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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注意到没有,将上帝这个单词“god”反过来写,就成了狗“dog”,将人放在上帝和狗之间,就构成了一条主仆关系链,人把上帝称为主,如同狗把人视为主。思考“上帝-人-狗”之间(god-man-dog)的关系,是个严肃有趣的哲学话题。
然而,在几千年的中国文化中,似乎缺少上帝和狗这两种要素。学者们通常会以是否信仰上帝作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这一点我完全赞同,但我以为比较中西文化差异可以从对狗的态度来区分,毕竟,我们都没有见过上帝,但我们谁都见过狗,爱狗还是恨狗或许是中西文化更加显见的差异。
有位作家说,没有养过狗的生活是不完整的。很遗憾,小时候我家养过猫,没有养狗。虽然养的是猫,妈妈却经常把猫和狗做比较。她告诉我:狗是忠臣,狗不会因为别人给根肉骨头就跟着走,所谓“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猫却不一样,可谓是又懒又馋,谁家给它好吃的就跟谁去,可谓“有奶便是娘”。你要是让它捉老鼠,不能让它吃得太饱;吃饱了,它连老鼠都懒得捉。有了这个教育,对狗的印象一直不错,尽管它有时对我很不友好。
长大一点之后,老听到人们借狗骂人。耳朵听的、书上读的都有大量骂人骂狗的话,什么狗奴才、狗腿子、走狗、二狗子、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癞皮狗、丧家狗、疯狗、狗急跳墙、癞狗扶不上墙、狗屁不通、狗改不了吃屎、狗嘴吐不出象牙、狗咬狗、狗头军师等等。还有那最不堪入耳的狗娘养的、狗日的、狗屁、狗屎等等。最有文化的要算鲁迅先生骂梁实秋那句:“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
我在这片骂声中长大,慢慢忘记了妈妈对狗的赞美。我观察到,我们这个民族不仅打狗骂狗,而且杀狗吃狗,12月22日还是吃狗节,据说这一天吃狗肉可以保持整个冬天的暖和。我已经习惯了,不觉得这有什么残忍。
不过有件事让我发现中西方在对待狗的态度上是大相径庭的。
若干年前,我有个外国朋友叫罗德,是个美裔荷兰人,也就是美国人入了荷兰籍。他是人类学教授,在中央民族大学访学。或许是因为研究人类学的缘故,很快入乡随俗,和我们成了铁哥们。每次相聚他都抢着买单,说自己收入高一些,请朋友吃饭是应该的,俨然比中国人还哥们。我很喜欢他,久而久之,也就忘记他是外国人。
中央民族大学的后门有很多餐馆,有湘菜、鲁菜和粤菜,还有新疆的,不管是酸的、苦的、辣的、咸的,罗德都毫无顾忌,每次都高谈阔论,其乐融融,我很怀念那时的日子,也很敬重他的才华,从中获益匪浅。然而有一天,不知是谁点了一盘狗肉,罗德吃了一口,赞许道:“很香,这是什么肉?”,“狗肉”,那位朋友实话实说。不料,罗德“哇”地呕吐出来,好一阵才从洗手间出来。我们几个赶忙道歉,说主要是想让他尝个新鲜,因为驴肉、马肉、蛇肉、鹿肉都吃过了,唯独没有吃过狗肉。罗德告诉我们,在西方,狗是人绝对忠诚的朋友,爱狗已经是一种文化,像这样朋友聚会,将“朋友”煮了吃了是不能接受的。当然他了解中国文化,谅解我们,但他本人是绝对不会吃狗的。
他还给我们讲了一个他本人的故事,若干年前,他到荷兰求学,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带他养的狗,那狗接受不了失去主人的事实,在他以前的小屋门前不吃不喝,不让任何人进去,后来饿死了。他后来知道这件事,觉得自己像犯了罪一样,好几年没有恢复过来。罗德说完之后,我们都沉默了。后来也有过几次聚会,但比以前少多了,虽然嘴上说没关系,但那次吃狗的经历或多或少伤害了罗德,也让我反思了很多。我到网上查了一些关于狗的文化对比的资料。发现西方国家里,狗是有尊严的,狗是家庭的一员,有人的名字,并以he/she相称。关于狗的谚语、成语几乎都是正面的。英语中you lucky dog(你个幸运的家伙),Love me, love my dog (爱屋及乌),every dog has its day(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日子)。说一个人欢蹦乱跳活泼,就说running dog,说精疲力竭就说dog-tired,说你走运了,就说你lucky dog。说你是个老朋友,就叫你old dog。说你是重要的人就说top dog,说你拼命干活,就说Work like a dog。这些都是谚语,不含任何贬义。
