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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A集团审计室在对其合资子公司
——S公司进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況审计时,在S公司总体内控良好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根据财务费用的变化趋势,将审计目标转向关注S公司的资金使用与风险管理领域,通过层层递进的方式,最终在容易遗漏的其他应收款中,查出其他股东方外派至S公司的总经理G某虚构业务、违规拆借公司资金。审计后,S公司进行了人员处理和制度修订,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营造了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审计缘起
S公司为A集团与B集团合资成立的子公司,由B集团派出总经理对其进行日常经营管理。2016年,B集团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后,C公司派出总经理G某接手S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进行了组织结构调整。
为检查股权变动及组织机构调整后的S公司运营管理情况,A集团审计室对S公司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小微发现
由于S公司是以承接工程项目为主的公司,通过审前调查,审计组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时将工程项目承接与分包、设备材料采购的合规性、费用预算的控制与执行情况列为本次审计的重点。
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组首先对S公司审计期内所承接项目的合同签订、收款、收入确认,单项合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发包、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备或材料采购以及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工程项目相关支出进行了全部抽样和重点审查。从审查结果来看,S公司制度建设基本满足工程业务管理的需要,执行过程也相对规范。
从费用控制情况来看,由于组织结构调整,人员减少,以及采取的其他节支措施,S公司的期间费用总额逐年下降,如表1所示。
大的方面没有问题,但在对费用明细项目进行分析时发现,S公司在审计期内各年度的财务费用分别为-5.28万元、-3.42万元和-0.52万元,表明S公司的资金比较充裕,但是资金充裕程度逐年降低。那么,在资金的使用与风险管理方面会不会有问题呢?
疑点锁定
资金往来中,已经重点审计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应收预收、应付预付,如果有问题,就应该锁定往来账款的“垃圾桶”——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了。
找到了新方向,审计组打算好好翻一翻这个“垃圾桶”,会不会有意外收获呢?要翻“垃圾桶”,首要查看历年期末余额。从2017年的其他应收应付余额来看,并没有异常。但是,审计组没有轻易放弃。这时,2016年的其他应收款中一笔余额进入了审计组视线:其他应收款—押金—上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余额为50万元,付给建筑劳务公司的押金是什么业务?
审计组马上通过关键字从2016年的明细账中查询到这笔业务,为2016年8月发生的业务,凭证摘要为“某某中心”工程投标保证金。敏感的审计人员马上感觉到了异常:正常情况下,从投标保证金支付到退回,只需要35天左右,为什么3个多月后的2016年12月底,这笔投标保证还未退回或结转呢?建筑劳务公司既不是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像“某某中心”工程的建设方,那为什么把保证金支付给它呢?
层层递进
审计组首先抽查了该笔保证金的支付原始凭证,发现2016年8月初,S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该建筑劳务公司支付了50万元,凭证后仅有一张该劳务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除此以外,无任何合同、招标公告等业务相关资料。审计组进一步从2017年的明细账中查找到了该保证金收回的凭证,发现S公司于2017年6月中下旬方才收回该笔保证金,凭证后仅附有银行回单,无其他任何工程业务相关资料。
接下来,审计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收款方上海某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无建筑工程招标代理相关经营项目。审计组进一步通过网络查询到“某某中心”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如审计组所料,该建筑劳务公司既不是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方,也不是总包方或招标代理机构。
至此,审计已经基本判定该业务是假业务。资金虽然回来了,但是谁绕过了S公司的资金监管制度,无息占用了公司50万元资金近10个月?无息占用的资金是仅仅这一笔,还是有更多?为了不打草惊蛇,审计组并没有马上找到相关人员来询问。
深入筛查
各年度的往来款余额都看过了,除了这笔50万元以外没有其他异常。那么,会不会存在其他没有跨年度的资金占用呢?审计组决定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额进行进一步筛查。
通过对各年度其他应收款的次级明细进行分类汇总,审计组发现,三个年度中,除了一笔20多万的租房押金支付外,有一些零星的职工差旅借款,还有一笔于2016年10月初支付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又于当年12月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收付,摘要中只写明是某某文化传播公司应收款,并未写明业务事项。那么,这笔其他应收款的支付缘由是什么?这家文化传播公司是做什么的?S公司与文化传播公司的业务交集是什么?
