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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办发[2020]14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江苏省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江苏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