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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处罚法》在有关行政处罚种类及其设定上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处罚种类划分不科学,基本处罚种类和其他处罚种类的失衡,行政处罚种类的设定存在着如基本处罚种类在设定上不尽合理因素、不适应地方立法的需要等。对应以上问题建议采取:正确划分行政处罚种类;建立行政处罚种类与形式的属种体系;控制行政处罚种类及主要处罚形式的设定;平衡行政处罚种类及形式设定的限制与地方立法的需要等。不断完善行政处罚种类的划分与设定,从而推进我国行政处罚法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