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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时期,尤其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为发展经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政府较为普遍性地探索采用股份制,制定相应的股票发行政策,发行了一定数量的银行、各类合作社和商业性企业股票。根据地在股票管理上进行了多样探索:实施分期发行或进行扩股,并采用竞赛等办法积极动员群众入股;对持股数有严格限制,股票不能当作现金在市面流通,对买卖、转让也有相应规定;股金也可以分期缴纳,且不限于现金,可以退股,还有专门的红利发放办法。尽管根据地股票发行总量较小,但是这种集资方式,对于合作社经济的发展、银行机构的创办和运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