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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外币报表折算是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前提,是跨国公司财务会计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通过比较四种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对有关问题初步探讨,并提出我国企业目前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 外币报表折算现行汇率法时态法
外币报表折算是将以某一种货币反映的财务报表按照一定的汇率折算为以另一种货币反映的财务报表的行为。外币报表折算不是简单的币种间的换算,为了保证不破坏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内在逻辑,增强财务报表可比性和有用性,在折算方法的选择上不仅要做到与外币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相互衔接一致,还要做到国外企业与国内企业在外币报表折算方法上协调一致。所以,选择恰当的折算方法显得尤为重要,这就引发了对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问题。
一、外币报表折算的四种类型以及评价
从目前世界各国外币报表折算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现行汇率法,流动—非流动项目法、货币—非货币项目法和时态法四种方法。下面,对四种基本方法的内容和优缺点作简要评述。
1.现行汇率法
(1)主要内容:现行汇率法是最为简便的一种方法,它对外币会计报表中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所有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进行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采用历史汇率进行折算。对于折算中发生的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列“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反映,不计入各期的净损益,差额将逐年累积下去。
(2)对现行汇率法的评价:采用这种方法意味着其外币会计报表被折算的子公司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均承受着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而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表都需要承受,如固定资产就不一定承受,对这些项目采用现行汇率法进行折算显然是不合理的。在现行汇率法下,不但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和利润分配表各项目所用的折算汇率不同,而且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所用的折算汇率也不同,正因为所用汇率不同,才产生了折算差额。若真正采用单一汇率折算,是不会出现折算差额的。可见,没有纯粹的单一汇率(如现行汇率)的折算。所以现行汇率法还是存在重大缺陷的。
2.流动性与非流动性项目法
(1)主要内容:该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划分为流动性项目和非流动性项目两大类,对于流动项目类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现行汇率折算;对于非流动项目类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历史汇率折算;对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项目,按照历史汇率进行折算;对于利润表中各项目,除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等按照相关资产入账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外,其他收入和费用各项目均按照当期的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2)对流动性与非流动性项目法的评价:采用这一折算方法有利于对子公司营运资金的分析。但这一方法在折算汇率选用标准方面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此外,对存货这一流动性资产项目与现金、应收账款项目一样都采用现行汇率折算,则意味着存货与现金及应收账款项目同样承受着汇率变动的风险,这对于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的存货项目来说也是不很恰当的。另一方面,采用历史汇率折算属于非流动性项目的长期应收款以及长期应付款、长期银行借款和应付债券等项目也抹煞了这些项目所承受的汇率变动的风险。此外,这一方法与外币交易会计处理方法未能协调一致。目前,这种方法只有少数国家采用。
3.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
(1)主要内容:该方法将资产负债表项目划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对于货币性项目按现行汇率折算;对于非货币性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则按历史汇率折算;对于利润表项目,除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按照取得有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外,所有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均按照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至于销售成本项目则根据“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末存货=本期销货”的等式对当期期初期末存货和购货分别折算后计算确定。
(2)对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的评价:该方法的优点是考虑到货币性项目容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汇率的每次变动都直接引起等量外币金额的变化,因而货币性项目采用现行汇率进行折算。但这种方法仍有其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果非货币性项目是按现行市价表述的,则按历史汇率折算就不可能得出合理结果。
4.时态法
(1)主要内容:该方法对报表的现金、应收项目和应付项目采用现行汇率折算;对于按历史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汇率折算;对于按现行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采用现行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以外的其他项目均采用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项目则为轧算的平衡数额;对收入、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汇率或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对于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按照取得有关资产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对于营业成本,则要在对期初存货、当期购货、期末存货等项目按不同的适用汇率分别折算后的基础上计算确定。
