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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30号)的精神,吉林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制定了《吉林省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实施主产区和各县的需求情况,确定了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梨树县、双辽市、公主岭市、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通榆县、洮南市、汪清县、龙井市、敦化市等14个县(市、区)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县。截至10月30日,吉林省共建成合格设施1210座。其中,贮藏窖10吨259座,20吨142座,60吨208座;通风库20吨25座,50吨106座;简易冷藏库10吨13座,20吨27座,50吨214座;组装式冷藏库10吨3座,20吨6座,50吨27座,100吨180座。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基本上完成了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的建设工作,做到了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