谚语中如此,文学作品更是对狗赞美有加。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说:“狗带领我们通往天堂,他(她)们不知道罪恶、嫉妒和不满,在一个辉煌灿烂的下午,和一只狗坐在山坡上,如同回到伊甸园,在那里,无所事事是一种安宁,而非无聊。”马克·吐温对人性很是失望,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说:“狗是绅士,我死后宁可进狗的天堂而不是人的”,美国另一位著名幽默作家乔什·比灵斯给狗的评价更加中肯:“狗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你胜过爱他自己的动物”。当代作家、摄影家、动物保护运动领袖罗格·卡拉斯说:“狗不是生活的全部,但他使生活更完整”。
赞美狗的不仅有大量文学作品,而且还有不少被改编成电影。最早的一部关于狗的经典电影叫《Lassie Come Home》 (1943),这是一个狗与孩子的经典感情故事,因为贫困杜克一家背着孩子将他心爱的小狗卖给一个富商。但忠诚的牧羊狗不远万里历尽艰辛与昔日的小主人团圆,一路上饿了就在垃圾桶里找点吃的,渴了就找个臭水沟随便喝一点,困了就倒在路边打个盹。童星Elizabeth Taylor的表演真挚,但Lassie才真正让人感动。我在网上浏览了一下,以狗为题材的电影不下十几部,而且源源不断。这不,暑假期间闲来无事,打开《第一剧场》频道,无意中就发现了两部关于狗的电影,一个叫《警探11号》,一个叫《家有跳狗》。前面的电影讲述的是一条联邦调查局的缉毒犬和一个孩子邂逅,共斗歹徒的滑稽故事,最后,这只缉毒犬获得了自由,跟随孩子成了家庭的一员。后面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杰西的孩子腼腆、胆怯,在狗的陪伴下渐渐自信、勇敢、善于运动,并最终赢得了邻家小美女的青睐。
回头来看看我们民族文学和文艺作品,恕我孤陋,我几乎找不到什么以狗为题材的作品,感人的东西少之又少。一日,偶然打开电视,终于发现了一部狗的电影,看着看着,目不忍视了:一群受过训练的猎狗叼着炸药包奔向日本鬼子的战车,在火光冲天中与敌人同归于尽。 经历了太多文化上的反差,不得不让我反复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西方人爱狗,而中国人恨狗骂狗(尽管那么多人养狗)。难道说狗对中国人的忠诚逊色于西方人,难道它们都想出国留学,然后变身外国狗?绝对不是,狗的忠诚是无条件的,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贱,不管你是盲人、老人、孩子还是妇女,你只要收养它,它就唯命是从,不离不弃,甚至以命相许。而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够做得到。
那么又是什么让中国人对狗咬牙切齿呢?这就要回到文章的开头,说一说另一个文化要素,上帝。
西方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基督教教义,在基督看来,世界上只有一个上帝,他是一切事物的造物主。他造就了天空、海洋、陆地,造就了花鸟鱼虫;造就了狗,也造就了人;造就了七情六欲,也造就了生老病死;你生于他的怀抱,也归于他的怀抱;他鼓励真、善、美,也容纳假、丑、恶;他是一些生灵的源泉,也是一切灵魂的归宿;他是人们期待的永恒,又珍藏在每一个生命中的瞬间。
