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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朱个的新短篇《第三个人》,是一个预留了许多可供冥想和谈论空间的作品。于是,四位年轻的评论者各自撕开了自己理解的路径,在其中反转、游荡。这写与读的过程,典型又特别,呈现给我们的不是评判的高光,而是更多要被走的路。
看《第三个人》的时候,我正在阅读德勒兹的《对话》,他所谈论的是生成,一种拥挤的孤独状态。没有充满梦和幻象,也没有充满计划,而是充满相遇。相遇可能与生成或者联姻是一回事。正是在这一孤独的背景中,你们才能实现任何一种相遇。你们与不同的人相遇(而且有时没有认出他们,也从未见到他们),当然还与运动、观念、事件、实体相遇。《第三个人》是人与人、环境、坚硬现实的清浅“相遇”,这种相遇类似于境遇,有具体的局部的情绪、情节,并在时间的缓慢滑动中做出转变和逃逸。
小说设置了一个大的背景屏幕——“我”与伊的聊天,聊天的内容是随时随地的,从天气到法院,他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谈话、对话、辩诘,是发散型的无事生非的聊天,想触及某种更高的思想、理念、讽刺和真实,因为语境的随意和对象的信息不对称,又很知趣地碰触又离开。谈话是累积着前进的,像潮水一样向前走,但无法形成一个大一点的波峰或者浪头,又像潮水一样失去了方向,水消失在水中。
从去法院旁听开始,“我”随时在一种特定的境遇和处境中,但其实并没有一个亟需告人的秘密或者故事,由法庭的素描和观察,联想到书法、写作、人情世故,其间有着淡淡的讽刺与揶揄。比如在转述法院女法官的时候,小说是这样描述的:
女声柔和慵懒,有一点鼻音,像返乡大学生误入邻里纠纷流露出来的那种样子——见过了世面能置身事外,又忍不住地要感兴趣。我仔细看去,一个长发女子单手托腮,翻着一堆资料,脸白净得近乎苍白——大概是因为在“法庭”上的缘故吧。她面前摆的牌子上写着“审判员”。我觉得有必要问问伊,是不是咱们的“法官”都叫“审判员”,我又给伊发了信息。
处于被观察者位置的女法官,并不是故事的重要情节点,小说不停地岔开到法庭的市井人声中去。小说接下来转到坐在旁听席上的大叔,联想到隐居的世界和可能,以至于爸爸的葬礼、写作的现实主义问题、股票的选择与命运、书法的问题,关于无处不在的伊,关于爱情或者依赖、相遇和关系,如此等等到岔路上一瞥风景。
这种写法往好了说是尊重生活本身的无序性,是一种写作的尝试,放开手脚任性一试。但我始终相信写作总是在精心编制一种生活,无论它以粗糙还是精致的面孔出现。而朱个在这个小说中想要表达的东西太多了,隔着雾霭的政治波普,聪明而清醒的叙事者,遮遮掩掩的对话人,“我”的生活故事,每一个想跃到前台的声音都遭到同类项的干扰,而被迫收缩,或者每一个声音都处于无法自行出头的状态。我常常觉得这可能来自于写作者内心的混乱,我们太自得于一个观察者的位置,而不肯或者耻于交出自己,又因为获得了生活的片段而太轻易地交换出去对更大世界的幻觉。生活、认识与正在进行的对话穿插,它裸露出交锋的岩层、沥青和新鲜的伤口,生活世界朦胧呈现,摇摆的自我也踉跄上路。
《第三个人》是当代文艺作品中常见的不了了之的现实主义写法,每一个线头都扯开了,每一个都伸展出去,但每一个都不是重点,就像生活根本没有预设的重点一样,也像星火四散而闪耀星空。我想在这一切背后,可能是写作者的一个困境,大地星空太遥远,而近郊的生活又只是无谓的聒噪,寻找一条穿透性的路,到达可以自我欣慰的呈现。小说的题目是“第三个人”,他(她)可能是指伊,也可能是“我”,他们都远离一种深度的社会关系,跟他人、事件、写作保持着暧昧的调情关系,轻盈浮动而不会落入陷阱,他们爱护自己的身姿和背影,绝不会让人看到脆弱或者歇斯底里的丑态,也不会允许笨拙、憨厚的现身。既然是试验,是一种相遇,反转一下,以轻击重不行。既然如此,换一下以重击轻,不知道会怎样。
看到小说的题目,我想到一部黑白电影The Third Man。那是根据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改编的。影片讲一个侦探小说家得知好友意外去世后,寻找在场的目击证人的故事。随着调查的展开,他发现在场的第三个人,原来是好友本人。
