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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农村基层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需针对当前存在问题,从健全领导统筹体系、形成基层队伍工作合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村居干部队伍,增强教育培训实效、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基层干部履职尽责,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激发基层干部工作干劲等方面入手,着力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队伍建设。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 D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11-0061-03
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本调研报告着眼于上海市崇明县乡镇、村居队伍尤其是村居党组织书记、基层协管员、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通过梳理现状、厘清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基层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夯实基层基础。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推行“公推直选”和“大海选”,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2012年,按照“公推直选”的要求,指导全县村居党组织全面完成了换届工作,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1023名,选举成功率达100%,村居党组织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指导全县村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共有252个村委会实行“大海选”,“大海选”率达95%;52个居委会采用直选方式,直选率达80%。通过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文化层次更加合理,男女结构比例趋于平衡。
(二)实施“班长工程”,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2013年,根据县委1号调研课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崇明县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进“班长工程”的实施意见》,加大从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力度,为农村基层输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优化了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截至目前,共选派85名机关、事业优秀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
(三)充实基层力量,推进机构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按照全市关于市级机关“瘦身”、基层一线“强身”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对乡镇机构编制配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乡镇编制总量。2014年5月,已为18个乡镇增加177名编制,平均每个乡镇9.8名,其中行政编制44名、事业编制133名。
(四)加强激励保障,促进村居干部更好地为民服务。建立健全以“基本报酬+业绩奖励”为主要内容的村居干部报酬考核管理机制,逐步提高村居干部报酬水平;为在职村居“两委”干部办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老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切实解决了其后顾之忧。同时,对担任村居正职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每年拿出一批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实施定向招录。2009年以来,全县共有34名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通过定向招录,进入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7名村居党组织书记被选拔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注重把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选为市、县、镇三级“两代表一委员”,提高其政治待遇。2009年以来,全县村党组织书记中,被选为市“两代表一委员”的有7人,被选为县“两代表一委员”的有88人。
(五)推进整合管理,理顺精简“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自2012年5月起,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按照“管理下沉、队伍整合、推动转制、规范运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实行管理职能下沉到乡镇,改革管理体制,完善“三定”(定岗、定人、定责)责任机制,强化监督和考核,实行人员统筹使用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实现了事权、人权、财权的统一。2014年4月,出台了《崇明县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全县大部分乡镇已在该项目上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管理”的运作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年龄普遍老化。当前,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尤其是村居干部队伍存在年龄普遍偏大的问题,而且是越到基层,社会管理人员的平均年龄越大。有关数据显示,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50岁,50岁及以上的占53%;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7岁,50岁及以上的占33%。在“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中,男性50岁及以上、女性45岁及以上的比例均已超过70%。村民小组长的平均年龄已超过60岁,年龄最大的达92岁。
第二,文化程度偏低。从目前情况看,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文化程度总体还不高,呈现出越到基层,文化程度越低的趋势。村居干部中虽然有过半数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大多是通过在职进修所取得的。在“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超过了80%。而在最基层的村民小组长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超过了90%。
第三,能力素质不高。相对于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当前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的能力素质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村居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不强,缺乏群众工作能力和化解复杂矛盾能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不力,处事不公。村级后备干部整体质量不高,部分后备干部底气不足,开展工作不够大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部分村民小组长岗位责任意识淡薄,满足于做村“两委”的“传声筒”,工作流于形式,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出现末梢堵塞。部分“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较差,实际工作能力、服务理念等都与形势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距离。
