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社会保障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的焦点话题,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改革大背景下的一个时代命题,它符合中国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和价值取向,是体现我国当下注重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是,作为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制度建设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则成为社会保障这个大框架中的最核心的问题,它事关社会保障是否成功及具体落实情况,也是真正如何把国家政策和制度如何具体落实的真正载体。但目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在当下社会中存在诸多难题,对其进行完善和改革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社会和谐 民生
引言
作为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制度建设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则成为社会保障这个大框架中的最核心的问题,它事关社会保障是否成功及具体落实情况,也是真正如何把国家政策和制度如何具体落实的真正载体。但目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在当下社会中存在诸多难题,对其进行完善和改革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内涵界定
目前,关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理解,有的从狭义角度理解,认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框架及具体手段來对社会保障法所要求的基本事项进行有效管理的机制体系;有的从广义角度来理解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认为社会管理体制是国家从宏观角度通过立法、行政及司法等国家制度和机构角度进行对社会保障进行积极、主动的管理的一种管理体制。我们,认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指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的统称或总称。同时,社会保障实行统一、系统的社会化管理,也就是由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的决策机构统一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基本制度,由各级政府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障项目。
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具体构成要素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一个宏大的制度框架,但其具有相关的具体构成要素来构成才能使得社会保障体制来具体有效的运作和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对相关法律规范及制度分析,我们认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包括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各机构职责范围的划分、管理机构的编制及设置以及各机构间的分工与协作、制约与依存关系的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各级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间、社会职位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投保单位和受保对象间在职责权限和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制度,及社会保障管理的形式和方法的总和。完善与合理构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必须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或角度: 第一、注重统一决策管理和分工实施管理。 第二,注重中央集中管理和地方分级管理。第三,注重社会管理和单位管理。 第三,注重专业化管理和群众管理。 通过这三点的注意事项,我我们能反思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具体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及联系,成理解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构成要素内在要求及问题所在。
三、我国社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目前,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它们制约社会保障的发展和完善,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度发展。具体分析而言,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社会保障管理的体制中国家直接管理的成分或内容过多,但社会化成分明显不足。从纵向权力划分来看,中央政府都要做出详尽的规定。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十分辽阔、劳动者构成相对比较复杂、各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也有很大差异的国家而言,这种高度集中的国家管理体制困扰中央,也束缚地方。从横向职能划分来看,社会保障管理的权限,依享受者不同身份逐次分离;全民企事业的单位由劳动部门来负责,行政单位而由人事部门来负责。虽然很多地方社会保险也正在逐步实现社会统筹发展,但社会承担的一些责任仍不够明确。
其次、社会保障的诸多运行机制缺乏一套有效的法律监督和监管体系。比如建国初期的《劳动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全国总工会为全国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关,劳动部为全国保险业务的最高监督机关。但是以后几年,该部门间的监督职能逐渐的弱化,从必要的监督程序和监督实施措施看,监督职责几乎消失。缺乏有效监督的社会保障制度,期在运行过程中也不会产生自动控制机制。
最后,社会保障管理行政与事业不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陷于具体业务之中,难于实现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督,而削弱政府管理部门中的行政职能,不利政府部门履行与不断完善立法的相关职责要求。在具体业务方面,仍然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业务是由各单位直接管理,不但分散了单位的精力,而且实仍在延续“单位保障”的不良做法,使各单位负担畸轻畸重、无法发挥社会保障分担风险、互相互济和公平分配的职能作用。
四、 完善和改进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诸多措施
首先,加强政府的统一管理。政府应对全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进行综合规划、统一管理以及统一协调,有效地进行统筹全国的社会保障事务。同时,加强政府的统一管理,把社会保障同劳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来保障生活、促进生产和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
其次,加强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为了实现不断提高和提升社会保障管理的社会化程度,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建立起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使退休与失业人员脱离原单位,并由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的机构进行集中管理,革除企业办社会的弊病;同时,另一方面,有些无须实行和落实社会化管理的一些保障项目与保障对象,其要以依托单位进行管理。
最后,加快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建设,依法进行管理 。为实现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必须改变社会保障立法进展缓慢的不利局面,在改革中已经确认的我们运用的各项社会保障活动中的一些准则用法律形式予以固定下来,以此巩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为社会保障管理方面提供法律保证。
结语:
因此,通过上述相关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完善与构建,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体制的社会创新,实现社会主体间的和谐与发展,从而助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宋士云、吕磊:《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变迁研究》载于《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张幼函(1990-),女,辽宁辽阳人,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号:0930340。
关键词: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社会和谐 民生
引言
作为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制度建设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则成为社会保障这个大框架中的最核心的问题,它事关社会保障是否成功及具体落实情况,也是真正如何把国家政策和制度如何具体落实的真正载体。但目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在当下社会中存在诸多难题,对其进行完善和改革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内涵界定
目前,关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理解,有的从狭义角度理解,认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框架及具体手段來对社会保障法所要求的基本事项进行有效管理的机制体系;有的从广义角度来理解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认为社会管理体制是国家从宏观角度通过立法、行政及司法等国家制度和机构角度进行对社会保障进行积极、主动的管理的一种管理体制。我们,认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指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的统称或总称。同时,社会保障实行统一、系统的社会化管理,也就是由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的决策机构统一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基本制度,由各级政府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障项目。
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具体构成要素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一个宏大的制度框架,但其具有相关的具体构成要素来构成才能使得社会保障体制来具体有效的运作和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对相关法律规范及制度分析,我们认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包括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各机构职责范围的划分、管理机构的编制及设置以及各机构间的分工与协作、制约与依存关系的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各级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间、社会职位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投保单位和受保对象间在职责权限和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制度,及社会保障管理的形式和方法的总和。完善与合理构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必须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或角度: 第一、注重统一决策管理和分工实施管理。 第二,注重中央集中管理和地方分级管理。第三,注重社会管理和单位管理。 第三,注重专业化管理和群众管理。 通过这三点的注意事项,我我们能反思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具体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及联系,成理解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构成要素内在要求及问题所在。
三、我国社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目前,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它们制约社会保障的发展和完善,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度发展。具体分析而言,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社会保障管理的体制中国家直接管理的成分或内容过多,但社会化成分明显不足。从纵向权力划分来看,中央政府都要做出详尽的规定。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十分辽阔、劳动者构成相对比较复杂、各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也有很大差异的国家而言,这种高度集中的国家管理体制困扰中央,也束缚地方。从横向职能划分来看,社会保障管理的权限,依享受者不同身份逐次分离;全民企事业的单位由劳动部门来负责,行政单位而由人事部门来负责。虽然很多地方社会保险也正在逐步实现社会统筹发展,但社会承担的一些责任仍不够明确。
其次、社会保障的诸多运行机制缺乏一套有效的法律监督和监管体系。比如建国初期的《劳动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全国总工会为全国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关,劳动部为全国保险业务的最高监督机关。但是以后几年,该部门间的监督职能逐渐的弱化,从必要的监督程序和监督实施措施看,监督职责几乎消失。缺乏有效监督的社会保障制度,期在运行过程中也不会产生自动控制机制。
最后,社会保障管理行政与事业不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陷于具体业务之中,难于实现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督,而削弱政府管理部门中的行政职能,不利政府部门履行与不断完善立法的相关职责要求。在具体业务方面,仍然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业务是由各单位直接管理,不但分散了单位的精力,而且实仍在延续“单位保障”的不良做法,使各单位负担畸轻畸重、无法发挥社会保障分担风险、互相互济和公平分配的职能作用。
四、 完善和改进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诸多措施
首先,加强政府的统一管理。政府应对全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进行综合规划、统一管理以及统一协调,有效地进行统筹全国的社会保障事务。同时,加强政府的统一管理,把社会保障同劳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来保障生活、促进生产和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
其次,加强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为了实现不断提高和提升社会保障管理的社会化程度,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建立起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使退休与失业人员脱离原单位,并由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的机构进行集中管理,革除企业办社会的弊病;同时,另一方面,有些无须实行和落实社会化管理的一些保障项目与保障对象,其要以依托单位进行管理。
最后,加快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建设,依法进行管理 。为实现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必须改变社会保障立法进展缓慢的不利局面,在改革中已经确认的我们运用的各项社会保障活动中的一些准则用法律形式予以固定下来,以此巩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为社会保障管理方面提供法律保证。
结语:
因此,通过上述相关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完善与构建,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体制的社会创新,实现社会主体间的和谐与发展,从而助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宋士云、吕磊:《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变迁研究》载于《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张幼函(1990-),女,辽宁辽阳人,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号:093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