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先秦与秦朝的基础上,汉代的旅舍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汉代的旅舍以官营为主,私营为辅。官营旅舍分为邸、传舍、亭传三类。邸主要设于首都,接待来京的诸侯王、郡守及少数族与外国的君长等;因其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国邸、郡邸与蛮夷邸。传舍设于驿道,主要供各类官员使用,间或也接待一些普通人。亭传设于乡下,既接待官员,也可以接受外出的老百姓居住。这三类旅舍基本上不属于商业性的公共设施,而与当时的行政制度紧密相关,实际上是行政制度的派生物。这些旅舍例由政府不同机构的官员负责管理,并且形成了一些内容丰富的管理制度。这种官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