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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300051
摘要:全球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促使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种物质产品空前丰富,但是这也造成了全球生活垃圾的迅速增长,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所采用的主要垃圾处理方式为填埋,未达标准的填埋极易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因此我们必须严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质量关,本文基于生活垃圾填埋问题,首先介绍了世界各国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所做的工作,而后对于此项工作提出一些具体建议,以期抛砖引玉,加强业内交流之用。
关键词: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
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1、国际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 欧盟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欧盟地区生活垃圾填埋的比例较之于其他国家要高一些,因此欧盟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问题也很重视,1999年,欧盟各国颁布并宣布实施《废弃物填埋导则》,根据此导则要求,可进入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的垃圾需遵循以下原则:1、环境友好,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伤害;2、不伤害填埋场设备;3、稳定性良好;4、不危害人类健康。此外,欧盟各国应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可生物降解垃圾进入填埋场的比例,对其实施回收、堆肥、制沼气能等诸多手段予以处理。然后对于进入填埋场的垃圾予以规定。部分容易引发报站或者极易导致环境污染的垃圾。诸如液体垃圾、具有爆炸性、腐蚀性、毒性和可燃性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废旧轮胎等均不能进入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
1.2美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相对与欧美其它国家,美国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问题意识的较早,早在1991就已经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不同于欧盟所颁布的《废弃物填埋导则》的宏观定义,此标准中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运营、设计工作,以及后续的地下水监测、保护工作,垃圾场封场和封场后管理,财政保障六大主要工作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1.3日本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日本于1979年最终修订《废弃物最终处置场指南》,其中对于垃圾场结构设计等都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针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后由于垃圾泄露所导致的地下水、地表水污染问题,该指南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填埋场必须铺设不渗透性或者是低渗透性衬层,以确保地下水质的安全。
2、国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我国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以及污染程度标准控制的意识较晚,因此垃圾填埋场数量相对较少,因此可以用来借鉴与参考的资料少之又少,只能参照国外发展情况予以学习研究。目前我国所实施的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的参照条例主要是《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一1997),其中针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所规定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求;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要求;垃圾入场要求;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阀值;垃圾填埋作业,垃圾填埋场封场要求。
由于我国对于此类问题的研究甚少,因此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对垃圾填埋场选址问题,标准中要求的内容较为单一,多数为定性要求,缺乏定量限制,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标准中对于入场垃圾的要求仅仅说明是不能与危险废物混合的生活垃圾,并没有对于垃圾的成分提出要求。伴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的含量不断增多,可供回收利用的成分也在增加,较以往而言,灰土量也有所减少,很容易对于填埋场气体成分,因此对于上述两方面均应有所明确规定。
3、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的一些建议
3.1 对于垃圾填埋场选址方面的建议
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址是一项及其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到地质、水利、生态、环境等诸多学科内容。对于选址工作,也要对其过程、限制因素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防止实际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于工作内容不够明确所产生的操作误差。
3.2 对于进入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德国《条例》中针对于入场垃圾成分的不同,进行了等级分化,依据垃圾的坚固程度,垃圾中有机成分比例以及可供提取的亲油成分不同分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并且严禁携带被限制危险废物入场,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3 对垃圾填埋场结构设计的要求
据调查结果显示,在美国已有75%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因填埋时渗透环节处理不到位,发生泄露并且已经污染了地下水。大量的研究与试验数据显示,生活垃圾填埋场对于地下水和地表水水体所造成污染十分不容易处理,因为其造成的危害通常会延续很久,只能一点点淡化不能根治,而且几乎任何手段对于这种污染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对于垃圾场结构进行设计时,必须对于渗透性等方面予以严密重视。
结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不仅仅关系着垃圾场周围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垃圾场下放地下水质问题,更容易对全球大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正视生活垃圾填埋工作,对于填埋场的污染程度,应广泛参考全球各国对于此问题的处理手段以及所颁布的处理标准,汲取百家之长。将垃圾污染程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防止垃圾的污染扩散化,保障垃圾场附近环境健康,保障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质量,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赖以生存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丽,刘玉强,王琪,王伟,何品晶,翟力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2008,06:1-8.
[2]杨良斌,李丽,刘玉强,董路,赵娜娜.各国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结构标准研究[J].环境工程,2007,04:62-64+69+4-5.
[3]杨良斌,李丽,王琪.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比较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09:48-52.
[4]邹庐泉,吴长淋,张晓星,朱牧.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重金属药剂稳定化研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1,03:61-64.
[5]王滢芝,赵旭雯.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反思与讨论[J].水工业市场,2011,08:5-23.
