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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在义利观上占统治地位的是重义轻利的思想。先秦儒家首开“义利之辨”之先河,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直到明末清初,颜元在批判程、朱理学的基础上,提出了“义利双行”、“以义导利”的义利观。“义利之辨”的实质是价值取向的问题,今天我们反思古训的教益,以利于科学定位义利关系,把义和利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