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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古文物在旅游中的重要性变得愈发突出。在古文物旅游热度不断增长的同时,随之而来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一方面,古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能够共同开发、互相促进,实现共赢的目标;另一方面,因为游客客观、主观层面的影响,导致古文物保护工作受到诸多负面的影响。为进一步缓和旅游与古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文章深入探讨了游客对古文物保护的影响,并针对这些影响提出针对性的策略,仅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古文物保护;旅游;游客;影响
作为人类社会活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古文物保护历来是全球各个国家致力于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古文物逐渐成为热点旅游项目。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同时,络绎不绝的游客又为古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诸多难题[1]。面对现阶段旅游事业发展与古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仅仅偏重某一方面显然是不现实的,而是需要针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协调,通过多方面措施,使得两者之间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真正实现共赢的目标。
1 游客对古文物保护造成的影响
1.1 主观影响
因为游客本身对于古文物的认识不足,导致其在旅游过程中存在不文明行为,严重威胁古文物的安全。有的游客在古文物上乱写乱画,有的游客存在抚摸文物、攀爬以及踩踏文物等现象,有的游客甚至存在打砸行为,导致古文物遭受严重的破坏[2]。实际上,大部分游客观赏古文物都抱着学习历史知识、深化思想以及缓解疲劳等目的。然而并非所有人均抱有上述目的,部分群体会存在非法的想法,尽管相关部门已经积极做好古文物的防盗措施,但古文物被盗事件屡禁不止。
1.2 客观影响
因为游客的需求,古文物旅游区不断地开发。从某种层面来看,旅游区开发本身就是对古文物的一种破坏行为。旅游区的开发意味着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道路、饭馆、酒店以及配套设施等,各种基础设施的增加均会导致古文物周围环境发生变化。与此同时,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包含水分,因为游客数量众多,空气中的水分就比较多。长时间处在水分的影响下,古文物、古迹往往会遭受侵蚀,尤其是地下室、洞窟以及古墓等类型的文物中更为显著。敦煌研究院曾经进行过实验,安排40名游客模拟正常参观的情况,仅仅40名游客就导致洞中的二氧化碳的浓度提高了5倍,温度升高了4摄氏度,空气相对湿度提高了10倍,而日常游客所造成的影响自然也就更为严重[3]。
2 应对措施与建议
2.1 基于法律法规协调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
近年来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致力于旅游事业的开发,因为旅游开发不当引发的古文物受损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多。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尝试借鉴当前开发较为成功的地区,如北京故宫、西安兵马俑等文物机构,其在针对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方面的处理都较为成功,达成了旅游开发与古文物保护双赢的目标。纵观其成功的原因,主要在于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协调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我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提出,无论是对旅游开发来说,还是对古文物保护工作而言,均需要遵守“保护第一”的基本原则[4]。这就需要各个地区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进行全面协调,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对文物保护机构与旅游开发部门进行全面监管,保障双方基于法律法规来开展工作,以此来缓解因为游客客观需求造成的古文物受损现象。
2.2 加大古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
游客行为造成的古文物受损往往并非因其主观思想,大部分游客最主要是因为古文物保护意识的缺失,内心不清楚古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自然也就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对古文物造成的不良影响。比如铜川市药王山景区的摩崖石刻“摸摸爷”,相传“摸摸爷”可消灾祛病,人们哪里不舒服就摸一下“摸摸爷”相应的部位,便可缓解病人疼痛。千百年来,人们慕名前往,导致如今的“摸摸爷”已被摸得油光黑亮。好在药王山景区及时出台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不断地以各种宣传方式引导游客保护文物,这才停止了摸佛活动。其实,古文物保护工作应当主动走出当前封闭的环境,主动面向社会工作,综合利用多媒体进行全面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均能够意识到古文物的重要价值,意识到古文物保护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旅游开发部门来说,必须要将古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到旅游事业长期发展规划中来,主动做好客流量控制工作,防止古文物资源超负荷运转,尽可能将游客对古文物保护的影响降到最低。在旅游开发、旅游宣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古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同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以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各种破坏文物的行为需要给予经济、法律层面的处罚,进一步加强广大游客的行为规范。如此,才能够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古文物保护氛围,促进旅游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3 基于科学论证与规划的前提下开发旅游
