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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暴发,各国政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从行政监管与商业营运方面对我国海上运输业务的开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产生了严重影响。鉴于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将新冠疫情界定为"不可抗力",文章在梳理我国关于不可抗力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案例探讨合同当事人援引新冠疫情作为免责事项的前提条件以及因新冠疫情所享有的免责范围,并对可能会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的合同当事人提出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