审计组抽取了这笔其他应收款支付的凭证,发现S公司于2016年10月与该文化传播公司签订了《****发展论坛活动策划执行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50万元整;同时,合同还约定:“若活动临时取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于2016年11月28日前告知乙方,乙方同意终止合同,并无息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审计组进而抽取了这笔其他应收款收回的凭证,发现双方于2016年11月底签订了《****发展论坛活动策划执行终止协议》,写明S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4日通知乙方活动取消,根据前述原合同约定,乙方于2016年12月31日前无息返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人民币50万元。2016年12月底,S公司确实收到了该文化传播公司的退回款项50万元,但是距离款项支付出去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距离活动明确取消举办也过去了一个多月,企业资金再一次被无息占用两个多月,更遑论期间的资金损失风险。 合同总价款才80万元,合同签订即支付62.5%的预付款,这是为什么?如果是乙方需要采购相关的方案设计服务和物料,那么乙方既然投入了,肯定不会同意不扣除损失全额退回预付款;如果不需要那么多前期投入,为什么要支付那么多预付款?特别是结合审计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信息来看,该文化传播公司为2014年9月成立的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向一个仅需要承担30万元有限责任的自然人独资公司,预付50万元,资金的风险是如何控制的?还是有人凌驾于风险控制之上,只是为了挪用资金才找到该文化传播公司配合签订了前后两个合同?
访谈询问
带着查到的种种线索和疑问,审计组访谈了S公司相关人员,并重点询问了前后两笔50万元款项支付业务的相关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
经询问,投标保证金业务的经办人根本未接触到该项目的任何投标相关文件,对项目情况也毫不知情,只是应总经理G某要求作为业务部门发起该付款申请流程。而要进行投标,不可能不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即如果是真的投标,不可能没有业务部门的参与,而只由G某一个人完成。
论坛活动相关经办人也对筹办论坛活动这一事情毫不知情,也是按照原总经理G某的要求临时代填了这些单据。并且付款时付款申请单并未附合同,在财务人员提出虽然付款申请单已根据流程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但付款流程附件不齊全不能支付时,G某亲自到财务部门表示事情紧急,要求马上按照他提供的对方收款账户信息支付,具体合同等相关附件后续再补。但是G某除了终止协议,无法提供任何能证明S公司曾经计划举办这场论坛活动的文件。
A集团就该情况与G某派出单位C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调,并提请C公司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最终,G某不得不承认其个人因为资金需要虚构业务,违规拆借了公司资金。
结果成效
虽然从最终结果看,除了资金被G某个人违规拆借外,公司的资金并无损失,但是此次未发生资金损失,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因此,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免去G某在S公司的总经理职位,同时免去在资金监管中未尽到相应责任的财务分管副总经理。而后,C公司开除了G某。
除了人员重新委派以外,S公司还针对审计意见建议,修订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相关岗位对资金管控的职责与要求,重申付款申请必须相关附件齐全后方可付款,附件不齐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制度之上。
通过上述措施,S公司从人员任用到制度完善,双管齐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也通过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发挥警示作用,为公司营造了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审计启示
1.往来账款,尤其是其他应收应付款,可能隐藏着各类管理问题。如在没有业务合同或结算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付款,可能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因此,加强款项收付和往来账款管理,对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由于往来账款是虚的,有造假的可能,因此有无真正的交易或实物流是判断业务真实性的标准,一定要跳出往来账款去找交易或实物流。
3.在往来账款的具体审计方法上,对大额或异常期末余额、年度大额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应予以特别关注。一是看余额的存在或资金支付是否合理,二是看付款凭证附件中的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从中发现问题,三是从发现的问题或疑点入手,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就会找到问题症结,从而为企业经营和资金风险的防控提出有效的审计意见建议,实现审计价值增值。
