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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土地使用及流转制度是推动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有一定的缺陷和死角,导致很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到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对于培养土地市场以及土的高效使用率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承包制度自从实施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农村改革获得了瞩目的巨大成就,在当今农村改革相关政策仍然不能被忽视。随着农村土的流转制度的发展,一些不适宜的制度弊端也逐渐暴露了出来,逐步完善这一制度成为了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及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
(一)完善家庭承保制度的缺陷
家庭承包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使用的主要规章标准,从一定程度上激发起了農民对于土地的热情,也解决了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在家庭承包制度下,一些问题也逐步浮现了出来,土地按人口数量开始包产到户,导致土地的经营模式过小,促使土地的碎片化加重。从而制约了大型农用机械的施展,使土地的利用效率变得低下,同时因为土地的碎片化,造成对土地的经营变得更难以掌握,也致使了土地的劳动成本提高。现阶段家庭承包制度的缺陷就是土地的分配不够区域化、质量化和规模化,这是我国现阶段家庭承包制度的缺陷。
(二)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优质化
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下,农民自己拥有了土地的产权,使得农民的生产热情变得更高涨了,现阶段对于土地包产到户的一些缺点应该进行改进,可以将土地资源优质化,即将碎片化的土地集中发展,将每家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将经营的产权集中,可以促使劳动力的合理运用,避免资源的浪费。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硬性需要
当前,我国人口较多,劳动力过剩,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可以促使劳动力有其所需,避免造成劳动力的浪费。通过建立农村土的流转制度,可以使土地的到充分的利用,增强土地使用的灵活性,也可以使土地的生产效益增加,促进土地的重复利用以及有效利用。农村土地使用权在农民自己的手中,可以鼓励农民将不愿意种植或者不需要的土地进行转让,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将土地集中发展,扩大其收益,更好地解决土的有效利用的问题。
(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通过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但与此同时,又要掌握好分寸,不能使过多的土地产权留到一人之手,也要对其进行分散处理,避免出现旧社会时期的地主形象,对于农民手中土地的转让权要充分遵从农民自己的意见,促使土地转让的科学合理,而且土地转让之后最终的拥有权还应该是掌握在农民手中的,为农民自己实现增收,由此可见调整农业生产结果对于土地的转让有很大作用。
二、限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因素
(一)土地产权的模糊
土地产权的模糊是影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是:产权主体的模糊,对于土地产权无法确定是在谁的名下,虽然相关文件也已经明确规定过农村土地属于集体,但是集体的范围既包括一家人在内也包括整个村子,这样就促使产权的不明确,在进行土地转让时很容易引起纠纷。其次是产权的各种权益较为模糊,例如承包权、转让权和出租权等等,在相关定义上还较为模糊,在进行转让时分不清谁才是有效的产权代表人,导致转让手续较为复杂,所涉及的程序相对较多,不容易对其各项权利进行具体的划分。最后是土地承包权的政策,土地承包权还没有正式上升到法律的标准,在进行转让时,如果双方发生相关争执,最终无法给予一个完美的法律上的公正,这也是土地在转让时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二)缺乏健全的市场机制以及管理监督机制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转让相关的法律机制还不健全,土地市场的交易行为也难以进行系统化的实施,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领还没有建设,首先是因为缺乏对于土的评级制度,同时也缺乏对于土地京珠的价值估测,这些都是造成土地市场不完善的原因。第二是农村土地转让的相关中介机构较少,市场处于尚未开发的状态,造成土地流转时的相关信息不对称,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容易引起种种纠纷,再加上对于土地界限的模糊,土地不同于其它产业,其既是流动型产业也是固定型产业,常年对于土地的种植或者缺少有效的监管,都有可能导致土地质量的下降和土的有效耕种的面积减少。再者,由于我国在土地转让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的部门不健全,知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一直难以正规,大多数农民还都是在采用民间交易的方法进行,直接导致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商讨,土地流转的不规范程序,直接影响到土地的后期使用率,很多农民在进行土地转让的时候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合同,知识土地的交易很难正规起来。