朱个把小说起名为《第三个人》,也让人有了这种期待悬念解开的紧迫感。不同的是,小说中对第三个人的寻找,是向内的,是寻找内在的另一个自我。哲人贝克莱说,对象只有在被感知的状态下才存在。即存在就是被感知。内在的另一个自我,也是在切实的感知中,才得以找到。如果那一个自我是谜底的话,那么感知的过程则是在解谜。从自我到另一个自我的递进关系中,小说呈现出来的图景是两个方面的:一方面是从思辨中产生的自我意识,另一方面是从外部世界的感受中獲得超验的自我。
内在的思辨是从个人立场在审视这个世界。小说前半部分写“我”去旁听一宗农房拆迁的案子。案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时常有意停顿下来,对生活的某个方面做出解释。看到法院里的书法,作者会感慨“文科生不是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么”;旁听现场,作者会问是“人民”牛逼还是“陪审员”牛逼呢。还有关于虚实的争辩、孟子白之谓白的解释,就连那位住在农村的知识分子的隐居,都抹上一层形而上学的色彩。
原来作者并不打算脚踏实地讲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是想要呈现一种生活。一种希腊哲人提出过的“理性审视”过的生活。就像乔伊斯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表现出的隐而不张的意图:当一个新生儿出生在这个世界时,他并没有全然接受了这个世界,而是从最真实的经验感受出发,对这个世界的亲情伦理、政治党派和基督教义进行了辩驳,最后选择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在这样的生活状态里,没有一个概念,是不可以争辩的。人与人之间是在对话,而不仅仅是交谈。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可以说我们拥有了信念。朱个站在小说家的立场上,似乎还想给我们一个提示。那就是当一个人拥有了思考的能力之后,他还有多大的勇气和能力做到知行合一?
朱个的新短篇《第三个人》,是一个预留了许多可供冥想和谈论空间的作品。于是,四位年轻的评论者各自撕开了自己理解的路径,在其中反转、游荡。这写与读的过程,典型又特别,呈现给我们的不是评判的高光,而是更多要被走的路。
水消失在水中
项静
看《第三个人》的时候,我正在阅读德勒兹的《对话》,他所谈论的是生成,一种拥挤的孤独状态。没有充满梦和幻象,也没有充满计划,而是充满相遇。相遇可能与生成或者联姻是一回事。正是在这一孤独的背景中,你们才能实现任何一种相遇。你们与不同的人相遇(而且有时没有认出他们,也从未见到他们),当然还与运动、观念、事件、实体相遇。《第三个人》是人与人、环境、坚硬现实的清浅“相遇”,这种相遇类似于境遇,有具体的局部的情绪、情节,并在时间的缓慢滑动中做出转变和逃逸。
小说设置了一个大的背景屏幕——“我”与伊的聊天,聊天的内容是随时随地的,从天气到法院,他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谈话、对话、辩诘,是发散型的无事生非的聊天,想触及某种更高的思想、理念、讽刺和真实,因为语境的随意和对象的信息不对称,又很知趣地碰触又离开。谈话是累积着前进的,像潮水一样向前走,但无法形成一个大一点的波峰或者浪头,又像潮水一样失去了方向,水消失在水中。
从去法院旁听开始,“我”随时在一种特定的境遇和处境中,但其实并没有一个亟需告人的秘密或者故事,由法庭的素描和观察,联想到书法、写作、人情世故,其间有着淡淡的讽刺与揶揄。比如在转述法院女法官的时候,小说是这样描述的:
女声柔和慵懒,有一点鼻音,像返乡大学生误入邻里纠纷流露出来的那种样子——见过了世面能置身事外,又忍不住地要感兴趣。我仔细看去,一个长发女子单手托腮,翻着一堆资料,脸白净得近乎苍白——大概是因为在“法庭”上的缘故吧。她面前摆的牌子上写着“审判员”。我觉得有必要问问伊,是不是咱们的“法官”都叫“审判员”,我又给伊发了信息。
处于被观察者位置的女法官,并不是故事的重要情节点,小说不停地岔开到法庭的市井人声中去。小说接下来转到坐在旁听席上的大叔,联想到隐居的世界和可能,以至于爸爸的葬礼、写作的现实主义问题、股票的选择与命运、书法的问题,关于无处不在的伊,关于爱情或者依赖、相遇和关系,如此等等到岔路上一瞥风景。
