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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理论研究中,存在以下认识误区:将财权理解为法人财产权的核心,以企业拥有的十四项经营自主权为依据来界定财权的内涵;将企业本身界定为财务主体;认为企业财务具有资源配置职能.文章认为应以企业所有权理论为基础来界定财权内涵,将财权理解为财务控制权;企业财务主体应为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企业财务职能应体现为管理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