突然想起在这段回忆上她已浪费了太多时间,作为一个高三学生来说这简直是犯罪,但她一反常态地停止了自责,继续起她的回忆。今天,是8月31号吧—那么,整整一年了!—一年前的今天,8月31日,开学前的最后一天,她给蟋蟀发了封短信:
“你没有说服我,但我自己终于说服了自己,明天起我会‘重新做人’。成长如蜕。”叶弥想起从前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最后是“振保决心,从明天起做一个好人。”一直觉得这结局简单得极其可笑。没想到自己会重蹈它覆辙。
高二开学没多久叶弥就找到“人物”道了歉,态度诚恳。到底是孩子嘛,“人物”宽容地表示可以既往不咎,又告诫了叶弥很多,这件事就算收尾了。其他老师在“人物”表态之后对叶弥恢复了早先的态度,和蔼而客气,让叶弥恍若隔世般受宠若惊。同时她也真的反省了自己——她曾一度引以为豪的3个月前的张扬跋扈、莽撞任性。她是有些委屈,但她的发泄也的确过分。只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时,她又有些不甘心—她原先唯一的目的,不就是只想弄清她到底为什么不能获奖吗?可到头来,她还是完全未知。“简直是白折腾一场。”叶弥自嘲,不过她想起了蟋蟀的某句话—
“成人世界的游戏有它自己的另一套准则,无法简单地用错对评判。”——对,我在成长,我会慢慢适应。不过在“长成”,之前,又何必完全清楚那“准则”?!
高一最后的逆道和整整一个暑假的放纵使叶弥自觉比别人落下了很多东西。她开始用功,很认真的补。她给自己定的目标是A大学。
同时她强迫自己一点一点地戒掉很多东西,比如她的自由散漫,不思进取,对刻苦天生地反感与排斥;比如网络。只是她无法一下子戒掉王菲的歌声,唯有一点点地远离。
窗外的夕阳是真正的沉下去了。叶弥费力地从地板上站起身,径直向床那边走去。她从床肚里拖出一只箱子,深红的英语笔记安然地躺着。这是她一年前的今天收拾进这只箱子的。那天她决心告别自我,“重新做人”。蟋蟀所言的那种既保持自我又在现实的世界周旋得游刃有余的智慧她还不够拥有,她只有二取一。箱子里还有其它很多东西:那本《流沙河诗集》,有《白痴》的那张王菲的CD,等等。都是她要告别——或逃避的。突然想起初夏时就听说王菲又出了一张佛经CD,而如今夏季的最后一天了,她还没有去买,叶弥突然觉得很心酸,也心痛。
叶弥重新坐回书桌旁继续她的宾语从句练习。她打开深红色的英语课堂笔记,很快找到了她要的东西。被她当年年少轻狂略加改动后写在笔记上的《白痴》的歌词仍历历在目,一旁还有一句奇怪的句子。■
若不是为了找一本前两年用过的英语笔记,她还可以这样埋下去,直到天黑。抬起头来的时候她一瞥瞥到了电子钟上的万年历,8月31日,星期日。
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这并非十分平常的一天,因为第二天是开学的日子。
可对于一个即将—不,已经升入高三的学生—叶弥来说,又真的很平常,因为提前补课已进行一个月了。今天是周日,学校难得放了一天假。不过对于叶弥们来说,放与不放也无甚区别,反正一样是学。
叶弥起身找她高一的英语笔记。她碰到了一道挺麻烦的关于宾语从句的单项选择,A.which B.that C.the one D.which the one,看来看去没一个对,也没一个错。这是《黄冈考典》上的一道题,再往上看,这几页上关于宾语从句的题她几乎都做得不大顺当,所以她打算查查以前的笔记。叶弥是那种记忆清晰而缜密的女生,她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关于宾语从句的若干语法条例及注意点是高一时候学的,记在她当时那本深红色封皮的硬面抄快用完的那几页上。历年来她用过的所有教科书与参考资料、笔记她都放在手边的书橱上,高一用的一层,高二用的两层,很有条理。她要用什么向来很容易就能找到,她这两年的好成绩中这一点也有很大的功劳。她将目光投向书橱搜索那本深红色的书脊,可奇怪的是,没有。
她大动干戈地把书橱全翻了一遍,没有。
叶弥的英语写不下去了。这真是件奇怪的事情,因为她从没有像别的女生那样毛毛躁躁丢三落四。她坐在书橱下的木地板上开始回忆,那本深红色的笔记,到底被她放到了哪里?