三、结语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不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还有一层很重要的意义,农民对土地是有感情的,并且土地被人们赋予感情之后也对人们产生了感情,一般情况下,农民是不会轻易转让自己的土地里的,所以在处理土地承保制度中的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要将土地太过集中并且使其脱离了人民,这会在人民群众之间产生负面的影响,农民不可能像城市里的居民那样只顾金钱,只顾生存,他们要考虑的更多,并且赋予自己更坚定的责任。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有待更深层次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合理、高效的使用。(作者单位为宣威市板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家庭承包制度自从实施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农村改革获得了瞩目的巨大成就,在当今农村改革相关政策仍然不能被忽视。随着农村土的流转制度的发展,一些不适宜的制度弊端也逐渐暴露了出来,逐步完善这一制度成为了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及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
(一)完善家庭承保制度的缺陷
家庭承包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使用的主要规章标准,从一定程度上激发起了農民对于土地的热情,也解决了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在家庭承包制度下,一些问题也逐步浮现了出来,土地按人口数量开始包产到户,导致土地的经营模式过小,促使土地的碎片化加重。从而制约了大型农用机械的施展,使土地的利用效率变得低下,同时因为土地的碎片化,造成对土地的经营变得更难以掌握,也致使了土地的劳动成本提高。现阶段家庭承包制度的缺陷就是土地的分配不够区域化、质量化和规模化,这是我国现阶段家庭承包制度的缺陷。
(二)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优质化
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下,农民自己拥有了土地的产权,使得农民的生产热情变得更高涨了,现阶段对于土地包产到户的一些缺点应该进行改进,可以将土地资源优质化,即将碎片化的土地集中发展,将每家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将经营的产权集中,可以促使劳动力的合理运用,避免资源的浪费。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硬性需要
当前,我国人口较多,劳动力过剩,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可以促使劳动力有其所需,避免造成劳动力的浪费。通过建立农村土的流转制度,可以使土地的到充分的利用,增强土地使用的灵活性,也可以使土地的生产效益增加,促进土地的重复利用以及有效利用。农村土地使用权在农民自己的手中,可以鼓励农民将不愿意种植或者不需要的土地进行转让,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将土地集中发展,扩大其收益,更好地解决土的有效利用的问题。
(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通过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但与此同时,又要掌握好分寸,不能使过多的土地产权留到一人之手,也要对其进行分散处理,避免出现旧社会时期的地主形象,对于农民手中土地的转让权要充分遵从农民自己的意见,促使土地转让的科学合理,而且土地转让之后最终的拥有权还应该是掌握在农民手中的,为农民自己实现增收,由此可见调整农业生产结果对于土地的转让有很大作用。
二、限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因素
(一)土地产权的模糊
土地产权的模糊是影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是:产权主体的模糊,对于土地产权无法确定是在谁的名下,虽然相关文件也已经明确规定过农村土地属于集体,但是集体的范围既包括一家人在内也包括整个村子,这样就促使产权的不明确,在进行土地转让时很容易引起纠纷。其次是产权的各种权益较为模糊,例如承包权、转让权和出租权等等,在相关定义上还较为模糊,在进行转让时分不清谁才是有效的产权代表人,导致转让手续较为复杂,所涉及的程序相对较多,不容易对其各项权利进行具体的划分。最后是土地承包权的政策,土地承包权还没有正式上升到法律的标准,在进行转让时,如果双方发生相关争执,最终无法给予一个完美的法律上的公正,这也是土地在转让时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二)缺乏健全的市场机制以及管理监督机制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转让相关的法律机制还不健全,土地市场的交易行为也难以进行系统化的实施,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领还没有建设,首先是因为缺乏对于土的评级制度,同时也缺乏对于土地京珠的价值估测,这些都是造成土地市场不完善的原因。第二是农村土地转让的相关中介机构较少,市场处于尚未开发的状态,造成土地流转时的相关信息不对称,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容易引起种种纠纷,再加上对于土地界限的模糊,土地不同于其它产业,其既是流动型产业也是固定型产业,常年对于土地的种植或者缺少有效的监管,都有可能导致土地质量的下降和土的有效耕种的面积减少。再者,由于我国在土地转让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的部门不健全,知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一直难以正规,大多数农民还都是在采用民间交易的方法进行,直接导致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商讨,土地流转的不规范程序,直接影响到土地的后期使用率,很多农民在进行土地转让的时候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合同,知识土地的交易很难正规起来。
三、结语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不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还有一层很重要的意义,农民对土地是有感情的,并且土地被人们赋予感情之后也对人们产生了感情,一般情况下,农民是不会轻易转让自己的土地里的,所以在处理土地承保制度中的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要将土地太过集中并且使其脱离了人民,这会在人民群众之间产生负面的影响,农民不可能像城市里的居民那样只顾金钱,只顾生存,他们要考虑的更多,并且赋予自己更坚定的责任。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有待更深层次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合理、高效的使用。(作者单位为宣威市板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