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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创业板IPO企业的财务审核应着重从内部控制、规范运行、财务真实性、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针对性的辅导,以确保申请企业能顺利通过创业板IPO审核,并达到上市目的。
关键词:创业板;IPO企业;财务审核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01
针对创业板IPO企业的财务审核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概述如下:
一、内部控制调查
发行人企业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但创业板IPO企业初期,往往存在企业创始人股权较为集中,企业关键管理岗位等人员往往存在家属裙带关系联结,公司治理往往会存在先天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关键岗位未能达到内控要求,关键内部控制程序缺失,会计基础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对合规经营观念淡薄,资产权属关系不清晰,资产管理薄弱,财务不够独立,关联关系未理清,关联交易往来不够规范公允。
故要深入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经营特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判断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是否有效,检查有关内控的执行情况,从而判断企业内控的可信赖程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审计人员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这三性要求。
二、与发行条件直接相关的调查
1.发行人企业经营一种业务。发行人企业应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对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判断,指的是一个类别的业务,不用以最终的产品来判断,源自同一核心技术、同一原材料、同一客户的业务等比较宽泛,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自然生长的业务,有合理的商业逻辑的业务。若完全没有关系,则辅业的几个指标不能超过30%。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其他业务(另外一种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超过一定比例(30%),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不超过一定比例(30%)。
2.成长性。成长性是创业板企业的必要条件,是目前创业板企业市盈率高的支撑。一些企业对外部经济条件、气候条件等依赖较强,因此成长性不确定。故要关注成长类型,成长的驱动因素是什么,市场及收入提升空间,成本费用控制手段,产品结构变化。审核中,为判断成长性,一般每个季度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根据财务数据判断经营情况,安排审核进度。
3.持续盈利能力。关注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型的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其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特别要关注新增客户和新增项目导致的利润增长,这种增长是否有可持续性。
4.是否存在税收优惠依赖。要关注税收优惠的依据,若依法纳税且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均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法规的税收优惠没有实质性障碍,该部分无比例限制,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下一年度应不存在被终止的情形。即关注税收优惠的稳定性、持续性。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等,必须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且在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后必须仍符合发行条件。其税收优惠比例是否小于净利润的30%。并看是否可持续,趋势上占比是否越来越少,如是,需做风险提示。
5.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或有事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重大承诺事项,有无重大偿债风险,有无诉讼、专利纠纷、责任事故等重大或有事项,并审查企业对外担保、抵押事项,是否存在因此可能导致的重大或有事项。
6.财务独立性。关注企业是否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关注是否存在不符合常理、常情、常态的情况,如是否存在特殊捐赠、多次重组、年末大量大额合同,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7.股利分配问题。对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8.关注无形资产占比(但不作为发行条件)。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是否偏高,有无存在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投入注册资本的情况,无形资产是否有完备的手续,研发费用资本化比较大的项目要关注其是否存在不合理情形。
9.税收问题。关注企业的税种、税率是否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有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税务部门处罚,有无存在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有无存在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因此种情况证监会肯定不通过。
三、对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调查公司具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折旧、坏账计提等重要会计政策、估计与同行业横向比较,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关注近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有无重大变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影响是否重大,同一管理层对同一事项在报告期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所做的会计估计应前后一致。
2.收入成本的合理性。收入成本的确认方式和核算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分析收入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审核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成本确认和计算的正确性。看跨期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是否有平滑业绩的嫌疑。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完工百分比确定的依据,关注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异动情形。分析财务数据是否与供产销及业务模式符合。分析毛利率的合理性,与真实情况是否吻合。对季节性风险需作重要审查,并要求进行具体、定量的详细披露。
3.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股份支付。检查企业的股权激励方式和政策,分析其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股份支付,要充分论证股份支付所适用的条件,审核中高度关注运用股份支付处理操纵利润的情形。
4.关联交易。分析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正常,关注经常性关联交易对独立性的影响,是否造成实质性缺陷。对与控股子公司和股东等交易应重点核查、关注。关注企业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并对其所占业务量进行分析,如果比例较低,应扩展到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并关注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新增供应商,客户类型是否合理,是否与公司业务匹配,是否有关联关系等,并关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作者简介:沈利华(1973-),女,汉族,浙江杭州人,大专,工作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会计师,从事财务管理、审计方向的研究。