关于宾语从句的问题是记在那本笔记最末几页上的,那是高一下学期,也就是说,是初夏,要放假前没多久。初夏,初夏,长时间以来她对季节的感觉已经很麻木,可为了找到她的笔记,她拼命想像着“初夏”这两个字的内容。初夏应该是很美的季节吧,夏风柔和,阳光灿烂,空气中荡满植物蓬勃生长的绿色的味道,人们可以裸露手臂,轻盈而轻松,亦如一株植物般生机勃勃地成长。高一的初夏,她又做了些什么呢?还能有什么,一个学生,无非就是上课,做题,两点一线的生活嘛。更何况她这样一个向来至少看上去中规中矩的重点中学的学生。嗯,N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它是这个小城不多的骄傲之一,每年它居高不下的升学率总让暑假去别处旅游的叶弥因胸前别着的N中校徽而备受赞扬。
不过说实话叶弥自己并没怎么为她的学校自豪过,尤其是前两年。
因为那时的她一直自以为是一个自由还有点散漫的人,N中专门培养高分低能毫无生活情趣的书呆子的氛围想来她并不钟意。她那时总是自言与N中里其他“好孩子”不是一种人,她那马马虎虎还过得去的成绩是凭一点小聪明撑下来的。当然,这早已是曾经了。叶弥又瞥了两眼满书橱整整齐齐的参考书,颇有些自嘲地想——“哦,我还曾是N中里的异类!”
N中,异类……叶弥突然想起她的深红色的英语笔记在哪儿了。
每年的6月是N中的校园文化艺术节。高一的叶弥被老师指定参加朗诵比赛。虽说在16岁的叶弥心中N中既无文化又无艺术只有分数和考试,搞这么个艺术节完全是为了撑撑“全国重点中学”的门面,但她还是极认真地准备了,她愿意为她的班级做点贡献。
可事实并非如叶弥所愿。
那天的朗诵比赛是在一个很漂亮的会场举行的。叶弥坐在第二排,等待自己的出场。她是最后一个,大家笑言她是压轴好戏,叶弥并不反驳,因为她心里的确有这个自信。20号,最后一个,她对自己的排号实在很满意,因为当她耐心并保持着足够的虚心看完前19位选手的“朗诵”之后,她对自己的脱颖而出愈加信心十足——有一个男生很优秀,朗诵《大漠》的那个,她承认。而除此之外,叶弥无法为自己找出竞争对手。终于等到自己上场了。流沙河的《就是那只蟋蟀》。和此前的无数次练习一样,叶弥表达得激情而流畅。下场的时候,她听到了这个一直昏昏欲睡的赛场的观众席上传来的真诚而热烈的掌声。
比赛结果当场就出来了。一等奖没有叶弥的名字,她笑,暗叹评委的审美能力不足;二等奖没有。三等奖没有!一共20个人,2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人获奖没有她叶弥!她无泪亦无痛,只是一片空白的大脑中闪过无数个惊叹号:这根本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她无意于陈列她曾代表全市中学生在各种活动中发言,在毕业典礼上演讲而说明她在此次朗诵比赛中毫无疑问的出色,但她心中的确清楚,她比太多的人出色得多!她有一双喜爱朗诵的父母,从小听着孙道临诵读唐诗宋词长大,无数次地欣赏过濮存昕瞿弦和——她不是以此来说明这就确定了她今天表现得有多好,只想证明她至少有鉴赏力!至于她今天的表现,那完全可以由同学对她竖起的“victory”手势、她身边一陌生选手跟她耳语“你赢定了”、朋友客观地说“只有那个男生与你有一拼了”来证明。可是,这样的叶弥竟然如此彻彻底底的一败涂地!她在她的同学和好友一片群情激愤中浑浑噩噩地回到教室时,话也不会说了。
课桌上《流沙河诗选》安静地躺着,可此刻的叶弥眼中它却完全成了一种触目惊心的示威。她一言不发地回家,不是悲伤,不是难过,就是至死也想不通—到底为什么?我叶弥苦练了一个月的朗诵博得了父母与同学一致赞扬的朗诵不如毫无激情亦无技巧的读书,敌不过某个女生声音干涩地糟蹋着舒婷的《祖国,我亲爱的祖国》,敌不过某人毫无起伏地捧着书用比叶弥平时背“之乎者也”还无味的声音读《点缀》,敌不过一篇细着嗓子作嗲腔的《光阴》……叶弥并不在乎荣誉,以前参加的比赛,亦有得有失,她向来是个蛮温和的孩子,一直一笑了之。可今天……她和他们的水平悬殊太大了,没理由,“简直就是颠倒黑白”,她的同学这么说。她一步三晃地到了家,在桌前坐下,麻木地看着自己一本本从书包里取出的习题集——为了这次比赛她花了太多时间,各科练习已很多没做了。可是……
