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生意中的“永恒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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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问过一些企业家:什么叫“做生意”?回答最多的是说“做生意就是做买卖,在一买一卖中获得利润”。我又问:那么生意是几方做?企业家们都笑着说:很显然买卖肯定是双方做。我说不对,买卖应该是三方做,除了买卖双方之外还有一方,而且是很重要的一方,这就是国家的税务。一买一卖获得的利润并不是真正的利润,只有在向国家缴税之后才是。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对自己的生意伙伴了如指掌,可是对最大一方——国家税务却知道得很少,他们甚至认为这都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企业的当家人都有这种错误意识,销售人员就更会认为:纳税是财务的事情,和他们没有关系。
  从本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税收是怎么产生的?税收其实大部分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案例中“买别墅送奔驰”的销售手段,对销售人员来说似乎没有任何问题,它的确对促进销售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正因为忽视了生意中永恒的“第三方”——国家税务,才导致公司的发展走到了尽头。
  作为一个聪明而有责任感的企业家,虽然不会去逃税、漏税,但是,绝对不能缴纳冤枉的税。所以,一方面让销售人员了解税收,另一方面也让财务人员经常从税务角度评估销售方式,这样才能让企业在“三方交易”中踏踏实实地“做生意”。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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