第四,后续力量不足。近年来,乡镇机关事业人员虽然新进了一大批年轻人,但其适应岗位、成长成熟还需时日。村居干部后备力量薄弱,尤其是优秀的村居正职后备力量缺乏。村民小组长队伍青黄不接,合适人选来源匮乏。“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只出不进,但农村基层工作任务与群众各类需求却只增不减,现有服务力量与群众需求不相匹配。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尚在起步阶段,人员数量不足、领域分布不均、结构不尽合理、专业能力不高、队伍稳定性不强。全县缺乏社会组织业务建设和合作共治的枢纽式平台及专业服务类机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够,作用发挥十分有限。 第五,管理存在盲点。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还存在管理触角不全、信息渠道不畅、人员统筹使用难、存在覆盖盲区等问题。对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还存在职责不清、定位不高、疏于管理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第一,经济基础薄弱。目前,崇明县经济基础和产业基础薄弱,就业岗位少、就业压力大,本地优秀人才难以留在农村,长期以来“精英流出大于流进”,留在农村基层的人在学历层次、年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等方面,与时代发展和工作要求还存有较大差距。
第二,岗位吸引力低。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基层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近几年村居干部、村级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等的待遇有所增长,但总体还处于较低水平,岗位吸引力不足。
第三,管理考核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考核体系还不够科学合理,存在重待遇激励、轻问责处罚,布置任务多、指导监督少的倾向,针对体制外的村居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等还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管手段,对村民小组长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第四,统筹整合不完全。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分布较散、人员复杂,尚缺乏“一盘棋”的统筹考虑和“一整套”的管理体系。对于哪些队伍适合统筹到乡镇,以及统筹后的各自职能分工、力量整合,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还有待进一步沟通联动。对于哪些基层队伍应该直接下放到村居,乡镇与村居还有待统筹协调。对于基层各支队伍在基层治理中以什么样的幅度最为科学有效,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
三、对策思考
(一)进一步健全领导统筹体系,形成基层队伍工作合力。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建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各乡镇具体实施的农村基层队伍领导体制。县级职能部门加大对农村基层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村居两级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力量整合。按照“专业执法队伍拉条、公共服务队伍到块”的原则,通过上下联动、争取政策,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明晰条块职责,加强职能归并、统筹人员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结合崇明县实际,建议将党群、统战、工会等条线的社工队伍也一并下沉到乡镇,由乡镇来全面统筹。
(二)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村居干部队伍。一是推进“基石工程”,加强村居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崇明籍高校毕业生回村工作。注重从社会各界青年人才中选拔村居后备人才,坚持公开透明,力争选优选强。二是深化“班长工程”,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要把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放在重要位置,深入推进“班长工程”,通过选派一批、调整一批、招聘一批、培育一批,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要面向社会,内外结合,多渠道选拔各类优秀人才,确定一批村居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三是完善选拔机制,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严格选任标准,认真做好小组长推选工作,注重将“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中的合适人选推选为村民小组长,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户口在本村的大学生村官等兼任村民小组长,不断优化村民小组长队伍结构。有条件的村可在村民小组探索设置组委会,规范村民小组事务管理。
(三)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实效,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一是明确教育培训职责。在县级层面,县级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条线的专题培训,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主任的年度轮训,每年均不少于1次。在乡镇层面,要制定农村基层队伍培训计划,每年对村居干部、村居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及基层协管员队伍开展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在村居层面,要结合实际,每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村民小组长及有关协管员队伍的专题培训。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继续坚持“小班化、菜单式”培训,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实务案例、课堂授课与实地考察、专家讲解与学员讨论等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日常培养带教。加大培养力度,落实带教培养、轮岗学习、一线锻炼等措施,帮助后备人才提升能力、融入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实训基地”、“名书记工作室”等,通过悉心带教、精心培养,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基层干部履职尽责。一是明确监督考核主体。县级职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领导和指导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对农村基层各支队伍的运作管理;村居负责对村民小组长及所属村级管理队伍的日常管理。二是完善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村居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工作随访、谈心谈话、述职评议、跨村交流任职等一系列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村级组织可采取村民小组长“双向承诺”(村民小组长向村“两委”承诺、向本组村民承诺)等办法,明确村民小组长的基本职责,完善联系村民小组长和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村民小组长履职行为。三是鼓励群众参与考评。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农村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根据实际适当增加群众评价的权重。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干部队伍的报酬发放、评优推先、选拔任用等挂钩,形成奖优罚劣的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典型引路,选树一批基层干部先进典型。
(五)进一步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激发基层干部工作干劲。一是逐步提升工作报酬,增强岗位吸引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农村基层干部工作表现、任职年限、群众满意度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报酬考核管理机制,形成鼓励村居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激励导向,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投入和托底力度,逐步提高报酬水平。二是拓宽发展空间。继续做好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建议将公务员定向招录报考年龄放宽至45岁。加大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乡镇委局级后备干部的力度;积极推荐优秀村居干部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形成从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三是探索社会化管理运作模式。在总结居家养老项目社会化管理运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民办非企业组织等的作用,推进林业养护、河道保洁等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管理”运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项目化运作,吸引社会组织机构通过公平竞争,取得政府委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
