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孟子的"推恩"说以恻隐之情为泛爱的基础,以差等之爱为追求的目标,以事亲从兄为实践的起点,这些均体现了其现实性。然而,"瞽瞍杀人"的案例却说明在亲情与公义间的两难选择前,"推恩"之法必然陷入困境,在列维纳斯的"第三方"概念的参照之下,孟子舍公义而全亲情的价值选择也充分显示出其不合理性。摆脱"推恩"困境的出路并不是"大义灭亲",而是要建构起完善的亲属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