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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执法争鸣》栏目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能否查处该案?”一文,编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因为农药是工业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产品的生产厂厂名、厂址必须真实,不得冒用,否则即构成《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禁止性欺诈行为,应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