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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在某院发生了2例医疗纠纷。其一:患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盘早剥、死胎、失血性贫血。被接诊交待病情后,家属要求转院,而接诊大夫却让患者自己打车离开。其二:患者急诊,接诊医生考虑晚期流产,暂收留观。未经B超检查并出具连续用药5天的处方,使患者家属非常不满意,后来患者自己叫救护车转到地坛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