关键词:创业板;IPO企业;财务审核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01
针对创业板IPO企业的财务审核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概述如下:
一、内部控制调查
发行人企业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但创业板IPO企业初期,往往存在企业创始人股权较为集中,企业关键管理岗位等人员往往存在家属裙带关系联结,公司治理往往会存在先天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关键岗位未能达到内控要求,关键内部控制程序缺失,会计基础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对合规经营观念淡薄,资产权属关系不清晰,资产管理薄弱,财务不够独立,关联关系未理清,关联交易往来不够规范公允。
故要深入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经营特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判断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是否有效,检查有关内控的执行情况,从而判断企业内控的可信赖程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审计人员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这三性要求。
二、与发行条件直接相关的调查
1.发行人企业经营一种业务。发行人企业应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对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判断,指的是一个类别的业务,不用以最终的产品来判断,源自同一核心技术、同一原材料、同一客户的业务等比较宽泛,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自然生长的业务,有合理的商业逻辑的业务。若完全没有关系,则辅业的几个指标不能超过30%。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其他业务(另外一种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超过一定比例(30%),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不超过一定比例(30%)。
2.成长性。成长性是创业板企业的必要条件,是目前创业板企业市盈率高的支撑。一些企业对外部经济条件、气候条件等依赖较强,因此成长性不确定。故要关注成长类型,成长的驱动因素是什么,市场及收入提升空间,成本费用控制手段,产品结构变化。审核中,为判断成长性,一般每个季度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根据财务数据判断经营情况,安排审核进度。
3.持续盈利能力。关注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型的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其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特别要关注新增客户和新增项目导致的利润增长,这种增长是否有可持续性。
4.是否存在税收优惠依赖。要关注税收优惠的依据,若依法纳税且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均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法规的税收优惠没有实质性障碍,该部分无比例限制,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下一年度应不存在被终止的情形。即关注税收优惠的稳定性、持续性。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等,必须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且在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后必须仍符合发行条件。其税收优惠比例是否小于净利润的30%。并看是否可持续,趋势上占比是否越来越少,如是,需做风险提示。
5.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或有事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重大承诺事项,有无重大偿债风险,有无诉讼、专利纠纷、责任事故等重大或有事项,并审查企业对外担保、抵押事项,是否存在因此可能导致的重大或有事项。
6.财务独立性。关注企业是否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关注是否存在不符合常理、常情、常态的情况,如是否存在特殊捐赠、多次重组、年末大量大额合同,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7.股利分配问题。对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8.关注无形资产占比(但不作为发行条件)。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是否偏高,有无存在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投入注册资本的情况,无形资产是否有完备的手续,研发费用资本化比较大的项目要关注其是否存在不合理情形。
9.税收问题。关注企业的税种、税率是否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有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税务部门处罚,有无存在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有无存在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因此种情况证监会肯定不通过。
三、对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调查公司具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折旧、坏账计提等重要会计政策、估计与同行业横向比较,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关注近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有无重大变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影响是否重大,同一管理层对同一事项在报告期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所做的会计估计应前后一致。
2.收入成本的合理性。收入成本的确认方式和核算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分析收入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审核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成本确认和计算的正确性。看跨期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是否有平滑业绩的嫌疑。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完工百分比确定的依据,关注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异动情形。分析财务数据是否与供产销及业务模式符合。分析毛利率的合理性,与真实情况是否吻合。对季节性风险需作重要审查,并要求进行具体、定量的详细披露。
3.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股份支付。检查企业的股权激励方式和政策,分析其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股份支付,要充分论证股份支付所适用的条件,审核中高度关注运用股份支付处理操纵利润的情形。
4.关联交易。分析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正常,关注经常性关联交易对独立性的影响,是否造成实质性缺陷。对与控股子公司和股东等交易应重点核查、关注。关注企业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并对其所占业务量进行分析,如果比例较低,应扩展到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并关注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新增供应商,客户类型是否合理,是否与公司业务匹配,是否有关联关系等,并关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作者简介:沈利华(1973-),女,汉族,浙江杭州人,大专,工作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会计师,从事财务管理、审计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