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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的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内,这一立法规定的实现,对我国法律规定的完善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不足与缺陷,对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也是十分有利的,是法律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然而,在本法启用的实践中,修正案八增设的危险驾驶罪仍存在些许不足,危险驾驶罪的设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醉酒驾车的行为起到了预防效果。但是由于各地各机关对酒驾的量刑与认定没有经验,从而出现了差异,本文联系实际案例,分析“醉驾入刑”后,危险驾驶罪的实践应用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