摘要:全球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促使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种物质产品空前丰富,但是这也造成了全球生活垃圾的迅速增长,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所采用的主要垃圾处理方式为填埋,未达标准的填埋极易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因此我们必须严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质量关,本文基于生活垃圾填埋问题,首先介绍了世界各国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所做的工作,而后对于此项工作提出一些具体建议,以期抛砖引玉,加强业内交流之用。
关键词: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
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1、国际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 欧盟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欧盟地区生活垃圾填埋的比例较之于其他国家要高一些,因此欧盟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问题也很重视,1999年,欧盟各国颁布并宣布实施《废弃物填埋导则》,根据此导则要求,可进入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的垃圾需遵循以下原则:1、环境友好,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伤害;2、不伤害填埋场设备;3、稳定性良好;4、不危害人类健康。此外,欧盟各国应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可生物降解垃圾进入填埋场的比例,对其实施回收、堆肥、制沼气能等诸多手段予以处理。然后对于进入填埋场的垃圾予以规定。部分容易引发报站或者极易导致环境污染的垃圾。诸如液体垃圾、具有爆炸性、腐蚀性、毒性和可燃性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废旧轮胎等均不能进入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
1.2美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相对与欧美其它国家,美国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问题意识的较早,早在1991就已经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不同于欧盟所颁布的《废弃物填埋导则》的宏观定义,此标准中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运营、设计工作,以及后续的地下水监测、保护工作,垃圾场封场和封场后管理,财政保障六大主要工作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1.3日本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日本于1979年最终修订《废弃物最终处置场指南》,其中对于垃圾场结构设计等都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针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后由于垃圾泄露所导致的地下水、地表水污染问题,该指南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填埋场必须铺设不渗透性或者是低渗透性衬层,以确保地下水质的安全。
2、国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我国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以及污染程度标准控制的意识较晚,因此垃圾填埋场数量相对较少,因此可以用来借鉴与参考的资料少之又少,只能参照国外发展情况予以学习研究。目前我国所实施的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的参照条例主要是《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一1997),其中针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所规定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求;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要求;垃圾入场要求;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阀值;垃圾填埋作业,垃圾填埋场封场要求。
由于我国对于此类问题的研究甚少,因此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对垃圾填埋场选址问题,标准中要求的内容较为单一,多数为定性要求,缺乏定量限制,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标准中对于入场垃圾的要求仅仅说明是不能与危险废物混合的生活垃圾,并没有对于垃圾的成分提出要求。伴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的含量不断增多,可供回收利用的成分也在增加,较以往而言,灰土量也有所减少,很容易对于填埋场气体成分,因此对于上述两方面均应有所明确规定。
3、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的一些建议
3.1 对于垃圾填埋场选址方面的建议
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址是一项及其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到地质、水利、生态、环境等诸多学科内容。对于选址工作,也要对其过程、限制因素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防止实际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于工作内容不够明确所产生的操作误差。
3.2 对于进入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德国《条例》中针对于入场垃圾成分的不同,进行了等级分化,依据垃圾的坚固程度,垃圾中有机成分比例以及可供提取的亲油成分不同分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并且严禁携带被限制危险废物入场,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3 对垃圾填埋场结构设计的要求
据调查结果显示,在美国已有75%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因填埋时渗透环节处理不到位,发生泄露并且已经污染了地下水。大量的研究与试验数据显示,生活垃圾填埋场对于地下水和地表水水体所造成污染十分不容易处理,因为其造成的危害通常会延续很久,只能一点点淡化不能根治,而且几乎任何手段对于这种污染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对于垃圾场结构进行设计时,必须对于渗透性等方面予以严密重视。
结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不仅仅关系着垃圾场周围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垃圾场下放地下水质问题,更容易对全球大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正视生活垃圾填埋工作,对于填埋场的污染程度,应广泛参考全球各国对于此问题的处理手段以及所颁布的处理标准,汲取百家之长。将垃圾污染程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防止垃圾的污染扩散化,保障垃圾场附近环境健康,保障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质量,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赖以生存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丽,刘玉强,王琪,王伟,何品晶,翟力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2008,06:1-8.
[2]杨良斌,李丽,刘玉强,董路,赵娜娜.各国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结构标准研究[J].环境工程,2007,04:62-64+69+4-5.
[3]杨良斌,李丽,王琪.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比较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09:48-52.
[4]邹庐泉,吴长淋,张晓星,朱牧.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重金属药剂稳定化研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1,03:61-64.
[5]王滢芝,赵旭雯.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反思与讨论[J].水工业市场,2011,0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