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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法律研究运动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兴盛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赴美学者和留学生开始传入我国。虽然作为一个法学思潮,批判法律研究运动已经淡出世界法学舞台,但作为法学研究方法已经逐渐融入学术研究之中。昂格尔、肯尼迪、霍维茨和凯尔曼为代表的四大核心代表学者纷纷著书立说影响着后世。本文简要介绍批判法律研究运动中具有代表性主张,选取对我国当下法学研究中有借鉴价值的内容,将其思想精华关联至民法学领域,重塑民法之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