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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重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首先要科学确立考察标准,应围绕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进行细化分解,区别不同类型、层次和岗位制订不同考察标准;其次是全面准确地开展考察,采取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相结合,现实考察与历史考察相结合,平时表现考察与关键时刻表现考察相结合,八小时之内考察与八小时之外考察相结合等方法;再次是注重运用考察结果,搞好结果反馈,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建立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档案。
〔关键词〕领导干部道德,考察标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考察档案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0)05-0048-03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鲜明地突出了“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而如何考察干部的“德”,是干部考察工作中的一个难题。如何提高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科学化水平,科学、严密、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对于真正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落到实处,意义重大。
一、科学确立考察标准
科学考察干部的“德”,就涉及考察什么的问题,即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标准问题。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标准,是提高对干部“德”的考察科学化水平的前提。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标准不仅能够全面、准确地衡量每一位领导干部“德”的现状,而且还能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把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上来。具体到实践中,应围绕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找准要点,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进行细化分解,区别不同类型、层次和岗位制订不同考察标准。
政治品德。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干部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的核心就是党性。他对领导干部首次提出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24字要求,这是对干部“德”的第一要求。把党性考核作为“德”的考察的核心内容,突出了政治品德是领导干部的第一道德,是思想品德的最高体现。考察领导干部的政治品德,就是要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考察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政治信念坚定;是否树立和弘扬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等。
职业道德。侧重于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求真务实等方面。主要看为官用权是否公正,这是领导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要着重考察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强不强,是心系群众、为民造福,还是敷衍应付,拈轻怕重,是献身事业、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还是搞花架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是勇于担当、大胆创新,还是思想保守、瞻前顾后;是严于律己、为政清廉,还是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大小,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此,考察其职业道德一方面是要看他是否模范地遵守各自所在行业的职业道德,敬业勤政,另一方面更要看他能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这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职业道德高低的重要标志。
家庭美德。侧重尊老爱幼、情趣健康、勤俭持家、配偶子女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着重考察领导干部家庭观念、家庭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关心、尊重、孝敬父母长辈,注重子女教育培养,家庭和睦;是否与人为善,邻里友好相处;是否明是非、知廉耻,对配偶忠诚,脱离低级趣味,无不良嗜好;家属是否能做到不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搞特殊、搞腐败,自觉筑牢反腐败的家庭防线等。一些领导干部失节变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人生活方面的问题没有把握好。因此,考察干部的“德”,不仅要考察干部政治素质方面的大德,也要考察为人处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小节,尤其是要看其对家庭是否负责。对家庭美德的理解、恪守程度,反映了一个人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的修养深度,考察领导干部的“德”,必须把家庭美德作为重要的内容予以关注。
社会公德。侧重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着重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诚实守信、情操高尚,是否能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包括遵守纪律、节约资源、爱护环境,是否坚决不做违法乱纪、见利忘义、侵害和影响他人利益的事;是否心地善良,充满爱心,热爱生活,情趣健康;是否自觉履行社会义务,关心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热心参加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共同构成完善的领导干部道德体系。在这“四德”中,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反映公众形象,至关重要,但要全面衡量和评价干部的“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反映个人形象,也不可偏废,有时甚至可以以小见大,从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一些小事中,还原干部的本来面目,有利于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干部“德”的状况。
此外,在注重共性标准的同时,还要注重从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出发,把握特殊性要求,区别对待,合理设置干部“德”的具体标准。
二、全面准确地开展考察
