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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见商榷会,毁党造党说,两大政党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2-0073-02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西方宪政为榜样,政党政治成为社会各团体共同的政治诉求。政党在带来宪政理念的同时,也带来了内阁的频繁更迭。政局的动荡,使党争成为众矢之的,所谓“唯务党争,不为国计”。为此,政治精英先后提出了多种消解党争、建构完美政党的设想,并试图把其付诸实践。“政见商榷会”与“毁党造党说”就是其中的代表,它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政治实践者的善良愿望。理清两者关系,对于了解民初政党发展状况,深入研究中国宪政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见商榷会
1912年5月27日,江苏都督程德全邀约各党知名人士,在上海江西路18号成立“政见商榷会”。在程看来,民初政坛虽“党会林立,意见多有纷歧”,但“其纲不殊,其目复有讨论之地”,故“纠集同志”成立此会,使各党共聚一室,切磋国事。“政见无不同者,合之为一,其有异者,相期互进于善”。会议推举黄兴、程德全为主任,并议定会章如下:
一、本会定名为政见商榷会;
二、本会暂设事物所于上海;
三、本会集各政党专以商榷政见、联络感情为宗旨;
四、本会会员分三种,(一)发起人(二)各政党各领袖(三)各政党所推举者;
五、本会推举二人为主任,以一年为期,期满改举;
六、本会事务由主任酌派数人经理;
七、本会经费由发起人及各政党筹集;
八、本会每月开常会一次,每年开茶话会、恳亲会一二次;
九、国家重大事件,由主任视为必要时,可开特别会;
十、开会时会员不能到者,可委托代表或投意见书。
检讨“政见商榷会”的成因,正如《民立报》主笔章士钊所言:“夫既日政党矣,复与他党商榷政见,此实证明各党皆无党纲,即有党纲,而皆未确定,此种现象唯中国有之。”由于该会发起人及主要成员多为政府要员,无暇或无意顾及会务,“一会之后,难以赓续”。因而,对于调解党争并无实质性的举动。
1912年11月,程德全发表《政见商榷会宣言书》,主张消除国中所有政党,以“政见商榷会”代之。该会随之从一个调解党争的组织转而变为不杂党见的组织;从一个政党为主体的组织转而变为替代政党的组织。质而言之,较之5月份的“政见商榷会”,程倡议中的“政见商榷会”已是全新的组织。
二、毁党造党说
1912年7月15日,章士钊在《民立报》发文,首倡“毁党造党说”,主张“将国中所有党派悉举而破坏之,然后举全国之聪明才力,在理想之政见商榷会中,就正负两面之政策立为两党”,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现有政党“悉自毁其党”,然后集各党有才智者,召开“政治研究会”,举国中所有政治财政等重要问题,一一彻底探讨之,为期多则一年,少则六个月。
其次,研究结果,每一问题必有“可否两面”,问题愈多,“可否之数”愈多。若“可者否者”泾渭分明,则就此分为两派;若“可者否者”泾渭不分,则“舍轻而取重,略小而言大”,分为两派。
最后,以此两派“政见”为政纲,建构两大新党。由于新党“乃融合各党讨论分配而成”,小党将元发生的必要,也“断难有其能力”,由此可享两党制带来的福祉。
章士钊提出“毁党造党说”是基于如下原因:首先,面对党争带来的政局动荡,“全国大部分之聪明才力,悉耗之于调和党见”。其次,章以英美两大政党为例指出,凡国家能获政党福祉,“必其国内有两大党,而亦仅有两大党”。最后,国中现有政党,“不以党纲之异而得名”,徒以私利相追逐,“党纲之为物,实未尝出现于中华民国”。因此,“毁党者,毁不纲之党也。造党者,造有纲之党也”。
三、两者关系
总结“政见商榷会”与“毁党造党说”的关系,程德全指出:“所谓毁党即毁党而为商榷会;所谓造党即自由商榷会而复为党也。毁党者,商榷会之始;造党者,商榷会之终。”也就是说,“政见商榷会”是实现“毁党造党说”的具体路径。
作为对“毁党造党说”的补充,程提出应以小册子或新闻附录形式发表讨论结果,征求各方意见。“苟当事贤豪,别有所见,赐以评论,皆虚心以纳之”。一面博采舆论,一面继续其独立的研究,研究进一层,理解必增一层,斟酌损益,而准备第二次改版的发布书。如此辗转为之,“以期至于适当为止”。最后,待外患已平,政治秩序已定,学识与经验已备,再本国利民福的宗旨,适应时势的要求,于“政见商榷会”中,立为两种主张,会员分集其下,建构两大政党”。