那个晚上她接了很多个后来看来很“致命”的电话。
她的朋友们帮她分析着原因,无外乎两种——1.很多人获奖的原因是由于他们水平以外的因素;2.评委的眼光的确过分低。后一种显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但对于叶弥和她的朋友而言却是最好的发泄。8点钟左右的时候叶弥挂掉了她那个晚上接的最后一个安慰电话,在电话线那头她那个死党愤怒的“白痴”的咒骂下她下意识地抽出了一张王菲的CD放进了音响,《白痴》。她一直爱疯了王菲,王菲的音乐,王菲的自我,王菲的率直,王菲的敢于反抗绝不妥协任性执着—正因为叶弥自己从来不是这样的人。那个晚上3个小时中《白痴》被她重复了无数遍,她在王菲的愤怒与无畏中终于痛哭流泪。
她的父母没有劝阻。他们心疼地看着女儿,从小到大一路可称顺风顺水因而也很少在乎什么计较什么的女儿,今天她真的太委屈。
如今这世上没有鸽子只有黑乌鸦
我既没有办法也找不到说法
可固执无罪 梦想有价
让你们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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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要攀越喜马拉雅
什么高楼 什么大厦
我睥睨你们不堪一击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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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里哇啦 依里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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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晚真的是委屈之极的叶弥随手写在她快记完的深红色英语课堂笔记(她那晚本想复习落下太多的功课的)的某页上的王菲的《白痴》在几天后的英语早读课上被某位大腹便便来叶弥班随便视察观察的人物see到了。叶弥后来回想,她当时是有种故意的成分做出那样的举动的——她在那么一个晨光大好,别的同学都精神振奋地晨读的时候唯独她一个女生懒洋洋地倚在椅背上双目无神地扫着课桌上一本摊开的笔记的姿态本身就够另类了,更何况那笔记上有她用红色圆珠笔抄下的触目惊心的《白痴》。“人物”的脸慢慢成了茄子色,冰雪聪明的她自是清楚个中含义——他是那天评委之一。后来的结果没什么好说的,叶弥被免除了原先由她担任的班干部职务,“人物”对她的评价是:这个女生恶毒而复杂!
叶弥乱七八糟愤世嫉俗地把她还剩二十几天的那一学期熬完,期末考试她理所当然地一败涂地。
高一也结束了。
叶弥百无聊赖地打发着她的暑假。无论她在高一最后的日子里表现得多么坚强多么无畏地与“人物”甚至整个N中对抗着,但可以肯定,她的内心比任何时候都要脆弱。真的是,真的是不堪回首啊——没有哪个女孩不想在所有人心中留下一个温和、单纯、善良的形象,叶弥花了16年的时间成全了这些,然而毁于一旦。可如果时间推回6月之前,这一切重来——叶弥却说她一定仍会和如今一样反应激烈。因为她年轻,人情世故中她还是个白坯,她只会选择最痛快的方式发泄,而不是最安全、稳妥的。成长到16岁,一直看着太阳,这是第一次看见黑子。她说她鄙视N中的所有人。
一个暑假叶弥都靠上网混着日子。她从来都无意于上网聊天的,但如今她几乎与整个现实世界决裂,这样的人除了去Internet还能干什么?QQ上她的名字叫荼靡,大部分时间她只和一个叫蟋蟀的家伙聊。—为什么选择他/她,原因很明白,叶弥只觉得天然地亲切。
荼靡to蟋蟀:为什么叫蟋蟀?