如何考察干部的“德”?这是提高干部“德”的考察科学性的关键问题。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必须全面谨慎、立足长远、把握大局,根据考察内容、特点、表现形式,在采取综合考察、专项考察、经常性考察三种方式时,应探索全面准确的考察方法和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立体化考察。
首先,把握正与反。即采取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相结合,从正反两方面对干部的“德”进行评价印证。正向测评主要是指通过正向指标,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办法是从多方面细化“德”的正向测评指标,并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民主测评指标体系,对干部“德”的表现作全面综合评价。反向调查主要通过反向指标,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情况是否具有某些负面反映进行重点调查,突出熟人问德。用反向调查方式,向熟悉领导干部情况的人员调查了解干部是否具有某些负面反映,将调查结果与正向测评结果逐一比对、相互印证,并将最终结果及发现问题反馈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这种考察方式,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生活表现、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全面、历史、辩证地进行评价。尤其是反向调查,既有利于干部内敛德行,更有利于通过群众监督,匡扶干部品行、锤炼党性。
其次,把握远与近。即采取现实考察与历史考察相结合,通过掌握现实状况与干部的成长轨迹,把干部过去与现在的表现串联,对干部的德行品质和思想脉络进行分析。德作为人的内在品格,其形成和固化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需要长期工作、生活和学习实践的养成、砥砺和凝炼。这就要求在考察干部时,要善于运用时间这面镜子,将干部的“德”放在历史的空间中进行检验:既要看现实的表现,又要看其成长的过程;既要考察现任岗位的情况,又要延伸到前任岗位考察;既要看工作事业处于上升和辉煌期的精神状态,又要考察人生事业遭遇挫折时的价值取向,这样才能使干部的德才表现相互比较、互为印证,从而增强对领导干部道德品质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干部“德”的档案记录体系,并跟随终身,以便准确反映一个干部各个时期德的表现情况。
第三,把握长与短。即采取平时表现考察与关键时刻表现考察相结合,把一贯表现与偶然行为联系起来,保证在干部选拔上看得准、用得准。一些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表现中规中矩,挑不出明显的毛病和问题,很难通过正常的程序和渠道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意志品质等进行深层次考察。因此,加重对党员干部“德”的考察,既要坚持在日常平凡的工作中了解干部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为民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又要充分借助和发挥重大任务和关键时刻的“试金石”作用。如遇到重大事件时,看干部的胆识、意志品质和对群众的感情,看是否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能否冲在一线,团结带领干部群众果断行动、妥善解决;遇到职务升迁、工资调整、工作交流等问题时,看干部是否有坚定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荣辱观,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下派锻炼等期间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表现,更容易准确地识别出干部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平时和关键时刻的结合,切实把政治立场、意志品质等党员干部成就事业必备素质的核心性构成要件考察透、把握准。
第四,把握内与外。即采取八小时之内考察与八小时之外考察相结合,把工作中的表现与工作范围以外的生活与社交中的表现相对照,进一步拓宽考察范围,从不同侧面和层次检验干部的“德”。工作岗位是党员干部发挥自身才能的平台,也是考察“德”的重要依据。八小时内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领导和同事的评价等必须作为重要参考系,但像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内容,相对集中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组织和同事难以了解和把握。领导干部总是工作、生活在一定范围的群众之中,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要真正把领导干部的“德”考察准确、全面,必须面向群众、依靠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这样才能把干部考察准。要创新工作方法,加重对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的考察。比如通过干部考察进社区、延伸考察、网络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随时掌握干部的道德品质、邻里关系、家庭表现等情况,真实地了解干部在交往、爱好、娱乐、消费和家庭中的基本表现,对干部的“德”给予比较全面的评价和考量。
三、注重运用考察结果
对干部的“德”进行考察,最终目的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在干部队伍中倡正义、树正气、讲道德。从某种意义上讲,加重干部“德”的教育引导比“德”的考察本身更重要。因此不能为考察而考察,不注重考察结果的运用,忽视干部“德”的教育引导,而是要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实现“德”的考察与加重对领导干部“德”的教育引导的有机结合。在干部“德”的考察结果的运用上要力求科学合理,不但要根据结果选人用人,也要根据结果教育、引导、挽救领导干部。
首先,要搞好结果反馈。领导干部“德”的考察结果,不仅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能督促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道德品行和个人修养。要在认真整理分析“德”的考察结果的基础上,将汇总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反馈给干部本人,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增强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要从保护干部声誉、促进干部成长、尊重群众意见的角度出发,结合干部日常工作表现、为人处世态度、个人道德修养等全方位作出科学实际的判断和评价,不能通过一次测评、一次座谈、一次考试等,就轻率地给干部“扣帽子”,对考察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及时提醒干部注意,促使干部自警自省,促进干部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其次,要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要把“德”的考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评优评先以及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针对不同级别干部、不同类型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组织处理。