(2)对时态法的评价:一方面,时态法是以报表项目计量的属性作为选择折算汇率的依据,在折算过程不改变会计计价原则,在理论上更具有说服力。另一方面时态法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与母公司理论下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相吻合。对国外子公司的外币报表进行折算主要是为了满足编制跨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需要,而在母公司理论下,跨国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反映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不指望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和债权人从中获得多大好处。所以,时态法从母公司理论出发,认为母公司的股东关心的是那些能为母公司所控制的国外子公司资源在母公司国内效用的大小,而非在子公司所在国的效用大小。
二、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应用的国际比较
在四种折算方法中, 流动与非流动性、货币与非货币性这两种方法都是依据对资产、负债的分类来决定选择何种折算汇率。由于外币报表折算的核心问题是确认和计量问题而非分类,这就意味着这两种折算方法缺乏科学根据。因此理论上,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最佳选择应在现行汇率法和时态法之间展开。
从国际范围看,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具体应用主要有两种模式:
1.以美、英、加、澳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为代表,根据国外子公司的经营特征而分别采用现行汇率法和时态法。即若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相对来说是独立于母公司的,选用现行汇率法折算;若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只是母公司经营活动的扩展,则选用时态法。
但应用此法,需要管理当局作出职业判断来对国外子公司进行分类,这给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并报表的真实性和有用性;同时由于折算差额在现行汇率法作为股东权益的调整项目,在时态法下记入当期损益,且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又具有多样性,这就为母公司通过对跨国公司内公司间内部融资、投资决策来粉饰其各项财务指标打开了方便之门。
2.以德、法、荷、日为代表,在实务上一般采用单一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现行汇率法或时态法。但由于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汇率变化越为频繁,在此背景下采用时态法来折算外币报表,势必产生巨大的外币折算损益,从而会扭曲跨国公司的报告损益。作为会计政治化的产物,欧洲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在不排除时态法采用的同时,在事实上容许跨国公司根据它的特定经营环境和管理思想,采用现行汇率法或与这两种方法略有变异、相互交叉的方法。例如,许多欧洲公司采用的现行汇率法,对存货和长期负债按现行汇率折算,但鉴于其所属产业的固定资产构成比重较高,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仍按历史汇率折算,以减轻汇率波动的影响。有些公司声称采用的是时态法,但实际上对存货都按历史汇率折算;也有一些日本大公司鉴于其较高的长期负债比率,在采用时态法时却按历史汇率折算长期负债,被人们称为“改进的时态法”。
三、我国企业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现实选择
事实上,由于外币折算的环境差异很大和折算服务于不同的目的,没有一种折算方法可以适合于所有的发生折算业务的环境和服务于所有的折算目的。为了与母公司的报表进行合并而对国外子公司报表的折算,与为了满足有利益关系的外国读者的需要而将独立经营公司报表进行的折算,二者之间基本没有共同之处。
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没有明确规定外币报表折算应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折算,但在第十二条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这实际上是规定了外币报表折算应当采用现行汇率法。尽管新准则对外币报表折算方法作了详细唯一的规定,但新准则第十一条对外币交易会计处理的规定又让人费解: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要适应新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外币报表折算就应采用时态法折算。
根据我国目前的具体经济环境和折算的服务目的,笔者认为时态法是我国企业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最佳现实选择。理由是:
1.由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跨国公司采用时态法不会造成公司集团的报告损益与其真实经营成果严重背离的现象。
2.在我国跨国公司的国外子公司多属母公司在境外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营活动大都限于销售母公司的出口商品、汇回货款和向母公司分利。当有关的汇率一有变化,就会直接影响母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量,这种影响就像母公司从事该经营活动一样。因此这类国外子公司从经营特征上看应当选用时态法。
3.有效资本市场会计理论的发展表明,时态法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可以消除的。根据有效市场的理论,一项会计政策的选择如果对企业实际或潜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只要会计政策的信息被充分披露,它们就会被广大报表使用者“看穿”,不会对股价产生负面效应,因此,只要在合并损益表上将折算差额与企业本期经营利润分开列示,并单独予以充分披露,就可减少时态法下的不良经济后果。
参考文献:
[1]曹伟:对四种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评论[J].财会月刊,2004,11
[2]吴革 张越: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J] .财会月刊 ,2007 , 14
[3] 常勋:高级财务会计[M].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6
