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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国家政策和高校现状分析,高校教育管理模式法治化是可能且必要的,而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的推行应当以学生为本,以德的手段依德的标准,刚柔并济,实现法治化模式的软着陆,既育人也育才。
【关键词】法治化;模式;德性
高校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其一,教育管理的两端一是决策者和施行者,一是学生群体;其二,法治化,即通过法的手段、方法以及法的使用和实施等系列法活动实现法的理念和精神;其三,管理模式,简言之,理念+系统+方法。制度的精髓是公平,法治的最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实现社会正义,高校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观为宗旨,将法的手段和方法、法的使用和实施、法的精神合理融入教育管理过程。
德性化实施,德性一为本质二为品德,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法的实施因主要体现为否定惩戒威慑,易受排斥和搁置,高校作为特殊的机构,管理者在运用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中,应区别于行政执法和司法慎之又慎,不能急功近利更不可畏缩后退,以免适得其反。且法无论从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和作用、目的和理念等来看,都与由舆论推动的可供商榷的温和的道德并不矛盾。德性化实施就是一种讲求法的本质追求的,讲究运用情理的,相对间接的管理手段。
一、政策背景——高校合德性推行法治化管理模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法本厚德化育之规则,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法治思想中从不曾忽略德的作用和影响,自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99宪法修正案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载入,党和国家的历届会议、五年规划无不重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鲜明的论证,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将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列在首位,十二五规划再次强调,要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学生素质和高校教育,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六五普法规划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是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开展普法教育。
高校实现法治化是必然趋势,要跟随党和国家政策的指引方向,结合社会和高校变革现状,适时调整发展思路,更新观念,转变管理模式,带领青年人走在改革潮头!
二、高校现状——高校合德性推行法治化管理模式的现实性
(一)学生现状
高校是浓缩了的“小社会”,学生人数众多,阶层不一,录取分差大。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几乎所有差异——贫富分化、民族风俗、村镇差别、南北习惯,家庭综合实力、身份地位,以及技能多寡、思维方式、价值取舍等都会在短时间内积聚在座落在城市地段有限的高校地域范围内。
(二)教育管理现状
高校在教学、学生工作、行政管理、后勤、财务、校区建设、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改革对高校的传统教育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高度的社会化和滞后的管理模式导致不安稳因素快速积聚,尤其是高校“经济性”制度行为,具体的如宿舍等级化选择、食堂开放性经营、上网收费、开水采量等,弱化了本区域范围内人际关系中的情感成分,加大了学生群体和高校之间的关系距离,甚至由于这些制度实施的粗线条、快节奏而产生了一些矛盾,导致食堂涨价学生集体罢餐、师生冲突学生罢课、传销、游行等事件的屡次发生。
法社会学家认为,关系社会转变的过程应当是法制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原因是关系距离和法律量正向相关,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距离越远,法律量则增多,法规适用的可能越高,所以关系社会转变的过程应当是法制建立和发展的过程,须着力推动规范性管理和法治建设。
三、两点思考
(一)坚守法德同质的立场,重新审视法和德的现实冲突,努力寻求破解之法
法德关系法学界研究已有定论,如何搭建通途使法和德在执法现实和社会现实中的冲突有效化解,考证着法德同质的法理命题。高校对法价值、地位、手段、功能和作用于其教育管理的真正认可、认知和适当运用影响着法适用的广度、深度、效果和依法治校的进程。高校本身办学社会化、多地域多校区建设,教师年轻化、价值观多维度等也为依德以德推行法治化带来了诸多难题。
以学生管理工作为例,要重视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如何化解违德不违法的冲突;其二,如何化解违法不违德的冲突;其三如何尽可能杜绝实质违法又违德却很有传统人缘的现象。以例说明:平时表现优秀的贫困学生多次到超市偷盗昂贵物品,学校为免其学业受损和精神受刺激,代其交罚款,为其保密,无处分无记录。
(二)创新性实施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就是要把改革发展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法律的应用就是追求自然和社会程序中的和谐,达到公平正义的最高境界
法治化管理模式德性化实施过程中应否允许管理主体“个体道德观”的发挥,如果允许,怎么把握“个体道德观”的发挥尺度,因为每一位管理主体都有在规章制度和地域道德允许范围内的对相同事物的不同看法。其一,关于普遍存在的课堂现象,如吃东西、接发短信等;其二,普遍存在的宿舍现象,如玩游戏、抽烟等;其三,存在任何地方的现象,如谈恋爱、甚至谈婚论家等等。工作中适用个人道德观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要把握两个原则,首先,法德相融相通,但具体情境总是千变万化的,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相比,法律的安排总不能免于简陋之讥。因此之故,法意与人情相一致原则的最终实现还是要有司法者的才智与努力方才可能。其次,用法者要善体法意,顺遂人情,因为对用法者来说,“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但立法时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离的。
参考文献:
[1]贺雪峰.熟人社会的行动逻辑[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01,43(01).
