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民个人信息作为"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面对企业商业目的的信息收集时具有选择的权利,而面对政府的信息收集,公民往往无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接受。个人信息的泄露、篡改所带来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危害逐渐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但对其保护路径的探索上,却鲜有突破进展。应当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体系,建立个人信息监督管理机构,提高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