[4] 王宇:有关外币折算国际比较[J].金融投资,2006,3
[5]郑淑丽:跨国公司外币报表折算问题研究[J].税务与经济,2008 ,2
[6]季芳:对我国外币报表折算方法选择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8,1
[7]唐耀文 丁方飞: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理论剖析与现实思考[J].工作研究,2007,6
[关键词] 外币报表折算现行汇率法时态法
外币报表折算是将以某一种货币反映的财务报表按照一定的汇率折算为以另一种货币反映的财务报表的行为。外币报表折算不是简单的币种间的换算,为了保证不破坏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内在逻辑,增强财务报表可比性和有用性,在折算方法的选择上不仅要做到与外币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相互衔接一致,还要做到国外企业与国内企业在外币报表折算方法上协调一致。所以,选择恰当的折算方法显得尤为重要,这就引发了对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问题。
一、外币报表折算的四种类型以及评价
从目前世界各国外币报表折算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现行汇率法,流动—非流动项目法、货币—非货币项目法和时态法四种方法。下面,对四种基本方法的内容和优缺点作简要评述。
1.现行汇率法
(1)主要内容:现行汇率法是最为简便的一种方法,它对外币会计报表中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所有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进行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采用历史汇率进行折算。对于折算中发生的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列“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反映,不计入各期的净损益,差额将逐年累积下去。
(2)对现行汇率法的评价:采用这种方法意味着其外币会计报表被折算的子公司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均承受着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而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表都需要承受,如固定资产就不一定承受,对这些项目采用现行汇率法进行折算显然是不合理的。在现行汇率法下,不但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和利润分配表各项目所用的折算汇率不同,而且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所用的折算汇率也不同,正因为所用汇率不同,才产生了折算差额。若真正采用单一汇率折算,是不会出现折算差额的。可见,没有纯粹的单一汇率(如现行汇率)的折算。所以现行汇率法还是存在重大缺陷的。
2.流动性与非流动性项目法
(1)主要内容:该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划分为流动性项目和非流动性项目两大类,对于流动项目类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现行汇率折算;对于非流动项目类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历史汇率折算;对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项目,按照历史汇率进行折算;对于利润表中各项目,除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等按照相关资产入账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外,其他收入和费用各项目均按照当期的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2)对流动性与非流动性项目法的评价:采用这一折算方法有利于对子公司营运资金的分析。但这一方法在折算汇率选用标准方面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此外,对存货这一流动性资产项目与现金、应收账款项目一样都采用现行汇率折算,则意味着存货与现金及应收账款项目同样承受着汇率变动的风险,这对于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的存货项目来说也是不很恰当的。另一方面,采用历史汇率折算属于非流动性项目的长期应收款以及长期应付款、长期银行借款和应付债券等项目也抹煞了这些项目所承受的汇率变动的风险。此外,这一方法与外币交易会计处理方法未能协调一致。目前,这种方法只有少数国家采用。
3.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
(1)主要内容:该方法将资产负债表项目划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对于货币性项目按现行汇率折算;对于非货币性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则按历史汇率折算;对于利润表项目,除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按照取得有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外,所有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均按照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至于销售成本项目则根据“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末存货=本期销货”的等式对当期期初期末存货和购货分别折算后计算确定。
(2)对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的评价:该方法的优点是考虑到货币性项目容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汇率的每次变动都直接引起等量外币金额的变化,因而货币性项目采用现行汇率进行折算。但这种方法仍有其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果非货币性项目是按现行市价表述的,则按历史汇率折算就不可能得出合理结果。
4.时态法
(1)主要内容:该方法对报表的现金、应收项目和应付项目采用现行汇率折算;对于按历史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汇率折算;对于按现行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采用现行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以外的其他项目均采用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项目则为轧算的平衡数额;对收入、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汇率或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对于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按照取得有关资产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对于营业成本,则要在对期初存货、当期购货、期末存货等项目按不同的适用汇率分别折算后的基础上计算确定。
