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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融“情、理、法”为一体的,通过纠纷化解实现社会秩序建构的途径之一,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调解对社会秩序建构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瑞安式调解”经过多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以精细化组织、全过程贯通、新居民参与的特色调解之路,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对“情、理、法”的贯穿和对接,充分运用乡音、乡情、乡俗深化“事结心了”,实现了经济社会转型过程“情、理、法”三要素参与社会秩序建构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