[作者单位: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30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S公司进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況审计时,在S公司总体内控良好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根据财务费用的变化趋势,将审计目标转向关注S公司的资金使用与风险管理领域,通过层层递进的方式,最终在容易遗漏的其他应收款中,查出其他股东方外派至S公司的总经理G某虚构业务、违规拆借公司资金。审计后,S公司进行了人员处理和制度修订,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营造了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审计缘起
S公司为A集团与B集团合资成立的子公司,由B集团派出总经理对其进行日常经营管理。2016年,B集团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后,C公司派出总经理G某接手S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进行了组织结构调整。
为检查股权变动及组织机构调整后的S公司运营管理情况,A集团审计室对S公司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小微发现
由于S公司是以承接工程项目为主的公司,通过审前调查,审计组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时将工程项目承接与分包、设备材料采购的合规性、费用预算的控制与执行情况列为本次审计的重点。
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组首先对S公司审计期内所承接项目的合同签订、收款、收入确认,单项合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发包、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备或材料采购以及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工程项目相关支出进行了全部抽样和重点审查。从审查结果来看,S公司制度建设基本满足工程业务管理的需要,执行过程也相对规范。
从费用控制情况来看,由于组织结构调整,人员减少,以及采取的其他节支措施,S公司的期间费用总额逐年下降,如表1所示。
大的方面没有问题,但在对费用明细项目进行分析时发现,S公司在审计期内各年度的财务费用分别为-5.28万元、-3.42万元和-0.52万元,表明S公司的资金比较充裕,但是资金充裕程度逐年降低。那么,在资金的使用与风险管理方面会不会有问题呢?
疑点锁定
资金往来中,已经重点审计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应收预收、应付预付,如果有问题,就应该锁定往来账款的“垃圾桶”——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了。
找到了新方向,审计组打算好好翻一翻这个“垃圾桶”,会不会有意外收获呢?要翻“垃圾桶”,首要查看历年期末余额。从2017年的其他应收应付余额来看,并没有异常。但是,审计组没有轻易放弃。这时,2016年的其他应收款中一笔余额进入了审计组视线:其他应收款—押金—上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余额为50万元,付给建筑劳务公司的押金是什么业务?
审计组马上通过关键字从2016年的明细账中查询到这笔业务,为2016年8月发生的业务,凭证摘要为“某某中心”工程投标保证金。敏感的审计人员马上感觉到了异常:正常情况下,从投标保证金支付到退回,只需要35天左右,为什么3个多月后的2016年12月底,这笔投标保证还未退回或结转呢?建筑劳务公司既不是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像“某某中心”工程的建设方,那为什么把保证金支付给它呢?
层层递进
审计组首先抽查了该笔保证金的支付原始凭证,发现2016年8月初,S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该建筑劳务公司支付了50万元,凭证后仅有一张该劳务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除此以外,无任何合同、招标公告等业务相关资料。审计组进一步从2017年的明细账中查找到了该保证金收回的凭证,发现S公司于2017年6月中下旬方才收回该笔保证金,凭证后仅附有银行回单,无其他任何工程业务相关资料。
接下来,审计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收款方上海某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无建筑工程招标代理相关经营项目。审计组进一步通过网络查询到“某某中心”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如审计组所料,该建筑劳务公司既不是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方,也不是总包方或招标代理机构。
至此,审计已经基本判定该业务是假业务。资金虽然回来了,但是谁绕过了S公司的资金监管制度,无息占用了公司50万元资金近10个月?无息占用的资金是仅仅这一笔,还是有更多?为了不打草惊蛇,审计组并没有马上找到相关人员来询问。
深入筛查
各年度的往来款余额都看过了,除了这笔50万元以外没有其他异常。那么,会不会存在其他没有跨年度的资金占用呢?审计组决定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额进行进一步筛查。
通过对各年度其他应收款的次级明细进行分类汇总,审计组发现,三个年度中,除了一笔20多万的租房押金支付外,有一些零星的职工差旅借款,还有一笔于2016年10月初支付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又于当年12月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收付,摘要中只写明是某某文化传播公司应收款,并未写明业务事项。那么,这笔其他应收款的支付缘由是什么?这家文化传播公司是做什么的?S公司与文化传播公司的业务交集是什么?