第三,要建立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档案。对干部“德”的考察结果要建立专门档案,分门别类地记录。通过专项考察、日常渠道了解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照,也便于领导干部对照自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德”的考察的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孟永华
〔关键词〕领导干部道德,考察标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考察档案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0)05-0048-03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鲜明地突出了“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而如何考察干部的“德”,是干部考察工作中的一个难题。如何提高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科学化水平,科学、严密、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对于真正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落到实处,意义重大。
一、科学确立考察标准
科学考察干部的“德”,就涉及考察什么的问题,即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标准问题。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标准,是提高对干部“德”的考察科学化水平的前提。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标准不仅能够全面、准确地衡量每一位领导干部“德”的现状,而且还能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把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上来。具体到实践中,应围绕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找准要点,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进行细化分解,区别不同类型、层次和岗位制订不同考察标准。
政治品德。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干部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的核心就是党性。他对领导干部首次提出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24字要求,这是对干部“德”的第一要求。把党性考核作为“德”的考察的核心内容,突出了政治品德是领导干部的第一道德,是思想品德的最高体现。考察领导干部的政治品德,就是要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考察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政治信念坚定;是否树立和弘扬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等。
职业道德。侧重于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求真务实等方面。主要看为官用权是否公正,这是领导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要着重考察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强不强,是心系群众、为民造福,还是敷衍应付,拈轻怕重,是献身事业、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还是搞花架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是勇于担当、大胆创新,还是思想保守、瞻前顾后;是严于律己、为政清廉,还是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大小,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此,考察其职业道德一方面是要看他是否模范地遵守各自所在行业的职业道德,敬业勤政,另一方面更要看他能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这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职业道德高低的重要标志。
家庭美德。侧重尊老爱幼、情趣健康、勤俭持家、配偶子女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着重考察领导干部家庭观念、家庭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关心、尊重、孝敬父母长辈,注重子女教育培养,家庭和睦;是否与人为善,邻里友好相处;是否明是非、知廉耻,对配偶忠诚,脱离低级趣味,无不良嗜好;家属是否能做到不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搞特殊、搞腐败,自觉筑牢反腐败的家庭防线等。一些领导干部失节变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人生活方面的问题没有把握好。因此,考察干部的“德”,不仅要考察干部政治素质方面的大德,也要考察为人处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小节,尤其是要看其对家庭是否负责。对家庭美德的理解、恪守程度,反映了一个人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的修养深度,考察领导干部的“德”,必须把家庭美德作为重要的内容予以关注。
社会公德。侧重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着重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诚实守信、情操高尚,是否能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包括遵守纪律、节约资源、爱护环境,是否坚决不做违法乱纪、见利忘义、侵害和影响他人利益的事;是否心地善良,充满爱心,热爱生活,情趣健康;是否自觉履行社会义务,关心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热心参加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共同构成完善的领导干部道德体系。在这“四德”中,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反映公众形象,至关重要,但要全面衡量和评价干部的“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反映个人形象,也不可偏废,有时甚至可以以小见大,从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一些小事中,还原干部的本来面目,有利于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干部“德”的状况。
此外,在注重共性标准的同时,还要注重从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出发,把握特殊性要求,区别对待,合理设置干部“德”的具体标准。
二、全面准确地开展考察
如何考察干部的“德”?这是提高干部“德”的考察科学性的关键问题。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必须全面谨慎、立足长远、把握大局,根据考察内容、特点、表现形式,在采取综合考察、专项考察、经常性考察三种方式时,应探索全面准确的考察方法和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立体化考察。