这种写法往好了说是尊重生活本身的无序性,是一种写作的尝试,放开手脚任性一试。但我始终相信写作总是在精心编制一种生活,无论它以粗糙还是精致的面孔出现。而朱个在这个小说中想要表达的东西太多了,隔着雾霭的政治波普,聪明而清醒的叙事者,遮遮掩掩的对话人,“我”的生活故事,每一个想跃到前台的声音都遭到同类项的干扰,而被迫收缩,或者每一个声音都处于无法自行出头的状态。我常常觉得这可能来自于写作者内心的混乱,我们太自得于一个观察者的位置,而不肯或者耻于交出自己,又因为获得了生活的片段而太轻易地交换出去对更大世界的幻觉。生活、认识与正在进行的对话穿插,它裸露出交锋的岩层、沥青和新鲜的伤口,生活世界朦胧呈现,摇摆的自我也踉跄上路。
《第三个人》是当代文艺作品中常见的不了了之的现实主义写法,每一个线头都扯开了,每一个都伸展出去,但每一个都不是重点,就像生活根本没有预设的重点一样,也像星火四散而闪耀星空。我想在这一切背后,可能是写作者的一个困境,大地星空太遥远,而近郊的生活又只是无谓的聒噪,寻找一条穿透性的路,到达可以自我欣慰的呈现。小说的题目是“第三个人”,他(她)可能是指伊,也可能是“我”,他们都远离一种深度的社会关系,跟他人、事件、写作保持着暧昧的调情关系,轻盈浮动而不会落入陷阱,他们爱护自己的身姿和背影,绝不会让人看到脆弱或者歇斯底里的丑态,也不会允许笨拙、憨厚的现身。既然是试验,是一种相遇,反转一下,以轻击重不行。既然如此,换一下以重击轻,不知道会怎样。
自我作为一种悬念
徐畅
看到小说的题目,我想到一部黑白电影The Third Man。那是根据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改编的。影片讲一个侦探小说家得知好友意外去世后,寻找在场的目击证人的故事。随着调查的展开,他发现在场的第三个人,原来是好友本人。
朱个把小说起名为《第三个人》,也让人有了这种期待悬念解开的紧迫感。不同的是,小说中对第三个人的寻找,是向内的,是寻找内在的另一个自我。哲人贝克莱说,对象只有在被感知的状态下才存在。即存在就是被感知。内在的另一个自我,也是在切实的感知中,才得以找到。如果那一个自我是谜底的话,那么感知的过程则是在解谜。从自我到另一个自我的递进关系中,小说呈现出来的图景是两个方面的:一方面是从思辨中产生的自我意识,另一方面是从外部世界的感受中獲得超验的自我。
内在的思辨是从个人立场在审视这个世界。小说前半部分写“我”去旁听一宗农房拆迁的案子。案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时常有意停顿下来,对生活的某个方面做出解释。看到法院里的书法,作者会感慨“文科生不是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么”;旁听现场,作者会问是“人民”牛逼还是“陪审员”牛逼呢。还有关于虚实的争辩、孟子白之谓白的解释,就连那位住在农村的知识分子的隐居,都抹上一层形而上学的色彩。
原来作者并不打算脚踏实地讲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是想要呈现一种生活。一种希腊哲人提出过的“理性审视”过的生活。就像乔伊斯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表现出的隐而不张的意图:当一个新生儿出生在这个世界时,他并没有全然接受了这个世界,而是从最真实的经验感受出发,对这个世界的亲情伦理、政治党派和基督教义进行了辩驳,最后选择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在这样的生活状态里,没有一个概念,是不可以争辩的。人与人之间是在对话,而不仅仅是交谈。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可以说我们拥有了信念。朱个站在小说家的立场上,似乎还想给我们一个提示。那就是当一个人拥有了思考的能力之后,他还有多大的勇气和能力做到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