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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口总量(一)常住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8041.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居全国第4位。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常住人口减少287.3万人,减少3.45%,平均每年减少0.35%,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下降0.58个百分点,在全国的位次未发生变动。常住人口减少,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各地狠抓劳务输出工作,大量劳动力流到省外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