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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中国疾控中心控烟专家、公共卫生领域学者共计41人,联名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全国人大在审议时再修改《广告法》中具体条款,全面而不是以"列举"方式部分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联名信的牵头人之一,协和医学科学院基础所杨功焕教授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就已在我国生效,其第13条第2款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是:"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这一条款的其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