[2]郭忠.走出关系社会的法治[J].现代法学,2001.10,23,(05).
【关键词】法治化;模式;德性
高校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其一,教育管理的两端一是决策者和施行者,一是学生群体;其二,法治化,即通过法的手段、方法以及法的使用和实施等系列法活动实现法的理念和精神;其三,管理模式,简言之,理念+系统+方法。制度的精髓是公平,法治的最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实现社会正义,高校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观为宗旨,将法的手段和方法、法的使用和实施、法的精神合理融入教育管理过程。
德性化实施,德性一为本质二为品德,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法的实施因主要体现为否定惩戒威慑,易受排斥和搁置,高校作为特殊的机构,管理者在运用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中,应区别于行政执法和司法慎之又慎,不能急功近利更不可畏缩后退,以免适得其反。且法无论从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和作用、目的和理念等来看,都与由舆论推动的可供商榷的温和的道德并不矛盾。德性化实施就是一种讲求法的本质追求的,讲究运用情理的,相对间接的管理手段。
一、政策背景——高校合德性推行法治化管理模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法本厚德化育之规则,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法治思想中从不曾忽略德的作用和影响,自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99宪法修正案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载入,党和国家的历届会议、五年规划无不重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鲜明的论证,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将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列在首位,十二五规划再次强调,要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学生素质和高校教育,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六五普法规划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是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开展普法教育。
高校实现法治化是必然趋势,要跟随党和国家政策的指引方向,结合社会和高校变革现状,适时调整发展思路,更新观念,转变管理模式,带领青年人走在改革潮头!
二、高校现状——高校合德性推行法治化管理模式的现实性
(一)学生现状
高校是浓缩了的“小社会”,学生人数众多,阶层不一,录取分差大。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几乎所有差异——贫富分化、民族风俗、村镇差别、南北习惯,家庭综合实力、身份地位,以及技能多寡、思维方式、价值取舍等都会在短时间内积聚在座落在城市地段有限的高校地域范围内。
(二)教育管理现状
高校在教学、学生工作、行政管理、后勤、财务、校区建设、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改革对高校的传统教育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高度的社会化和滞后的管理模式导致不安稳因素快速积聚,尤其是高校“经济性”制度行为,具体的如宿舍等级化选择、食堂开放性经营、上网收费、开水采量等,弱化了本区域范围内人际关系中的情感成分,加大了学生群体和高校之间的关系距离,甚至由于这些制度实施的粗线条、快节奏而产生了一些矛盾,导致食堂涨价学生集体罢餐、师生冲突学生罢课、传销、游行等事件的屡次发生。
法社会学家认为,关系社会转变的过程应当是法制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原因是关系距离和法律量正向相关,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距离越远,法律量则增多,法规适用的可能越高,所以关系社会转变的过程应当是法制建立和发展的过程,须着力推动规范性管理和法治建设。
三、两点思考
(一)坚守法德同质的立场,重新审视法和德的现实冲突,努力寻求破解之法
法德关系法学界研究已有定论,如何搭建通途使法和德在执法现实和社会现实中的冲突有效化解,考证着法德同质的法理命题。高校对法价值、地位、手段、功能和作用于其教育管理的真正认可、认知和适当运用影响着法适用的广度、深度、效果和依法治校的进程。高校本身办学社会化、多地域多校区建设,教师年轻化、价值观多维度等也为依德以德推行法治化带来了诸多难题。
以学生管理工作为例,要重视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如何化解违德不违法的冲突;其二,如何化解违法不违德的冲突;其三如何尽可能杜绝实质违法又违德却很有传统人缘的现象。以例说明:平时表现优秀的贫困学生多次到超市偷盗昂贵物品,学校为免其学业受损和精神受刺激,代其交罚款,为其保密,无处分无记录。
(二)创新性实施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就是要把改革发展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法律的应用就是追求自然和社会程序中的和谐,达到公平正义的最高境界
法治化管理模式德性化实施过程中应否允许管理主体“个体道德观”的发挥,如果允许,怎么把握“个体道德观”的发挥尺度,因为每一位管理主体都有在规章制度和地域道德允许范围内的对相同事物的不同看法。其一,关于普遍存在的课堂现象,如吃东西、接发短信等;其二,普遍存在的宿舍现象,如玩游戏、抽烟等;其三,存在任何地方的现象,如谈恋爱、甚至谈婚论家等等。工作中适用个人道德观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要把握两个原则,首先,法德相融相通,但具体情境总是千变万化的,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相比,法律的安排总不能免于简陋之讥。因此之故,法意与人情相一致原则的最终实现还是要有司法者的才智与努力方才可能。其次,用法者要善体法意,顺遂人情,因为对用法者来说,“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但立法时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离的。
参考文献:
[1]贺雪峰.熟人社会的行动逻辑[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01,43(01).
[2]郭忠.走出关系社会的法治[J].现代法学,2001.1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