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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智慧城市也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现在城市中的各个行业。而且由在各个组织机构以及各个社会层面的可以实现自我创新的人所组成的一些对城市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利用。如果组织机构、行政部门或是行业这些机构一直处在孤立或是分散的状态那么就会造成信息的缺失或是流失。因此想要将城市变成智慧城市就要杜绝或是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所以说信息共享服务是将城市变为智慧城市的关键要素。本人认为智慧城市之所以叫智慧城市是因为它自己本身就应该具有一个综合或是整体的框架以此来使用、分配城市的信息资源。
关键词:智慧城市 信息共享 服务模式 应用
引言
城市是国家或者地区在经济、文化以及政治方面的一个集合中心,城市当中的各个要素之间呈现出相互管理以及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继而形成了人文过程跟自然过程紧密耦合的复杂系统,也就是城市系统。对智慧城市的信息共享服务模式做出良好的应用能够促进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进程,继而为国民经济更为健康的发展形成良好的助力,对其更为高效的利用加以研究成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对智慧信息服务需求分析
1.1需求主体的多样化
IBM提出的智慧城市核心体系分为三个部分:操作系统(即城市服务体系,包括公共服务和政府管理)、用户系统(即市民体系,包括卫生、教育、公共安全和商业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交通、通信、水和能源等)。在这个体系中,城市的智慧是多样化和综合性的,它们体现在政府和公共管理、道路交通、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环境安全、能源和水管理、城市规划、灾害预防、设施管理、教育文化、工作就业、商业和流通等多个领域,而这些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业务主体呈现多元化和层级化的特征。从智慧城市业务主体来看,在政治国家领域、市场经济领域和公民社会领域分别形成的三个部门,即以政府机构为代表的权力组织(第一部门)、以逐利企业为代表的市场组织(第二部门)、以公益性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第三部门),它们与城市市民一起共同构建了智慧城市运行的架构基础。城市的智慧化应用往往涉及多个、多种利益相关者,它们本身和相互之间的业务开展需要配套的信息资源,信息共享服务的需求主体具有多元性。即便在政府机构的范围内观察,一个城市往往配置几十个职能机构,这些机构又分别隶属或管辖不同的上下级机构,管理职能有时交叉覆盖,城市管理的主体仍然具有多元性和多层级,它们同时也是信息共享服务的需求主体。
1.2信息资源具备着多样化
对于智慧城市来说它的信息资源是具备多样化这一特征的。因此对于这种的多样化它主要来着两方面:一方面来自于不同的智慧应用不同的业务而,另一方面就是来自于信息源的异构以及分敝。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城市智能化运行以及智慧化决策程度的也会随之不断的加深因此我们会对突发信息的实时性以及历史信息的完整性有着新的需要。
二、多代理信息共享服务模式
2.1多代理平台服务
智慧城市信息的共享服务指的是针对城市当中的信息资源,实施再分配以及再利用过程里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它也是城市资源管理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含两个层次:其中一个是对共同体整体或者全社会范围内资源的管理,另一个是单个组织系统当中资源的管理。城市信息资源的自身以及信息资源应用人员分散于整个城市的不同角落和不同组织系统,所以对信息服务治理结构加以整合的过程当中需要积极考虑到社会、政府以及市场领域等各个主体之间所呈现的关系。结合业务主体以及集中统一模式,分别采用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两种方式智慧城市的建设当中,对信息资源的再分配以及再利用。其中自上而下的思维让智慧城市所呈现的结构能力以及可控性质有所提升,而自下而上的智慧则让其创新能力以及能动性得到提高。不过自上而下的这种方式通常难免形成过度计划,而且比较难以为续,在隐私安全方面存在较大的危险。自下而上则通常显得较为混乱和冲突,同时在可拓展性方面具有一定的缺失。这就需要我们避免完全的自下而上或者自上而下的模式,寻找出可以让两者之间形成融合的模式,让智慧城市逐渐形成一个汇聚的系统,在这其中社会、政府以及市场组织能够实现对新价值共同的创造。这种新模式应该称之为多代理平台模式,主要是由城市信息的共享服务平台、各个组织机构共享平台、各行业共享平台和智慧城市协调中心所构成的。各个服务平台间,平台跟业务系统间,平台、调度中心以及业务系统间的信息系统模块主要担负着信息需求传递以及信息资源交付的职责,同时还要对信息交互相关的规则做出具体的执行,主要包含信息所应呈现的一种一致性、同步性以及保密性,让共享信息显得更加完整和可靠。
2.2设立信息共享的服務机制
智慧城市系主要是在多代理平台的信息共享服务模式下以必要的机制提供某些信息共享的服务。因此当智慧城市信息共享服务协调中心收到某一智慧城市的业务系统提出信息共享的需求后就可以通过信息资源名录的指引来确定对所需共享的信息资源的路径。还可以对所指定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那些要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了化就可以在服务平台向需求方提供信息资源。
结语
在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行仍然需要面对或是认识世界的不完美,而且城市复杂的现象的会通过开放的信息共享服务模式优化或是实践探索变得更加智慧而不断的涌现。因此智慧城市它是一个开放的、自适应的以及可扩展的复杂系统。智慧城市它并没有确定的边界因此它的系统成分动态比较多变。它也无法准确预知相互交换共享的各种信息资源需求或是难以确认其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也。所以说城市信息共享服务的模式需要适应这样的情况而且要快速满足响应环境变化的需求这样才能够主动形成新的目标能力。
参考文献
[1]陈能成.智慧城市综合管理[M].北京:科掌出版社,2018:1-3
[2]程大章.智慧城市顶晨设计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4.