通过“政见商榷会”实现“毁党造党说”的倡议,遭到舆论的普遍质疑。其一,商榷政见的结果,必导致多种意见纷争,而非正负两个方面。譬如,政治财政问题,甲主张正面,乙主张负面,各以其所主张者制为党纲,而立为甲、乙两党。又有丙者,政治问题与甲同一主张,财政问题则与乙同一主张;而丁的主张,又适与丙反;丙、丁既不便属于甲党或乙党,于是,各以其主张制定党纲,而立为丙、丁两党。总之,“主张愈杂,则分党愈多”。其二,商榷政见的结果,若仅有正负两面,则其必有强弱之分。譬如,内阁问题,同盟会主张政党内阁,共和党主张混合内阁,将来“政见商榷会”讨论此问题的结果,如政党内阁的理由胜过混合内阁,则人将趋于以政党内阁为党纲的同盟会,而置他党于不顾。如混合内阁的理由胜过政党内阁,则人将趋于以混合内阁为党纲的共和党,而置他党于不顾。质而言之,理强者必得多数人的赞同,弱者“必归于消灭”,即使侥幸生存下来,也势必不能与强者争。综上所述,商榷政见的结果必与“毁党造党说”大相径庭。
对于“主张愈杂,则分党愈多”问题,章士钊认为解决方法有二:“一为政治之道德,一为利害之关系。”面对复杂社会问题,若争论各方仅有某项“断不可通融”,这就需要依靠会员的政治道德,适时做出妥协,从而铸就两大政见。或如质疑者所言,政治财政“两问题同时发生,甲主正而乙主负,丙于前问题袒甲,后问题袒乙,丁与丙复得其反”。此时,两问题的利害关系必不相同,必能“驱丙、丁各有所附”,而不独成一党。对于政见弱者“必归于消灭”问题,章认为既为商榷政见,就没有“消灭”的理由。章以选举胜负为例辩称,政见“强弱诚有之”,若谓少数党归于消灭,“则必无之事”。
四、结语
在章士钊看来,实现“毁党造党说”的希望在于“当世贤豪肯发大愿”。遗憾的是,除程德全外,现实生活中的“贤豪”和者声寡。究其原因,正如梁启超所言:“制度者,社会之产物也。制度之为用,虽时或可以匡正社会状态之一部分,然万不能离社会以创制度,更不能责制度以造社会。”这种人为的制度设计必然以失败而告终。
[作者简介]王建华(1971-)男,安徽固镇人,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历史学博士,现为复旦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后。从事中国政党史、中外政党制度比较研究。
[责任编辑:倪金荣]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2-0073-02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西方宪政为榜样,政党政治成为社会各团体共同的政治诉求。政党在带来宪政理念的同时,也带来了内阁的频繁更迭。政局的动荡,使党争成为众矢之的,所谓“唯务党争,不为国计”。为此,政治精英先后提出了多种消解党争、建构完美政党的设想,并试图把其付诸实践。“政见商榷会”与“毁党造党说”就是其中的代表,它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政治实践者的善良愿望。理清两者关系,对于了解民初政党发展状况,深入研究中国宪政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见商榷会
1912年5月27日,江苏都督程德全邀约各党知名人士,在上海江西路18号成立“政见商榷会”。在程看来,民初政坛虽“党会林立,意见多有纷歧”,但“其纲不殊,其目复有讨论之地”,故“纠集同志”成立此会,使各党共聚一室,切磋国事。“政见无不同者,合之为一,其有异者,相期互进于善”。会议推举黄兴、程德全为主任,并议定会章如下:
一、本会定名为政见商榷会;
二、本会暂设事物所于上海;
三、本会集各政党专以商榷政见、联络感情为宗旨;
四、本会会员分三种,(一)发起人(二)各政党各领袖(三)各政党所推举者;
五、本会推举二人为主任,以一年为期,期满改举;
六、本会事务由主任酌派数人经理;
七、本会经费由发起人及各政党筹集;
八、本会每月开常会一次,每年开茶话会、恳亲会一二次;
九、国家重大事件,由主任视为必要时,可开特别会;
十、开会时会员不能到者,可委托代表或投意见书。
检讨“政见商榷会”的成因,正如《民立报》主笔章士钊所言:“夫既日政党矣,复与他党商榷政见,此实证明各党皆无党纲,即有党纲,而皆未确定,此种现象唯中国有之。”由于该会发起人及主要成员多为政府要员,无暇或无意顾及会务,“一会之后,难以赓续”。因而,对于调解党争并无实质性的举动。