古文物作为作为不可再生的重要宝藏,理应将古文物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古文物的珍贵性主要在于其本身的稀缺性与不可再生性,再加上古文物本身较为脆弱、容易受损,这就直接决定了针对古文物的所有决策均不允许存在失误的情况。所以,在进行古文物旅游资源开发的进程中,应当将古文物保护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针对古文物所进行的应用,均需要在有效保障古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开展。科学合理的利用主要在于度的掌控,针对古文物旅游开发来说,即有节制、合理地开发利用,应当明令禁止各种超限度使用文物、盲目开发的行为。所以,对于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协调,旅游开发必然需要基于古文物保护的基础上开展,任何开发均需要建立在保护框架下进行。而旅游开发的目标应当是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挥文物的价值。除此之外,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应当进行旅游开发必须要进行广泛论证,同时进行深入的调研与可行性分析,然后再通过科学的规划、论证之后展开。
2.4 通过专业人才建设加强古文物管理
要想促进古文物保护工作与旅游开发真正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专业人才在这当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具体来说,主要包含管理型人才、研究型人才以及特殊人才。对管理型人才来说,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古文物保护知识,同时又需要精通管理工作,能够主动做好协调、组织、管理工作,针对各方利益进行有效的协调。对研究型人才来说,应当具备系统的科学素养、专业知识,能够系统研究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规划工作。对于特殊人才来说,主要指的是古文物方面的鉴定人才、修复人才,其能够针对古文物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与修复,进一步保障古文物价值的充分发挥。这就需要文物保护部门高度重视相关人才的培训与引进工作,真正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队伍,真正促进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事业的共同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在看到旅游与古文物保护之间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作用的同时,也需要意识到游客对古文物保护造成的不良影响。这就需要我们针对这些不良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针对旅游开发与古文物保护进行全面的协调,促成文物部门与旅游开发部门达成共识。通过基于法律法规协调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加大古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基于科学论证与规划的前提下开发旅游以及通过专业人才建设加强古文物管理,实现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真正促进双方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邬涛.试论文物保护与承德旅游发展的关系[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6(04):115,117.
[2]刘源.略论我国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及其法律保护[J].法制博览,2016(10):47-49.
[3]唐杰.浅析游客对文物保护的影响[J].赤子(中旬),2014(03):337.
[4]李慧莲.如何有效协调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4(07):27-28,30.
关键词:古文物保护;旅游;游客;影响
作为人类社会活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古文物保护历来是全球各个国家致力于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古文物逐渐成为热点旅游项目。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同时,络绎不绝的游客又为古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诸多难题[1]。面对现阶段旅游事业发展与古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仅仅偏重某一方面显然是不现实的,而是需要针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协调,通过多方面措施,使得两者之间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真正实现共赢的目标。
1 游客对古文物保护造成的影响
1.1 主观影响
因为游客本身对于古文物的认识不足,导致其在旅游过程中存在不文明行为,严重威胁古文物的安全。有的游客在古文物上乱写乱画,有的游客存在抚摸文物、攀爬以及踩踏文物等现象,有的游客甚至存在打砸行为,导致古文物遭受严重的破坏[2]。实际上,大部分游客观赏古文物都抱着学习历史知识、深化思想以及缓解疲劳等目的。然而并非所有人均抱有上述目的,部分群体会存在非法的想法,尽管相关部门已经积极做好古文物的防盗措施,但古文物被盗事件屡禁不止。
1.2 客观影响
因为游客的需求,古文物旅游区不断地开发。从某种层面来看,旅游区开发本身就是对古文物的一种破坏行为。旅游区的开发意味着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道路、饭馆、酒店以及配套设施等,各种基础设施的增加均会导致古文物周围环境发生变化。与此同时,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包含水分,因为游客数量众多,空气中的水分就比较多。长时间处在水分的影响下,古文物、古迹往往会遭受侵蚀,尤其是地下室、洞窟以及古墓等类型的文物中更为显著。敦煌研究院曾经进行过实验,安排40名游客模拟正常参观的情况,仅仅40名游客就导致洞中的二氧化碳的浓度提高了5倍,温度升高了4摄氏度,空气相对湿度提高了10倍,而日常游客所造成的影响自然也就更为严重[3]。
2 应对措施与建议
2.1 基于法律法规协调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
近年来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致力于旅游事业的开发,因为旅游开发不当引发的古文物受损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多。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尝试借鉴当前开发较为成功的地区,如北京故宫、西安兵马俑等文物机构,其在针对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方面的处理都较为成功,达成了旅游开发与古文物保护双赢的目标。纵观其成功的原因,主要在于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协调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我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提出,无论是对旅游开发来说,还是对古文物保护工作而言,均需要遵守“保护第一”的基本原则[4]。这就需要各个地区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进行全面协调,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对文物保护机构与旅游开发部门进行全面监管,保障双方基于法律法规来开展工作,以此来缓解因为游客客观需求造成的古文物受损现象。