[3]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信息资源分类要求[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81-82.
关键词:智慧城市 信息共享 服务模式 应用
引言
城市是国家或者地区在经济、文化以及政治方面的一个集合中心,城市当中的各个要素之间呈现出相互管理以及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继而形成了人文过程跟自然过程紧密耦合的复杂系统,也就是城市系统。对智慧城市的信息共享服务模式做出良好的应用能够促进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进程,继而为国民经济更为健康的发展形成良好的助力,对其更为高效的利用加以研究成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对智慧信息服务需求分析
1.1需求主体的多样化
IBM提出的智慧城市核心体系分为三个部分:操作系统(即城市服务体系,包括公共服务和政府管理)、用户系统(即市民体系,包括卫生、教育、公共安全和商业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交通、通信、水和能源等)。在这个体系中,城市的智慧是多样化和综合性的,它们体现在政府和公共管理、道路交通、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环境安全、能源和水管理、城市规划、灾害预防、设施管理、教育文化、工作就业、商业和流通等多个领域,而这些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业务主体呈现多元化和层级化的特征。从智慧城市业务主体来看,在政治国家领域、市场经济领域和公民社会领域分别形成的三个部门,即以政府机构为代表的权力组织(第一部门)、以逐利企业为代表的市场组织(第二部门)、以公益性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第三部门),它们与城市市民一起共同构建了智慧城市运行的架构基础。城市的智慧化应用往往涉及多个、多种利益相关者,它们本身和相互之间的业务开展需要配套的信息资源,信息共享服务的需求主体具有多元性。即便在政府机构的范围内观察,一个城市往往配置几十个职能机构,这些机构又分别隶属或管辖不同的上下级机构,管理职能有时交叉覆盖,城市管理的主体仍然具有多元性和多层级,它们同时也是信息共享服务的需求主体。
1.2信息资源具备着多样化
对于智慧城市来说它的信息资源是具备多样化这一特征的。因此对于这种的多样化它主要来着两方面:一方面来自于不同的智慧应用不同的业务而,另一方面就是来自于信息源的异构以及分敝。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城市智能化运行以及智慧化决策程度的也会随之不断的加深因此我们会对突发信息的实时性以及历史信息的完整性有着新的需要。
二、多代理信息共享服务模式
2.1多代理平台服务
智慧城市信息的共享服务指的是针对城市当中的信息资源,实施再分配以及再利用过程里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它也是城市资源管理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含两个层次:其中一个是对共同体整体或者全社会范围内资源的管理,另一个是单个组织系统当中资源的管理。城市信息资源的自身以及信息资源应用人员分散于整个城市的不同角落和不同组织系统,所以对信息服务治理结构加以整合的过程当中需要积极考虑到社会、政府以及市场领域等各个主体之间所呈现的关系。结合业务主体以及集中统一模式,分别采用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两种方式智慧城市的建设当中,对信息资源的再分配以及再利用。其中自上而下的思维让智慧城市所呈现的结构能力以及可控性质有所提升,而自下而上的智慧则让其创新能力以及能动性得到提高。不过自上而下的这种方式通常难免形成过度计划,而且比较难以为续,在隐私安全方面存在较大的危险。自下而上则通常显得较为混乱和冲突,同时在可拓展性方面具有一定的缺失。这就需要我们避免完全的自下而上或者自上而下的模式,寻找出可以让两者之间形成融合的模式,让智慧城市逐渐形成一个汇聚的系统,在这其中社会、政府以及市场组织能够实现对新价值共同的创造。这种新模式应该称之为多代理平台模式,主要是由城市信息的共享服务平台、各个组织机构共享平台、各行业共享平台和智慧城市协调中心所构成的。各个服务平台间,平台跟业务系统间,平台、调度中心以及业务系统间的信息系统模块主要担负着信息需求传递以及信息资源交付的职责,同时还要对信息交互相关的规则做出具体的执行,主要包含信息所应呈现的一种一致性、同步性以及保密性,让共享信息显得更加完整和可靠。
2.2设立信息共享的服務机制
智慧城市系主要是在多代理平台的信息共享服务模式下以必要的机制提供某些信息共享的服务。因此当智慧城市信息共享服务协调中心收到某一智慧城市的业务系统提出信息共享的需求后就可以通过信息资源名录的指引来确定对所需共享的信息资源的路径。还可以对所指定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那些要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了化就可以在服务平台向需求方提供信息资源。
结语
在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行仍然需要面对或是认识世界的不完美,而且城市复杂的现象的会通过开放的信息共享服务模式优化或是实践探索变得更加智慧而不断的涌现。因此智慧城市它是一个开放的、自适应的以及可扩展的复杂系统。智慧城市它并没有确定的边界因此它的系统成分动态比较多变。它也无法准确预知相互交换共享的各种信息资源需求或是难以确认其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也。所以说城市信息共享服务的模式需要适应这样的情况而且要快速满足响应环境变化的需求这样才能够主动形成新的目标能力。
参考文献
[1]陈能成.智慧城市综合管理[M].北京:科掌出版社,2018:1-3
[2]程大章.智慧城市顶晨设计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4.
[3]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信息资源分类要求[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