首先,把握正与反。即采取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相结合,从正反两方面对干部的“德”进行评价印证。正向测评主要是指通过正向指标,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办法是从多方面细化“德”的正向测评指标,并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民主测评指标体系,对干部“德”的表现作全面综合评价。反向调查主要通过反向指标,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情况是否具有某些负面反映进行重点调查,突出熟人问德。用反向调查方式,向熟悉领导干部情况的人员调查了解干部是否具有某些负面反映,将调查结果与正向测评结果逐一比对、相互印证,并将最终结果及发现问题反馈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这种考察方式,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生活表现、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全面、历史、辩证地进行评价。尤其是反向调查,既有利于干部内敛德行,更有利于通过群众监督,匡扶干部品行、锤炼党性。
其次,把握远与近。即采取现实考察与历史考察相结合,通过掌握现实状况与干部的成长轨迹,把干部过去与现在的表现串联,对干部的德行品质和思想脉络进行分析。德作为人的内在品格,其形成和固化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需要长期工作、生活和学习实践的养成、砥砺和凝炼。这就要求在考察干部时,要善于运用时间这面镜子,将干部的“德”放在历史的空间中进行检验:既要看现实的表现,又要看其成长的过程;既要考察现任岗位的情况,又要延伸到前任岗位考察;既要看工作事业处于上升和辉煌期的精神状态,又要考察人生事业遭遇挫折时的价值取向,这样才能使干部的德才表现相互比较、互为印证,从而增强对领导干部道德品质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干部“德”的档案记录体系,并跟随终身,以便准确反映一个干部各个时期德的表现情况。
第三,把握长与短。即采取平时表现考察与关键时刻表现考察相结合,把一贯表现与偶然行为联系起来,保证在干部选拔上看得准、用得准。一些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表现中规中矩,挑不出明显的毛病和问题,很难通过正常的程序和渠道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意志品质等进行深层次考察。因此,加重对党员干部“德”的考察,既要坚持在日常平凡的工作中了解干部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为民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又要充分借助和发挥重大任务和关键时刻的“试金石”作用。如遇到重大事件时,看干部的胆识、意志品质和对群众的感情,看是否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能否冲在一线,团结带领干部群众果断行动、妥善解决;遇到职务升迁、工资调整、工作交流等问题时,看干部是否有坚定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荣辱观,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下派锻炼等期间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表现,更容易准确地识别出干部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平时和关键时刻的结合,切实把政治立场、意志品质等党员干部成就事业必备素质的核心性构成要件考察透、把握准。
第四,把握内与外。即采取八小时之内考察与八小时之外考察相结合,把工作中的表现与工作范围以外的生活与社交中的表现相对照,进一步拓宽考察范围,从不同侧面和层次检验干部的“德”。工作岗位是党员干部发挥自身才能的平台,也是考察“德”的重要依据。八小时内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领导和同事的评价等必须作为重要参考系,但像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内容,相对集中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组织和同事难以了解和把握。领导干部总是工作、生活在一定范围的群众之中,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要真正把领导干部的“德”考察准确、全面,必须面向群众、依靠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这样才能把干部考察准。要创新工作方法,加重对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的考察。比如通过干部考察进社区、延伸考察、网络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随时掌握干部的道德品质、邻里关系、家庭表现等情况,真实地了解干部在交往、爱好、娱乐、消费和家庭中的基本表现,对干部的“德”给予比较全面的评价和考量。
三、注重运用考察结果
对干部的“德”进行考察,最终目的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在干部队伍中倡正义、树正气、讲道德。从某种意义上讲,加重干部“德”的教育引导比“德”的考察本身更重要。因此不能为考察而考察,不注重考察结果的运用,忽视干部“德”的教育引导,而是要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实现“德”的考察与加重对领导干部“德”的教育引导的有机结合。在干部“德”的考察结果的运用上要力求科学合理,不但要根据结果选人用人,也要根据结果教育、引导、挽救领导干部。
首先,要搞好结果反馈。领导干部“德”的考察结果,不仅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能督促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道德品行和个人修养。要在认真整理分析“德”的考察结果的基础上,将汇总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反馈给干部本人,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增强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要从保护干部声誉、促进干部成长、尊重群众意见的角度出发,结合干部日常工作表现、为人处世态度、个人道德修养等全方位作出科学实际的判断和评价,不能通过一次测评、一次座谈、一次考试等,就轻率地给干部“扣帽子”,对考察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及时提醒干部注意,促使干部自警自省,促进干部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其次,要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要把“德”的考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评优评先以及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针对不同级别干部、不同类型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组织处理。
第三,要建立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档案。对干部“德”的考察结果要建立专门档案,分门别类地记录。通过专项考察、日常渠道了解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照,也便于领导干部对照自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德”的考察的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孟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