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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积极倡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劳动者体面劳动,但由于过度加班导致的劳资争议、过劳死等负面影响却成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和谐的音符。回顾我国相关劳动立法,对于规制加班问题,我国并不缺乏制度。相关劳动立法从加班时间、加班程序、加班报酬以及违法加班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制度,从制度表面上看,加班制度的相当的完善,但是从制度实施效果看,过长加班时间的抱怨、一桩桩过劳死案例的现实将完美的制度敲击的粉碎,甚至一句“我自愿加班或我要加班”就可能将该整套强制加班制度通通予以合法规避,制度最终并没有有效实现对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