1912年11月,程德全发表《政见商榷会宣言书》,主张消除国中所有政党,以“政见商榷会”代之。该会随之从一个调解党争的组织转而变为不杂党见的组织;从一个政党为主体的组织转而变为替代政党的组织。质而言之,较之5月份的“政见商榷会”,程倡议中的“政见商榷会”已是全新的组织。
二、毁党造党说
1912年7月15日,章士钊在《民立报》发文,首倡“毁党造党说”,主张“将国中所有党派悉举而破坏之,然后举全国之聪明才力,在理想之政见商榷会中,就正负两面之政策立为两党”,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现有政党“悉自毁其党”,然后集各党有才智者,召开“政治研究会”,举国中所有政治财政等重要问题,一一彻底探讨之,为期多则一年,少则六个月。
其次,研究结果,每一问题必有“可否两面”,问题愈多,“可否之数”愈多。若“可者否者”泾渭分明,则就此分为两派;若“可者否者”泾渭不分,则“舍轻而取重,略小而言大”,分为两派。
最后,以此两派“政见”为政纲,建构两大新党。由于新党“乃融合各党讨论分配而成”,小党将元发生的必要,也“断难有其能力”,由此可享两党制带来的福祉。
章士钊提出“毁党造党说”是基于如下原因:首先,面对党争带来的政局动荡,“全国大部分之聪明才力,悉耗之于调和党见”。其次,章以英美两大政党为例指出,凡国家能获政党福祉,“必其国内有两大党,而亦仅有两大党”。最后,国中现有政党,“不以党纲之异而得名”,徒以私利相追逐,“党纲之为物,实未尝出现于中华民国”。因此,“毁党者,毁不纲之党也。造党者,造有纲之党也”。
三、两者关系
总结“政见商榷会”与“毁党造党说”的关系,程德全指出:“所谓毁党即毁党而为商榷会;所谓造党即自由商榷会而复为党也。毁党者,商榷会之始;造党者,商榷会之终。”也就是说,“政见商榷会”是实现“毁党造党说”的具体路径。
作为对“毁党造党说”的补充,程提出应以小册子或新闻附录形式发表讨论结果,征求各方意见。“苟当事贤豪,别有所见,赐以评论,皆虚心以纳之”。一面博采舆论,一面继续其独立的研究,研究进一层,理解必增一层,斟酌损益,而准备第二次改版的发布书。如此辗转为之,“以期至于适当为止”。最后,待外患已平,政治秩序已定,学识与经验已备,再本国利民福的宗旨,适应时势的要求,于“政见商榷会”中,立为两种主张,会员分集其下,建构两大政党”。
通过“政见商榷会”实现“毁党造党说”的倡议,遭到舆论的普遍质疑。其一,商榷政见的结果,必导致多种意见纷争,而非正负两个方面。譬如,政治财政问题,甲主张正面,乙主张负面,各以其所主张者制为党纲,而立为甲、乙两党。又有丙者,政治问题与甲同一主张,财政问题则与乙同一主张;而丁的主张,又适与丙反;丙、丁既不便属于甲党或乙党,于是,各以其主张制定党纲,而立为丙、丁两党。总之,“主张愈杂,则分党愈多”。其二,商榷政见的结果,若仅有正负两面,则其必有强弱之分。譬如,内阁问题,同盟会主张政党内阁,共和党主张混合内阁,将来“政见商榷会”讨论此问题的结果,如政党内阁的理由胜过混合内阁,则人将趋于以政党内阁为党纲的同盟会,而置他党于不顾。如混合内阁的理由胜过政党内阁,则人将趋于以混合内阁为党纲的共和党,而置他党于不顾。质而言之,理强者必得多数人的赞同,弱者“必归于消灭”,即使侥幸生存下来,也势必不能与强者争。综上所述,商榷政见的结果必与“毁党造党说”大相径庭。
对于“主张愈杂,则分党愈多”问题,章士钊认为解决方法有二:“一为政治之道德,一为利害之关系。”面对复杂社会问题,若争论各方仅有某项“断不可通融”,这就需要依靠会员的政治道德,适时做出妥协,从而铸就两大政见。或如质疑者所言,政治财政“两问题同时发生,甲主正而乙主负,丙于前问题袒甲,后问题袒乙,丁与丙复得其反”。此时,两问题的利害关系必不相同,必能“驱丙、丁各有所附”,而不独成一党。对于政见弱者“必归于消灭”问题,章认为既为商榷政见,就没有“消灭”的理由。章以选举胜负为例辩称,政见“强弱诚有之”,若谓少数党归于消灭,“则必无之事”。
四、结语
在章士钊看来,实现“毁党造党说”的希望在于“当世贤豪肯发大愿”。遗憾的是,除程德全外,现实生活中的“贤豪”和者声寡。究其原因,正如梁启超所言:“制度者,社会之产物也。制度之为用,虽时或可以匡正社会状态之一部分,然万不能离社会以创制度,更不能责制度以造社会。”这种人为的制度设计必然以失败而告终。
[作者简介]王建华(1971-)男,安徽固镇人,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历史学博士,现为复旦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后。从事中国政党史、中外政党制度比较研究。
[责任编辑:倪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