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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一度成为各国金融立法模式和世界金融分业制度的鼻祖<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示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在此之前,以德国等为代表的全能型银行业早已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业作为国际金融业的一部分,混业经营必然是其未来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