由于每个生命都是被造物,所以,人人平等,甚至人与动物平等,都是上帝的子民。由于信仰上帝,所以造就了自由平等的西方文化。相反,中国人不信上帝,因为他看不见、摸不着,我们信仰皇帝,因为他是天子,是万岁,居九鼎之尊,是孤家寡人。至于说他信仰什么,取决于他的文化素养。我们见过各种各样的皇帝,有的骁勇善战、有的昏庸无能,但没有一个脱得了凡胎肉体,骄奢淫逸,没有一个是圣人。据说他们也要受教育,读圣人的书,而圣人孔夫子又是怎样教导的呢?“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再加上“仁义道德”。在这种等级文化中,人要对主人效忠,对上级效忠,如同狗对自己的主人效忠。一面自我驯化为狗,一面又要把别人驯化为狗。为什么要忠君,因为君王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让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变成乞丐,忠君是一种求生本能,就像15,000年前,狗的驯化过程。
那么,为什么一面争相做狗,一面又要打狗骂狗呢?我想这涉及到深层次的社会心理学问题。原因之一:在专制主义社会里,人和狗是竞争关系,要在主人面前比效忠;但人其实是竞争不过狗的,自然演化的物种毕竟比你后天学习的高明,所以嫉妒狗,这是其一。原因之二:人的天性是想当主人,把别人当狗可能是人的天性,当别人的狗绝对不是人的天性,任何一个有自尊的人都不愿意当狗,人瞧不起狗的,这是其二。原因之三,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的一条狗了,看见了狗就像看见了自己,而他就是这么下贱,不愿意承认,这是其三。
好了,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西方人爱狗,难道他们想过狗的生活?原因可能也有三:其一,人是上帝的造物,忠诚上帝,即使是上帝面前的一条狗,大家也都是,没有什么丢人的。其二,上帝尊重每个人的内心,所以忠于上帝和做自己的主人并不矛盾。其三,因为人人平等,谁也不能奴役别人,而人又是孤独的,需要有生命陪伴自己,所以狗是最忠诚的奴仆,无论你多么丑陋和倒霉。
最后的最后,让我总结陈词:信不信由你,平等的社会将狗变成人,不平等的社会让人变成狗。人是上帝的影子,狗是人的影子;上帝照镜子,看见了人,人照镜子看见了狗;爱狗就是爱自己,爱自己就是爱上帝。这就是我琢磨出来的上帝-人-狗之间的关系。
然而,在几千年的中国文化中,似乎缺少上帝和狗这两种要素。学者们通常会以是否信仰上帝作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这一点我完全赞同,但我以为比较中西文化差异可以从对狗的态度来区分,毕竟,我们都没有见过上帝,但我们谁都见过狗,爱狗还是恨狗或许是中西文化更加显见的差异。
有位作家说,没有养过狗的生活是不完整的。很遗憾,小时候我家养过猫,没有养狗。虽然养的是猫,妈妈却经常把猫和狗做比较。她告诉我:狗是忠臣,狗不会因为别人给根肉骨头就跟着走,所谓“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猫却不一样,可谓是又懒又馋,谁家给它好吃的就跟谁去,可谓“有奶便是娘”。你要是让它捉老鼠,不能让它吃得太饱;吃饱了,它连老鼠都懒得捉。有了这个教育,对狗的印象一直不错,尽管它有时对我很不友好。
长大一点之后,老听到人们借狗骂人。耳朵听的、书上读的都有大量骂人骂狗的话,什么狗奴才、狗腿子、走狗、二狗子、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癞皮狗、丧家狗、疯狗、狗急跳墙、癞狗扶不上墙、狗屁不通、狗改不了吃屎、狗嘴吐不出象牙、狗咬狗、狗头军师等等。还有那最不堪入耳的狗娘养的、狗日的、狗屁、狗屎等等。最有文化的要算鲁迅先生骂梁实秋那句:“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
我在这片骂声中长大,慢慢忘记了妈妈对狗的赞美。我观察到,我们这个民族不仅打狗骂狗,而且杀狗吃狗,12月22日还是吃狗节,据说这一天吃狗肉可以保持整个冬天的暖和。我已经习惯了,不觉得这有什么残忍。
不过有件事让我发现中西方在对待狗的态度上是大相径庭的。