责任编辑:姚 东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 D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11-0061-03
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本调研报告着眼于上海市崇明县乡镇、村居队伍尤其是村居党组织书记、基层协管员、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通过梳理现状、厘清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基层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夯实基层基础。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推行“公推直选”和“大海选”,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2012年,按照“公推直选”的要求,指导全县村居党组织全面完成了换届工作,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1023名,选举成功率达100%,村居党组织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指导全县村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共有252个村委会实行“大海选”,“大海选”率达95%;52个居委会采用直选方式,直选率达80%。通过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文化层次更加合理,男女结构比例趋于平衡。
(二)实施“班长工程”,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2013年,根据县委1号调研课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崇明县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进“班长工程”的实施意见》,加大从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力度,为农村基层输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优化了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截至目前,共选派85名机关、事业优秀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
(三)充实基层力量,推进机构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按照全市关于市级机关“瘦身”、基层一线“强身”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对乡镇机构编制配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乡镇编制总量。2014年5月,已为18个乡镇增加177名编制,平均每个乡镇9.8名,其中行政编制44名、事业编制133名。
(四)加强激励保障,促进村居干部更好地为民服务。建立健全以“基本报酬+业绩奖励”为主要内容的村居干部报酬考核管理机制,逐步提高村居干部报酬水平;为在职村居“两委”干部办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老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切实解决了其后顾之忧。同时,对担任村居正职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每年拿出一批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实施定向招录。2009年以来,全县共有34名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通过定向招录,进入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7名村居党组织书记被选拔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注重把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选为市、县、镇三级“两代表一委员”,提高其政治待遇。2009年以来,全县村党组织书记中,被选为市“两代表一委员”的有7人,被选为县“两代表一委员”的有88人。
(五)推进整合管理,理顺精简“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自2012年5月起,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按照“管理下沉、队伍整合、推动转制、规范运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实行管理职能下沉到乡镇,改革管理体制,完善“三定”(定岗、定人、定责)责任机制,强化监督和考核,实行人员统筹使用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实现了事权、人权、财权的统一。2014年4月,出台了《崇明县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全县大部分乡镇已在该项目上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管理”的运作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年龄普遍老化。当前,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尤其是村居干部队伍存在年龄普遍偏大的问题,而且是越到基层,社会管理人员的平均年龄越大。有关数据显示,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50岁,50岁及以上的占53%;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7岁,50岁及以上的占33%。在“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中,男性50岁及以上、女性45岁及以上的比例均已超过70%。村民小组长的平均年龄已超过60岁,年龄最大的达92岁。
第二,文化程度偏低。从目前情况看,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文化程度总体还不高,呈现出越到基层,文化程度越低的趋势。村居干部中虽然有过半数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大多是通过在职进修所取得的。在“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超过了80%。而在最基层的村民小组长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超过了90%。
第三,能力素质不高。相对于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当前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的能力素质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村居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不强,缺乏群众工作能力和化解复杂矛盾能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不力,处事不公。村级后备干部整体质量不高,部分后备干部底气不足,开展工作不够大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部分村民小组长岗位责任意识淡薄,满足于做村“两委”的“传声筒”,工作流于形式,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出现末梢堵塞。部分“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较差,实际工作能力、服务理念等都与形势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距离。
第四,后续力量不足。近年来,乡镇机关事业人员虽然新进了一大批年轻人,但其适应岗位、成长成熟还需时日。村居干部后备力量薄弱,尤其是优秀的村居正职后备力量缺乏。村民小组长队伍青黄不接,合适人选来源匮乏。“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只出不进,但农村基层工作任务与群众各类需求却只增不减,现有服务力量与群众需求不相匹配。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尚在起步阶段,人员数量不足、领域分布不均、结构不尽合理、专业能力不高、队伍稳定性不强。全县缺乏社会组织业务建设和合作共治的枢纽式平台及专业服务类机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够,作用发挥十分有限。 第五,管理存在盲点。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还存在管理触角不全、信息渠道不畅、人员统筹使用难、存在覆盖盲区等问题。对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还存在职责不清、定位不高、疏于管理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第一,经济基础薄弱。目前,崇明县经济基础和产业基础薄弱,就业岗位少、就业压力大,本地优秀人才难以留在农村,长期以来“精英流出大于流进”,留在农村基层的人在学历层次、年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等方面,与时代发展和工作要求还存有较大差距。