审计组抽取了这笔其他应收款支付的凭证,发现S公司于2016年10月与该文化传播公司签订了《****发展论坛活动策划执行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50万元整;同时,合同还约定:“若活动临时取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于2016年11月28日前告知乙方,乙方同意终止合同,并无息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审计组进而抽取了这笔其他应收款收回的凭证,发现双方于2016年11月底签订了《****发展论坛活动策划执行终止协议》,写明S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4日通知乙方活动取消,根据前述原合同约定,乙方于2016年12月31日前无息返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人民币50万元。2016年12月底,S公司确实收到了该文化传播公司的退回款项50万元,但是距离款项支付出去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距离活动明确取消举办也过去了一个多月,企业资金再一次被无息占用两个多月,更遑论期间的资金损失风险。 合同总价款才80万元,合同签订即支付62.5%的预付款,这是为什么?如果是乙方需要采购相关的方案设计服务和物料,那么乙方既然投入了,肯定不会同意不扣除损失全额退回预付款;如果不需要那么多前期投入,为什么要支付那么多预付款?特别是结合审计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信息来看,该文化传播公司为2014年9月成立的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向一个仅需要承担30万元有限责任的自然人独资公司,预付50万元,资金的风险是如何控制的?还是有人凌驾于风险控制之上,只是为了挪用资金才找到该文化传播公司配合签订了前后两个合同?
访谈询问
带着查到的种种线索和疑问,审计组访谈了S公司相关人员,并重点询问了前后两笔50万元款项支付业务的相关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
经询问,投标保证金业务的经办人根本未接触到该项目的任何投标相关文件,对项目情况也毫不知情,只是应总经理G某要求作为业务部门发起该付款申请流程。而要进行投标,不可能不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即如果是真的投标,不可能没有业务部门的参与,而只由G某一个人完成。
论坛活动相关经办人也对筹办论坛活动这一事情毫不知情,也是按照原总经理G某的要求临时代填了这些单据。并且付款时付款申请单并未附合同,在财务人员提出虽然付款申请单已根据流程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但付款流程附件不齊全不能支付时,G某亲自到财务部门表示事情紧急,要求马上按照他提供的对方收款账户信息支付,具体合同等相关附件后续再补。但是G某除了终止协议,无法提供任何能证明S公司曾经计划举办这场论坛活动的文件。
A集团就该情况与G某派出单位C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调,并提请C公司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最终,G某不得不承认其个人因为资金需要虚构业务,违规拆借了公司资金。
结果成效
虽然从最终结果看,除了资金被G某个人违规拆借外,公司的资金并无损失,但是此次未发生资金损失,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因此,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免去G某在S公司的总经理职位,同时免去在资金监管中未尽到相应责任的财务分管副总经理。而后,C公司开除了G某。
除了人员重新委派以外,S公司还针对审计意见建议,修订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相关岗位对资金管控的职责与要求,重申付款申请必须相关附件齐全后方可付款,附件不齐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制度之上。
通过上述措施,S公司从人员任用到制度完善,双管齐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也通过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发挥警示作用,为公司营造了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审计启示
1.往来账款,尤其是其他应收应付款,可能隐藏着各类管理问题。如在没有业务合同或结算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付款,可能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因此,加强款项收付和往来账款管理,对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由于往来账款是虚的,有造假的可能,因此有无真正的交易或实物流是判断业务真实性的标准,一定要跳出往来账款去找交易或实物流。
3.在往来账款的具体审计方法上,对大额或异常期末余额、年度大额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应予以特别关注。一是看余额的存在或资金支付是否合理,二是看付款凭证附件中的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从中发现问题,三是从发现的问题或疑点入手,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就会找到问题症结,从而为企业经营和资金风险的防控提出有效的审计意见建议,实现审计价值增值。
[作者单位: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30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