若干年前,我有个外国朋友叫罗德,是个美裔荷兰人,也就是美国人入了荷兰籍。他是人类学教授,在中央民族大学访学。或许是因为研究人类学的缘故,很快入乡随俗,和我们成了铁哥们。每次相聚他都抢着买单,说自己收入高一些,请朋友吃饭是应该的,俨然比中国人还哥们。我很喜欢他,久而久之,也就忘记他是外国人。
中央民族大学的后门有很多餐馆,有湘菜、鲁菜和粤菜,还有新疆的,不管是酸的、苦的、辣的、咸的,罗德都毫无顾忌,每次都高谈阔论,其乐融融,我很怀念那时的日子,也很敬重他的才华,从中获益匪浅。然而有一天,不知是谁点了一盘狗肉,罗德吃了一口,赞许道:“很香,这是什么肉?”,“狗肉”,那位朋友实话实说。不料,罗德“哇”地呕吐出来,好一阵才从洗手间出来。我们几个赶忙道歉,说主要是想让他尝个新鲜,因为驴肉、马肉、蛇肉、鹿肉都吃过了,唯独没有吃过狗肉。罗德告诉我们,在西方,狗是人绝对忠诚的朋友,爱狗已经是一种文化,像这样朋友聚会,将“朋友”煮了吃了是不能接受的。当然他了解中国文化,谅解我们,但他本人是绝对不会吃狗的。
他还给我们讲了一个他本人的故事,若干年前,他到荷兰求学,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带他养的狗,那狗接受不了失去主人的事实,在他以前的小屋门前不吃不喝,不让任何人进去,后来饿死了。他后来知道这件事,觉得自己像犯了罪一样,好几年没有恢复过来。罗德说完之后,我们都沉默了。后来也有过几次聚会,但比以前少多了,虽然嘴上说没关系,但那次吃狗的经历或多或少伤害了罗德,也让我反思了很多。我到网上查了一些关于狗的文化对比的资料。发现西方国家里,狗是有尊严的,狗是家庭的一员,有人的名字,并以he/she相称。关于狗的谚语、成语几乎都是正面的。英语中you lucky dog(你个幸运的家伙),Love me, love my dog (爱屋及乌),every dog has its day(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日子)。说一个人欢蹦乱跳活泼,就说running dog,说精疲力竭就说dog-tired,说你走运了,就说你lucky dog。说你是个老朋友,就叫你old dog。说你是重要的人就说top dog,说你拼命干活,就说Work like a dog。这些都是谚语,不含任何贬义。
谚语中如此,文学作品更是对狗赞美有加。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说:“狗带领我们通往天堂,他(她)们不知道罪恶、嫉妒和不满,在一个辉煌灿烂的下午,和一只狗坐在山坡上,如同回到伊甸园,在那里,无所事事是一种安宁,而非无聊。”马克·吐温对人性很是失望,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说:“狗是绅士,我死后宁可进狗的天堂而不是人的”,美国另一位著名幽默作家乔什·比灵斯给狗的评价更加中肯:“狗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你胜过爱他自己的动物”。当代作家、摄影家、动物保护运动领袖罗格·卡拉斯说:“狗不是生活的全部,但他使生活更完整”。
赞美狗的不仅有大量文学作品,而且还有不少被改编成电影。最早的一部关于狗的经典电影叫《Lassie Come Home》 (1943),这是一个狗与孩子的经典感情故事,因为贫困杜克一家背着孩子将他心爱的小狗卖给一个富商。但忠诚的牧羊狗不远万里历尽艰辛与昔日的小主人团圆,一路上饿了就在垃圾桶里找点吃的,渴了就找个臭水沟随便喝一点,困了就倒在路边打个盹。童星Elizabeth Taylor的表演真挚,但Lassie才真正让人感动。我在网上浏览了一下,以狗为题材的电影不下十几部,而且源源不断。这不,暑假期间闲来无事,打开《第一剧场》频道,无意中就发现了两部关于狗的电影,一个叫《警探11号》,一个叫《家有跳狗》。前面的电影讲述的是一条联邦调查局的缉毒犬和一个孩子邂逅,共斗歹徒的滑稽故事,最后,这只缉毒犬获得了自由,跟随孩子成了家庭的一员。后面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杰西的孩子腼腆、胆怯,在狗的陪伴下渐渐自信、勇敢、善于运动,并最终赢得了邻家小美女的青睐。