第二,岗位吸引力低。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基层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近几年村居干部、村级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等的待遇有所增长,但总体还处于较低水平,岗位吸引力不足。
第三,管理考核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考核体系还不够科学合理,存在重待遇激励、轻问责处罚,布置任务多、指导监督少的倾向,针对体制外的村居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等还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管手段,对村民小组长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第四,统筹整合不完全。崇明县农村基层队伍分布较散、人员复杂,尚缺乏“一盘棋”的统筹考虑和“一整套”的管理体系。对于哪些队伍适合统筹到乡镇,以及统筹后的各自职能分工、力量整合,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还有待进一步沟通联动。对于哪些基层队伍应该直接下放到村居,乡镇与村居还有待统筹协调。对于基层各支队伍在基层治理中以什么样的幅度最为科学有效,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
三、对策思考
(一)进一步健全领导统筹体系,形成基层队伍工作合力。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建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各乡镇具体实施的农村基层队伍领导体制。县级职能部门加大对农村基层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村居两级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力量整合。按照“专业执法队伍拉条、公共服务队伍到块”的原则,通过上下联动、争取政策,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明晰条块职责,加强职能归并、统筹人员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结合崇明县实际,建议将党群、统战、工会等条线的社工队伍也一并下沉到乡镇,由乡镇来全面统筹。
(二)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村居干部队伍。一是推进“基石工程”,加强村居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崇明籍高校毕业生回村工作。注重从社会各界青年人才中选拔村居后备人才,坚持公开透明,力争选优选强。二是深化“班长工程”,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要把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放在重要位置,深入推进“班长工程”,通过选派一批、调整一批、招聘一批、培育一批,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要面向社会,内外结合,多渠道选拔各类优秀人才,确定一批村居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三是完善选拔机制,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严格选任标准,认真做好小组长推选工作,注重将“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中的合适人选推选为村民小组长,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户口在本村的大学生村官等兼任村民小组长,不断优化村民小组长队伍结构。有条件的村可在村民小组探索设置组委会,规范村民小组事务管理。
(三)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实效,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一是明确教育培训职责。在县级层面,县级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条线的专题培训,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主任的年度轮训,每年均不少于1次。在乡镇层面,要制定农村基层队伍培训计划,每年对村居干部、村居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及基层协管员队伍开展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在村居层面,要结合实际,每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村民小组长及有关协管员队伍的专题培训。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继续坚持“小班化、菜单式”培训,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实务案例、课堂授课与实地考察、专家讲解与学员讨论等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日常培养带教。加大培养力度,落实带教培养、轮岗学习、一线锻炼等措施,帮助后备人才提升能力、融入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实训基地”、“名书记工作室”等,通过悉心带教、精心培养,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基层干部履职尽责。一是明确监督考核主体。县级职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领导和指导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对农村基层各支队伍的运作管理;村居负责对村民小组长及所属村级管理队伍的日常管理。二是完善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村居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工作随访、谈心谈话、述职评议、跨村交流任职等一系列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村级组织可采取村民小组长“双向承诺”(村民小组长向村“两委”承诺、向本组村民承诺)等办法,明确村民小组长的基本职责,完善联系村民小组长和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村民小组长履职行为。三是鼓励群众参与考评。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农村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根据实际适当增加群众评价的权重。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干部队伍的报酬发放、评优推先、选拔任用等挂钩,形成奖优罚劣的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典型引路,选树一批基层干部先进典型。
(五)进一步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激发基层干部工作干劲。一是逐步提升工作报酬,增强岗位吸引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农村基层干部工作表现、任职年限、群众满意度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报酬考核管理机制,形成鼓励村居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激励导向,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投入和托底力度,逐步提高报酬水平。二是拓宽发展空间。继续做好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建议将公务员定向招录报考年龄放宽至45岁。加大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乡镇委局级后备干部的力度;积极推荐优秀村居干部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形成从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三是探索社会化管理运作模式。在总结居家养老项目社会化管理运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民办非企业组织等的作用,推进林业养护、河道保洁等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管理”运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项目化运作,吸引社会组织机构通过公平竞争,取得政府委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
责任编辑:姚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