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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界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问题的探讨,混淆了“法律规范内部的逻辑结构”与“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结构”,并且对两者的探讨都不够深入。法律规范内部的逻辑结构应当包含“行为”和“行为评价”两个部分,而“行为”又是由“行为前提、行为主体、行为方式”所构成。法律规范之间则存在调整与保护、授权与救济、任意与强制、原则与例外、引证与被引证等一系列辩证统一的逻辑关系。内外两个层次的逻辑结构相互作用,共同塑造了法律规范的功能。