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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法学理论对各种市场交易行为对证券价格形成的影响及意义缺乏辨析,现有法律对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要件的规定存在诸多漏洞和不确定性,司法实践中被追究的操纵行为极少.为建立新型、严密的反证券价格操纵立法构架,应就法律对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行为所持的一般态度和定性评价进行反思,并引入定量评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