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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在青海省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对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核获得一等奖的西宁市政府,二等奖的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三等奖的海西州政府、黄南州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对基本完成目标责任的海东行署、玉树州政府、果洛藏州政府,不奖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