回头来看看我们民族文学和文艺作品,恕我孤陋,我几乎找不到什么以狗为题材的作品,感人的东西少之又少。一日,偶然打开电视,终于发现了一部狗的电影,看着看着,目不忍视了:一群受过训练的猎狗叼着炸药包奔向日本鬼子的战车,在火光冲天中与敌人同归于尽。 经历了太多文化上的反差,不得不让我反复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西方人爱狗,而中国人恨狗骂狗(尽管那么多人养狗)。难道说狗对中国人的忠诚逊色于西方人,难道它们都想出国留学,然后变身外国狗?绝对不是,狗的忠诚是无条件的,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贱,不管你是盲人、老人、孩子还是妇女,你只要收养它,它就唯命是从,不离不弃,甚至以命相许。而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够做得到。
那么又是什么让中国人对狗咬牙切齿呢?这就要回到文章的开头,说一说另一个文化要素,上帝。
西方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基督教教义,在基督看来,世界上只有一个上帝,他是一切事物的造物主。他造就了天空、海洋、陆地,造就了花鸟鱼虫;造就了狗,也造就了人;造就了七情六欲,也造就了生老病死;你生于他的怀抱,也归于他的怀抱;他鼓励真、善、美,也容纳假、丑、恶;他是一些生灵的源泉,也是一切灵魂的归宿;他是人们期待的永恒,又珍藏在每一个生命中的瞬间。
由于每个生命都是被造物,所以,人人平等,甚至人与动物平等,都是上帝的子民。由于信仰上帝,所以造就了自由平等的西方文化。相反,中国人不信上帝,因为他看不见、摸不着,我们信仰皇帝,因为他是天子,是万岁,居九鼎之尊,是孤家寡人。至于说他信仰什么,取决于他的文化素养。我们见过各种各样的皇帝,有的骁勇善战、有的昏庸无能,但没有一个脱得了凡胎肉体,骄奢淫逸,没有一个是圣人。据说他们也要受教育,读圣人的书,而圣人孔夫子又是怎样教导的呢?“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再加上“仁义道德”。在这种等级文化中,人要对主人效忠,对上级效忠,如同狗对自己的主人效忠。一面自我驯化为狗,一面又要把别人驯化为狗。为什么要忠君,因为君王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让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变成乞丐,忠君是一种求生本能,就像15,000年前,狗的驯化过程。
那么,为什么一面争相做狗,一面又要打狗骂狗呢?我想这涉及到深层次的社会心理学问题。原因之一:在专制主义社会里,人和狗是竞争关系,要在主人面前比效忠;但人其实是竞争不过狗的,自然演化的物种毕竟比你后天学习的高明,所以嫉妒狗,这是其一。原因之二:人的天性是想当主人,把别人当狗可能是人的天性,当别人的狗绝对不是人的天性,任何一个有自尊的人都不愿意当狗,人瞧不起狗的,这是其二。原因之三,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的一条狗了,看见了狗就像看见了自己,而他就是这么下贱,不愿意承认,这是其三。
好了,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西方人爱狗,难道他们想过狗的生活?原因可能也有三:其一,人是上帝的造物,忠诚上帝,即使是上帝面前的一条狗,大家也都是,没有什么丢人的。其二,上帝尊重每个人的内心,所以忠于上帝和做自己的主人并不矛盾。其三,因为人人平等,谁也不能奴役别人,而人又是孤独的,需要有生命陪伴自己,所以狗是最忠诚的奴仆,无论你多么丑陋和倒霉。
最后的最后,让我总结陈词:信不信由你,平等的社会将狗变成人,不平等的社会让人变成狗。人是上帝的影子,狗是人的影子;上帝照镜子,看见了人,人照镜子看见了狗;爱狗就是爱自己,爱自己就是爱上帝。这就是我琢磨出来的上帝-人-狗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