蟋蟀to荼靡:因为很帅:.),and what about you?
荼靡to蟋蟀:乱起的,因为本名里有个蘼。
……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乱聊着。三五天后叶弥就把她的悲剧概要告诉了蟋蟀。虽然他/她男女未知,年龄不详。蟋蟀某日回了封E-mail,轻描淡写地安慰了几句,又讲了一个他/她自己的相似的故事。
荼靡to蟋蟀:我不想再违心地说我毫不后悔了。Tell me,最后你那事怎么收场的?
蟋蟀to荼靡:以本人妥协而终,还用说吗?和一个群体对抗是很傻的。
荼靡to蟋蟀:我承认我后悔……可我永远不觉得自己有错,至少最初……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蟋蟀to荼靡:我猜你还是个小孩——至少心理上。成人世界的游戏有它自己的另一套准则,无法简单地评判错对。你在成长,要学着适应。学会在内心保持自我的前提下将外壳磨圆磨光滑,变柔软,不要有那么多锋芒——我不是教你圆滑,是教你柔韧。
荼靡to蟋蟀:“磨圆磨光滑,不要有那么多锋芒”——像刺猬剔掉刺一样,那不是太疼了吗?
蟋蟀to荼靡:当然。但必须这样。成长如蜕。
叶弥动了动不短时间里一直保持同种姿势而略感麻木的腿。
抬头看看窗外,暮色已渐浓了。她突然想起在这段回忆上她已浪费了太多时间,作为一个高三学生来说这简直是犯罪,但她一反常态地停止了自责,继续起她的回忆。今天,是8月31号吧—那么,整整一年了!—一年前的今天,8月31日,开学前的最后一天,她给蟋蟀发了封短信:
“你没有说服我,但我自己终于说服了自己,明天起我会‘重新做人’。成长如蜕。”叶弥想起从前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最后是“振保决心,从明天起做一个好人。”一直觉得这结局简单得极其可笑。没想到自己会重蹈它覆辙。
高二开学没多久叶弥就找到“人物”道了歉,态度诚恳。到底是孩子嘛,“人物”宽容地表示可以既往不咎,又告诫了叶弥很多,这件事就算收尾了。其他老师在“人物”表态之后对叶弥恢复了早先的态度,和蔼而客气,让叶弥恍若隔世般受宠若惊。同时她也真的反省了自己——她曾一度引以为豪的3个月前的张扬跋扈、莽撞任性。她是有些委屈,但她的发泄也的确过分。只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时,她又有些不甘心—她原先唯一的目的,不就是只想弄清她到底为什么不能获奖吗?可到头来,她还是完全未知。“简直是白折腾一场。”叶弥自嘲,不过她想起了蟋蟀的某句话—
“成人世界的游戏有它自己的另一套准则,无法简单地用错对评判。”——对,我在成长,我会慢慢适应。不过在“长成”,之前,又何必完全清楚那“准则”?!
高一最后的逆道和整整一个暑假的放纵使叶弥自觉比别人落下了很多东西。她开始用功,很认真的补。她给自己定的目标是A大学。
同时她强迫自己一点一点地戒掉很多东西,比如她的自由散漫,不思进取,对刻苦天生地反感与排斥;比如网络。只是她无法一下子戒掉王菲的歌声,唯有一点点地远离。
窗外的夕阳是真正的沉下去了。叶弥费力地从地板上站起身,径直向床那边走去。她从床肚里拖出一只箱子,深红的英语笔记安然地躺着。这是她一年前的今天收拾进这只箱子的。那天她决心告别自我,“重新做人”。蟋蟀所言的那种既保持自我又在现实的世界周旋得游刃有余的智慧她还不够拥有,她只有二取一。箱子里还有其它很多东西:那本《流沙河诗集》,有《白痴》的那张王菲的CD,等等。都是她要告别——或逃避的。突然想起初夏时就听说王菲又出了一张佛经CD,而如今夏季的最后一天了,她还没有去买,叶弥突然觉得很心酸,也心痛。
叶弥重新坐回书桌旁继续她的宾语从句练习。她打开深红色的英语课堂笔记,很快找到了她要的东西。被她当年年少轻狂略加改动后写在笔记上的《白痴》的歌词仍历历在目,一旁还有一句奇怪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