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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表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行新提任公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我们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稳妥、有序地推进中国特色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坚持法制化道路,大力加强制度反腐的效力,通过公众参与、政治决断和渐进式建设等,加强预防公职人员腐败犯罪,推动中国反腐败工作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建立廉洁高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