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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是规模大;二是履行周期长;三是内容相对繁杂;四是受外界影响较多.工程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了从合同订立初期的准备,合同订立期间的谈判,合同订立后的履约完成.在工程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体制下,合同由法律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市场、工程、经营、物装、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法律部门作为合同这一条主干线的“交通警察”,在主干线的起点、中点、终点设立了三道关卡,针对工程合同管理要素,紧紧把守事前、事中、事后审核关,实现了合同全面、动态、规范化管理.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是一种以法律部门为管理中心的纵横交错的管理体系.法律部门对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的管理,针对合同履约各个环节均有相关要求.合同文本、合同履行过程处理相关问题的相关资料,是发生纠纷后处理问题的依据.针对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项目部及相关部门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包括合同文本、电传、签单、价格确认函、工程量签单、验收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