2.2 加大古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
游客行为造成的古文物受损往往并非因其主观思想,大部分游客最主要是因为古文物保护意识的缺失,内心不清楚古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自然也就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对古文物造成的不良影响。比如铜川市药王山景区的摩崖石刻“摸摸爷”,相传“摸摸爷”可消灾祛病,人们哪里不舒服就摸一下“摸摸爷”相应的部位,便可缓解病人疼痛。千百年来,人们慕名前往,导致如今的“摸摸爷”已被摸得油光黑亮。好在药王山景区及时出台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不断地以各种宣传方式引导游客保护文物,这才停止了摸佛活动。其实,古文物保护工作应当主动走出当前封闭的环境,主动面向社会工作,综合利用多媒体进行全面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均能够意识到古文物的重要价值,意识到古文物保护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旅游开发部门来说,必须要将古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到旅游事业长期发展规划中来,主动做好客流量控制工作,防止古文物资源超负荷运转,尽可能将游客对古文物保护的影响降到最低。在旅游开发、旅游宣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古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同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以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各种破坏文物的行为需要给予经济、法律层面的处罚,进一步加强广大游客的行为规范。如此,才能够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古文物保护氛围,促进旅游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3 基于科学论证与规划的前提下开发旅游
古文物作为作为不可再生的重要宝藏,理应将古文物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古文物的珍贵性主要在于其本身的稀缺性与不可再生性,再加上古文物本身较为脆弱、容易受损,这就直接决定了针对古文物的所有决策均不允许存在失误的情况。所以,在进行古文物旅游资源开发的进程中,应当将古文物保护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针对古文物所进行的应用,均需要在有效保障古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开展。科学合理的利用主要在于度的掌控,针对古文物旅游开发来说,即有节制、合理地开发利用,应当明令禁止各种超限度使用文物、盲目开发的行为。所以,对于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协调,旅游开发必然需要基于古文物保护的基础上开展,任何开发均需要建立在保护框架下进行。而旅游开发的目标应当是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挥文物的价值。除此之外,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应当进行旅游开发必须要进行广泛论证,同时进行深入的调研与可行性分析,然后再通过科学的规划、论证之后展开。
2.4 通过专业人才建设加强古文物管理
要想促进古文物保护工作与旅游开发真正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专业人才在这当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具体来说,主要包含管理型人才、研究型人才以及特殊人才。对管理型人才来说,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古文物保护知识,同时又需要精通管理工作,能够主动做好协调、组织、管理工作,针对各方利益进行有效的协调。对研究型人才来说,应当具备系统的科学素养、专业知识,能够系统研究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规划工作。对于特殊人才来说,主要指的是古文物方面的鉴定人才、修复人才,其能够针对古文物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与修复,进一步保障古文物价值的充分发挥。这就需要文物保护部门高度重视相关人才的培训与引进工作,真正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队伍,真正促进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事业的共同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在看到旅游与古文物保护之间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作用的同时,也需要意识到游客对古文物保护造成的不良影响。这就需要我们针对这些不良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针对旅游开发与古文物保护进行全面的协调,促成文物部门与旅游开发部门达成共识。通过基于法律法规协调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加大古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基于科学论证与规划的前提下开发旅游以及通过专业人才建设加强古文物管理,实现古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真正促进双方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邬涛.试论文物保护与承德旅游发展的关系[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6(04):115,117.
[2]刘源.略论我国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及其法律保护[J].法制博览,2016(10):47-49.
[3]唐杰.浅析游客对文物保护的影响[J].赤子(中旬),2014(03):337.
[4]李慧莲.如何有效协调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4(07):27-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