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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简要案情宋某,女,28岁,因“剖宫产术后3年,孕39+2周,下腹坠胀5 h”入住某市第二人民医院,阴道试产过程中出现胎儿窘迫、子宫破裂,后行“剖宫取胎+子宫修补+腹腔引流术”,娩出一男婴,男婴经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检验结果显示,宋某之子符合因宋某瘢痕子宫破裂引起宫内窘迫、羊水吸入而窒息死亡。宋某及家属认为医方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并因此引发不良后果,遂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