(2)对时态法的评价:一方面,时态法是以报表项目计量的属性作为选择折算汇率的依据,在折算过程不改变会计计价原则,在理论上更具有说服力。另一方面时态法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与母公司理论下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相吻合。对国外子公司的外币报表进行折算主要是为了满足编制跨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需要,而在母公司理论下,跨国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反映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不指望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和债权人从中获得多大好处。所以,时态法从母公司理论出发,认为母公司的股东关心的是那些能为母公司所控制的国外子公司资源在母公司国内效用的大小,而非在子公司所在国的效用大小。
二、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应用的国际比较
在四种折算方法中, 流动与非流动性、货币与非货币性这两种方法都是依据对资产、负债的分类来决定选择何种折算汇率。由于外币报表折算的核心问题是确认和计量问题而非分类,这就意味着这两种折算方法缺乏科学根据。因此理论上,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最佳选择应在现行汇率法和时态法之间展开。
从国际范围看,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具体应用主要有两种模式:
1.以美、英、加、澳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为代表,根据国外子公司的经营特征而分别采用现行汇率法和时态法。即若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相对来说是独立于母公司的,选用现行汇率法折算;若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只是母公司经营活动的扩展,则选用时态法。
但应用此法,需要管理当局作出职业判断来对国外子公司进行分类,这给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并报表的真实性和有用性;同时由于折算差额在现行汇率法作为股东权益的调整项目,在时态法下记入当期损益,且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又具有多样性,这就为母公司通过对跨国公司内公司间内部融资、投资决策来粉饰其各项财务指标打开了方便之门。
2.以德、法、荷、日为代表,在实务上一般采用单一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现行汇率法或时态法。但由于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汇率变化越为频繁,在此背景下采用时态法来折算外币报表,势必产生巨大的外币折算损益,从而会扭曲跨国公司的报告损益。作为会计政治化的产物,欧洲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在不排除时态法采用的同时,在事实上容许跨国公司根据它的特定经营环境和管理思想,采用现行汇率法或与这两种方法略有变异、相互交叉的方法。例如,许多欧洲公司采用的现行汇率法,对存货和长期负债按现行汇率折算,但鉴于其所属产业的固定资产构成比重较高,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仍按历史汇率折算,以减轻汇率波动的影响。有些公司声称采用的是时态法,但实际上对存货都按历史汇率折算;也有一些日本大公司鉴于其较高的长期负债比率,在采用时态法时却按历史汇率折算长期负债,被人们称为“改进的时态法”。
三、我国企业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现实选择
事实上,由于外币折算的环境差异很大和折算服务于不同的目的,没有一种折算方法可以适合于所有的发生折算业务的环境和服务于所有的折算目的。为了与母公司的报表进行合并而对国外子公司报表的折算,与为了满足有利益关系的外国读者的需要而将独立经营公司报表进行的折算,二者之间基本没有共同之处。
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没有明确规定外币报表折算应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折算,但在第十二条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这实际上是规定了外币报表折算应当采用现行汇率法。尽管新准则对外币报表折算方法作了详细唯一的规定,但新准则第十一条对外币交易会计处理的规定又让人费解: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要适应新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外币报表折算就应采用时态法折算。
根据我国目前的具体经济环境和折算的服务目的,笔者认为时态法是我国企业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最佳现实选择。理由是:
1.由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跨国公司采用时态法不会造成公司集团的报告损益与其真实经营成果严重背离的现象。
2.在我国跨国公司的国外子公司多属母公司在境外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营活动大都限于销售母公司的出口商品、汇回货款和向母公司分利。当有关的汇率一有变化,就会直接影响母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量,这种影响就像母公司从事该经营活动一样。因此这类国外子公司从经营特征上看应当选用时态法。
3.有效资本市场会计理论的发展表明,时态法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可以消除的。根据有效市场的理论,一项会计政策的选择如果对企业实际或潜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只要会计政策的信息被充分披露,它们就会被广大报表使用者“看穿”,不会对股价产生负面效应,因此,只要在合并损益表上将折算差额与企业本期经营利润分开列示,并单独予以充分披露,就可减少时态法下的不良经济后果。
参考文献:
[1]曹伟:对四种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评论[J].财会月刊,2004,11
[2]吴革 张越: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J] .财会月刊 ,2007 , 14
[3] 常勋:高级财务会计[M].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6
[4] 王宇:有关外币折算国际比较[J].金融投资,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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